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何以保險來節稅與突破將來遺產特留份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情況:
: 為了節稅(不論是遺產稅、或贈與稅)且不想太快就將鉅額財產生前贈與給特定子女,: 以防其揮霍。
: 但是因為將家業(亦即家產)重點託付給特定子女,想突破個人遺產通常受民法限制的: 保留給其他子女的特留份的比例(亦即形式上沒有低於特留份比例,但不知可否經由依照: 遺產概念定義的改變,把某些資產不列為遺產,實際上降低了「原本」的特留份比例)。: 聽說可以用購買保險,將受益人指定給特定子女(聽說這個投保的金額將來就會在概念上: 被從個人遺產總額扣除?),來達成目的?
: 而且可以節省(不計入遺產額、或贈與額)遺產稅、或贈與稅嗎?
: 但是不清楚詳情。能請教這方面的原理嗎(不是求教個案處理的方案,我只是依稀聽說有: 這個生前為特定子女理財的規劃角度,但不清楚其原理的全貌,所以請益求問其原理)?
您好,您提到的規劃方向其實涉及兩個重要的法律與稅務觀念:
第一:壽險保單的「非屬遺產」性質
依照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與實務見解,壽險給付通常不列入遺產課稅總額,原因是它的本質是「契約給付」而非遺產繼承,也就是說:
被保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是根據契約,把保險金給付給指定受益人,不經遺產
分配流程。
所以若您將鉅額資金轉為壽險保單並指定特定子女為受益人,在多數情況下,這筆金額:
不會被納入遺產總額,自然也不會分配到其他子女的特留份
不必課徵遺產稅(但必須符合投保時實質條件與金流合法)
第二:透過壽險配置達到財產轉移與遺囑調整的效果
這種方式常用於:
想將家族核心資產交給特定子女(例如接班人)
又不想明目張膽減少其他子女特留份
或避免生前大量贈與被課徵 10~20% 贈與稅
您提到的「改變遺產概念,實際降低特留份佔比」的說法,其實在實務上的確可以透過壽險、信託等工具間接達成,但要注意幾個重點:
三個實務風險提醒
不能太過明顯規避稅負或逃避繼承義務:如果保單規劃過於偏頗,或是明顯有刻意繞過法律的意圖,可能被其他繼承人提起訴訟(例如主張「保單返還請求權」)。
必須符合保險實質要件:例如保費來源、受益人安排、被保人身分等,否則有被國稅局認定為「假保險、真贈與」的風險。
大額規劃建議搭配信託或多層保障工具:才能真正達到法律保護與節稅的雙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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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情況: 為了節稅(不論是遺產稅、或贈與稅)且不想太快就將鉅額財產生前贈與給特定子女, 以防其揮霍。 但是因為將家業(亦即家產)重點託付給特定子女,想突破個人遺產通常受民法限制的 保留給其他子女的特留份的比例(亦即形式上沒有低於特留份比例,但不知可否經由依照1
這不對吧. 依照國稅局給的「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已繳保險費高於保險金額才可能會被認定需要實質課稅. 投保金額遠比保費多符合保險精神,怎麼會被認定需要實質課稅呢? 把實質課稅原則之8大樣態詳細了解吧.4
建議先去了解「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俗稱實質課稅原則之8大樣態. 基本上投保人壽險不管是利變年金型或是傳統型,不要躉繳,不要帶病投保. 保額符合你的資產收入,保額要大於繳的保費金額. 避開分紅、投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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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情侶不結婚買房登記如何保障雙方權益?沒有一個方法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或最完美, 如果你的訴求是怕你身故之後, 要確保男朋友的權益 目前幫你想到的是 那你可以參考購買一份壽險,10
Re: [新聞]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判決書很長我只是快速看了一下 記者寫受益人實則為變更的是要保人 因為保單是要保人的財產 所以這個被保險人是女兒要保人是父親 基本上要保人沒更改的話4
[其他] 要保人死亡後更改之問題家中長輩往生, 留下一張已滿期, 固定還本之壽險保單, 狀況如下: 要保人: 長輩 被保險人: 長輩之子女 受益人: 長輩 可想而知, 這張保單的價值準備金已被國稅局列入遺產,3
Re: [新聞] 沒生小孩、丈夫走了…人妻驚「遺產要跟小很無聊、很白癡的新聞 甚至有人開始吵歧視女性,過時的法律應該修法之類的 完完全全表現台灣人不重視遺產規劃的惡習 你自己不在乎你的財產,憑什麼要人家修法保障你的遺產呢? 1. 今天如果是女方癌症死亡,男方也都會面臨女方遺屬爭產的問題2
Re: [其他] 受益人過世相關問題我覺得這篇文章蠻好笑的,很典型的分到的錢比你預期的少,開始想要找理由咬是業務員 有疏失的例子,說穿了不就是想找理由咬業務員看錢能不能拿多一點嘛 看一下保險法110條,更改受益人的權利是要保人的權利,看文章內容應該奶奶是要保人 ,要更改也是奶奶要主動通知保險公司要更改,不是保險公司主動通知奶奶要更改 保險公司那會知道受益人過世,這一切權利義務關係都在你奶奶身上,業務員根本沒有責1
Re: [問題] 民法關於遺產的"特留分"非常奇怪真的不想留特留分多的是方法可以避開 雖然我不懂為什麼不打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被戴綠帽還要分遺產給假兒子! 老台商靠這招避遺產稅,將錢留給親生子 如何在過世後,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除- 新聞來源:風傳媒 完整標題: 年度贈與超過244萬怎麼辦?財政部教1招一毛不用繳,立刻省下20萬稅金 新聞內文: 有些父母會善用每年的免稅額,慢慢轉移資產給小孩,爸媽各有244的額度,所以一年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