[閒聊] 補償名單的操作
不是討論今年
是一個大概
剛有大大幫我解答,假如複數合約的球員選走
就是繼承合約
這點我理解
但比較還在思考的是
假如隊上的複數合約的球員
是毒藥合約的狀態,或者拿了變成對手是毒藥合約
那是不是可以選擇不保?
單純毒藥合約可能大家會有共識
另一個狀態
比如A隊DH一壘很滿
那B隊的一壘和DH有複數合約的球員
是不是能冒險不保
假如B隊的複數合約會擠到拿補償的球隊
就算那張合約可能算平衡
但不需要保護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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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啊 像爪就不用保我秀
為啥不行
去年龍給樂天中信的名單不都說不一樣嗎
單純閒聊策略
就是複數合約的球員保護價值
其實也沒那麼一定要保的樣子
問題不是單純合約大小呀 想想江坤宇你敢不保嗎
他合約那麼大喔
大合約不保的狀況,除非這個人明顯是薪水小偷吧,不然正
常人都會賭回春,況且這類的人通常都有實績
就算位置擠有價值你敢不保就是拿去交易啊
又或是Devers這種「吹密」狀態
阿坤絕對不是討論範圍
另外su大
雖說有實績可賭回春
但假如陣容衝突到反而還是毒藥吧
就複數合約保不保我是認為有微妙操作可能
不過複數年合約官方沒有承認
所以到底怎麼承接其實沒人知道
拿到補償的球隊硬要說他接手的是一年約其實你也拿他沒
辦法
但中職的尿性一向也是等真的出問題再來討論
Jin 大,平衡合約陣容衝突
抓下來交易我有想過
但…以目前中職狀態我覺得可能不好操作
有可能被反向搶劫
al 大…不能同意更多
目前狀態沒有更新聯盟規章
早晚出問題www
假如複數合約的人被選走,大概會被認定為原球隊沒放入
保護名單才被挑走,是原球隊的過失吧
最後處理方式可能就是 新球隊不承認複數合約,球員的
差額損失由原球隊補上差額
理論上應該是這樣,簽了約就該由簽約的那隊負責到底
如果簽約的那隊害球員無法在新隊領到錢,由原球隊負責
補齊差額,應該很合理
類似的應該是唐肇廷有複數年約放60外,新球隊要跟球員談好才
能撿.真發生補償名單挑到有長約的,應該會比照處理吧
這則新聞講的是60人契約保留名單,放在名單外表示原球團
放棄契約,所以新球團重新談約。FA補償比較像是交易,選
擇該補償球員的球團承接舊合約比較合理。
爆
[情報] 奶哥:陳子豪合約的三個選擇權有關於 #味全龍 與 #陳子豪 的合約細節: 前段:保障球員薪資,球隊若發現表現不如預期,可買斷合約,回歸到聯盟制式合約狀態。 中段:維持一定平均月薪,但球員若在高檔狀態,可跳出合約,以4年年資以上獲得2次自由 球員資格,選擇執行FA。![[情報] 奶哥:陳子豪合約的三個選擇權 [情報] 奶哥:陳子豪合約的三個選擇權](https://i.imgur.com/4EOQ6oC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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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同樣落選秀之光 林書豪和AR哪個強?不討論強弱,補充關於選秀跟合約的事而已。 ※ 引述《NTD300w (三百萬)》之銘言: : EZ78: 只是我覺得這兩個落選秀 光是起點高度就有差 : Mikufans: AR當年是為了去湖人才故意落選啊 倒不是「為了去湖人」。70
[閒聊] 子豪走後球團的後續操作1.FA補償選擇全拿錢 2.江坤宇10年破億合約 3.許基宏5年平均80的複數合約 4.洋投簽下羅戈跟勝騎士 現在看來補償方案沒硬買人是正確的![[閒聊] 子豪走後球團的後續操作 [閒聊] 子豪走後球團的後續操作](https://i.imgur.com/KxL25i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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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請益關於球隊球員買斷合約問題想請問大神們關於球員買斷合約的問題,常常看到有些球員或者球隊買斷合約,想請問兩個 狀況: 當一個球員簽了複數合約,如4年4000萬鎂 合約進行到第二年時,球隊設定球員為戰力外毒藥合約,或球員氣氛自己要離隊: 1. 球員自行買斷合約,是指要跟球隊討論需要花多少錢換自由嗎?會像美國醫院一樣看完病50
[討論] AR被開「毒藥合約」的可能AR (Austin Reaves) 今年合約約滿。 六月底必須要決定,「要不要開QO給他拒絕,才能變成RFA」? (如果球員身價低於QO[Qualifying Offer],會接受QO,變成一年合約) AR的QO是2M,一定會拒絕,所以開QO沒有問題。 這邊要記住一件事,QO就是球隊開出去給球員拒絕的,這樣才會變成RFA。36
Re: [新聞] 薪水付學費 高國豪3年簽新竹TEAM 球員 月薪 1.樂天桃猿 林泓育 75萬 三年基本額2700萬複數合約第二年、月薪75萬元 2.富邦悍將 林益全 72.5萬 兩年複數合約第一年,月薪72.5萬元 富邦悍將 胡金龍 72.5萬 兩年複數合約第一年,月薪70萬元 4.樂天桃猿 陳俊秀 72萬 兩年複數合約第一年、月薪72萬元22
Re: [新聞] 有合約卻沒放入保留名單 聯盟認定唐肇廷其實應該這樣就解決了吧 二選一 一個對原球隊有利一點 一個對新球隊有利一點 1.新球隊只要願意承接原複數合約,就可成為新球隊的球員,原球團不得拒絕 2.放在60人名單外,被撿走則視同釋出再撿走。複數年合約被釋出錢當然得照付14
[問題] 想知道過億合約在日職是什麼層級球員?炸裂破紀錄的破億合約真是炸翻了中職歷史 雖然知道日職比中職還是大的多 但還是很好奇這樣的合約在日職是什麼樣的水平 若不考慮平均年薪,想知道像炸裂 這樣的過億複數合約(4.7億日圓)9
Re: [新聞] 唐肇廷假自由違60人名單精神惹議 各隊其實相較於直接強制列入 我個人比較喜歡新球隊可以直接執行剩餘合約的規則 複數年合約球員如果放在60人名單外 那就類似仿效擴編選秀的模式 跟聯盟申請拿走這名複數年合約球員7
Re: [閒聊] 林哲瑄+胡金龍+富邦首輪換得到王維中嗎?把胡蝦的合約拿出來 胡: 兩年複數合約第一年,月薪70萬元新台幣(2020年) 蝦: 兩年複數合約第一年,月薪60萬元新台幣(2020年) 加起來每個月130萬的薪水,這對所有球隊都是很大的負擔 胡38歲半個外野手只能DH如果15萬還有辦法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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