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因疫情取消婚宴退訂心得分享
文很長,想看退款談判方式直接跳到最後,想看哪些是阿撒力的廠商可從頭看。
看到版上有些新人因疫情取消婚宴和業者產生糾紛,想分享自己和廠商溝通的過程和態度,提供往後下訂的新人一些參考,畢竟疫情哪時候會穩定真的不知道啊QQ
餐廳 [喜來登-業務Eva]
Eva很有耐性也很溫柔,連我媽問題很多很盧她都安撫得服服貼貼。在告知她婚宴無法進行後她也沒有因此改變態度,還一直講一些更慘的案例來安慰我們,說要給我們正能量XD兩天內協助完成退款手續。退款金額為扣除外包廠商已作業之成本後全額退費。
婚攝 [Rex Chang]
Rex是我的婚紗照攝影師,可能有點默契了所以婚禮攝影就沒有先收訂金。取消過程完全沒問題,就是和他說一聲而已XD
婚佈 [Wonderful婚禮場佈]
Amily人真的超級好,美感超棒,價格很佛心,如果將來有補辦她仍舊會是我的首選!
在取消當天就立刻退款。退款金額為扣除輸出物之成本後全額退費。
新秘 [Elena團隊-芷綺]
芷綺我的愛~真的超級捨不得取消她的檔期~所以我選擇延期,以後再想辦法用掉XD
退款處理天數未知,退款金額為訂金扣除手續費1200。
主持 [臉紅紅班班]
班班是非常認真的主持人!事前幫我們順了很多流程,也提供很多遊戲的idea,還會整理代辦事項認真督促我們趕快把事情做完,CP值真的很高~
週二宣佈出現較多本土案例尚未升級時,團隊就已經研議出新方案,可延期兩年內任意檔期,若沒空則由團隊其他主持承接不加價。取消訂金不退,但我覺得只收訂金真的是她們比較虧啦~
喜餅 [心路基金會/禮坊]
真心感謝心路基金會全額退款給新人,完全沒囉嗦第二句話!喜歡手工餅乾的人可以上他們的網站支持一下,最近很多已經完成卻出不了貨的餅心路都是自行吸收,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幫忙減少他們在疫情中的損失~
禮坊有主動打給新人確定是要延期還是退款,一樣是全額刷退,中山門市的服務人員態度超好,一直和我們說辛苦了,我想說他們真的也很辛苦QQ
婚紗 [****](待對方退款後再補)
這間在一開始溝通遇到一些困難~
週二有先詢問取消禮服的處理方式,週三升到第二級便立刻告知婚宴取消也不延期。因為店家週二週三公休所以沒有回覆訊息,週四上班後便說會把我的訴求向公司反應,等到週五才告知可延期,但取消的話訂金9700(50%)不退。
我認為這不合理,畢竟疫情不能歸咎於消費者,而且我訂一白一晚,其中一件是押在九月的檔期,根據合約也只是扣35%而已,怎麼說都不是全部沒收。因此我有提出民法第225條的部分(還有其他可能用到的法條補充在文章後面),希望他們能夠部分退款,因為之前試穿花他們的時間所以我也不是要求全退。
而後店員又說要向公司反應所以就又拖到了週六,我實在覺得每天被動等他們回應太不保險了,所以問說能不能直接到店裡和他們當面談,此時總監終於出面,問我希望怎麼做。總監也是蠻有誠意,不願意彼此走到調解或訴訟那一步,他也希望將來疫情趨緩我們想要補辦的時候能夠回去找他們,因此最後雙方各退一步終於達成共識。
除了溝通很花時間之外還是要推一下,****的禮服還蠻漂亮的(但我是挑加價款,不過也沒到加很多啦),平時和店員的溝通沒有什麼問題,試穿也很大方給穿很多件。就連這次雙方遇到歧異時態度也是很好的,真是辛苦他們了。
[心得]
大家在爭取自己利益的同時,不要忘記店家在這波疫情中也是受害者,很多隱形成本不是我們可以衡量出來的。理性溝通才是上上策,畢竟要打官司真的是曠日費時身心俱疲。
然後,人生中一定要有律師朋友啊!!!感謝我的朋友花了好幾天幫我審合約、找判決書,就算錢沒有拿回來也賺到律師費了(嗯?
[補充-可能用到的法條]
1. 民法第 225 條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2. 民法第 227-2 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3. 民法第247-1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4. 民法第249條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5. 民法第 250 條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
,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6. 民法第266條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
7. 消保法第12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一、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二、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三、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8. 消保法第16條
定型化契約中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全部或一部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者,除去該部分,契約亦可成立者,該契約之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對當事人之一方顯失公平者,該契約全部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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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推
臉紅紅很棒給個推,辛苦了
實用!
推,感謝分享
推
推實用
飯店直接退也太好了!看過大多數飯
店只給延期...真的要派出談判專家!
這就是大飯店的好處之一,合約寫的蠻完善的,當初就有寫到不可抗力因素或是政府禁令 可以全額退款~
恭喜
請問飯店是台北喜來登嗎?還是新竹
呢?
是台北喜來登喔
推實用~
推心態正確,因為廠商也是受害者,體諒
廠商很棒
推 1.200.72.146 05/17 23:40
請問是直接取消不延期嗎?謝謝~
因為延期要押日期,不確定之後能不能如期進行乾脆取消~
怎麼說呢? 疫情不是一輩子的,也就是說
對方給予延期或著收取消費都是合理的,
畢竟疫情影響是雙方面而不是單方面的,
也就是說取消全額退究竟誰才是吃虧的還
不一定呢
上面引用的法條不完全是正確的,因為延
期還是收取消費用都不算不合理的契約喔
感謝指教,這是請教過律師的,適用於我不一定適用於其他人,只是列出可能用的到的供 參考。但我認為有些店家強制延期不給退,或是收取高額訂金都是消費者可以去爭取的。
※ 編輯: irenech34 (36.228.224.232 臺灣), 05/18/2021 01:12:11推實用!!!
推實用
沒入訂金是於法合理的喔~
你列的法條是指如果業者因此追償違約金
這才需要用到你列的法條
啊我的合約就有寫啊,所以才說只是列出「可能」引援的法條供大家參考,又不是每個人 都適用
但如果採取延期或著沒入訂金,這是合法
的
你要不要問你律師問清楚一點 218.187.83.63 05/18 10:09
問得很清楚了,建議你還是先搞懂訂金和違約金的差異
當然收取高額不合理的訂金其實跟追償違
約金同樣都是不合理的可以按照您列的法 218.187.83.63 05/18 10:11
條追回
沒入=》沒收
但如果是合理訂(定)金沒收,是合理合
法的
給個基數參考好了,例如宴客方面基本上
不能超過總額一半,但如果是二成沒收是
合理的
你貼的這個,當時候部桃並沒有三級禁令,和我的這個經驗是兩碼子事== 再來,我內文 有說和商家要求全額退費了嗎?願意全額退的商家我感謝他,推薦給大家,沒有全額退的 因為我有使用到服務所以我也願意吸收,你一直爭收訂金合理這件事幹嘛啦
推
推~謝謝分享!
我最近也遇到一樣問題,目前想取消八月
婚紗租借,錢都付了,現在婚紗公司說不
可以退,頂多延期或者讓你拍全家福...
傻眼 有人有建議方法嗎?
八月不在三級防疫禁令的範圍~可能要你自己認賠,談談看能不能賠部分訂金退掉
有問題可洽消保官
可是如果合約有說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全額
退款這就沒爭議吧
我目前看合約沒有不可抗力因素,且簽約
後不可轉讓,退款,折換。感覺都是對廠
商有利的條文
律師朋友表示沒有寫的部分可以回歸民法討論,另外如果你覺得合約只對商家有利可以詢 問消保官
※ 編輯: irenech34 (36.228.224.232 臺灣), 05/18/2021 18:47:35說過了,三級禁令只到28號(或著更久)
業者當然要配合延期,不給延期又要收費
才是契約不合理可以爭取。
但如果業者願意吸收目前損失給延期,而
消費者如果自己想要取消,自然沒收合理
訂金並不違反法律的
你文章分享經驗很好,但請不要我說明法
律之時一直用您已經問過律師特意導向業
者一定是於法無理的一方喔 111.71.39.22 05/18 22:41
取消因為檔期很近了已使用到店家服務而被收取部分訂金是我認為合理的,你到底在扭曲
什麼?之後不再回應你了,簡直有理說不清。
如果您覺得我的說法有問題,歡迎您律師
朋友上來討論業者為何不能因為取消沒收
合理訂金的法律依據
簡單而言如果取消收取高於20%總額以上的
訂金或違約金再來走法律程序爭取權益。
但如果取消是合理沒收總額20%以下訂金,
就去協商,協商不行也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浪費錢又浪費時間。
每個人都有為自己爭取的權利,是不是浪費錢或時間就不是由別人來判定了。
最後當然是希望大家遇到有辦法全額退的
廠商,祝幸福
大推wonderful
消保官最近應該很忙
因為太多人不合理 睜眼說瞎話了
還有我並不覺得申訴什麼的浪費時間
當初就是因為自己有去申訴才要回被沒收
的錢,而且因為自己做了很多功課又找律
師問 多懂一些法律知識,我覺得正面一點
想的話可以增長知識,以後合約問題也比
較不會吃虧,人在江湖多懂一點對自己有
好處
因素 我也是傻眼啦
同意,真的希望在我們體諒店家的同時店家也能體諒我們,一次取消這麽多家廠商新人也 超虧好不好~而且誰想要在婚宴前一兩週突然被迫取消啊...
※ 編輯: irenech34 (36.228.224.232 臺灣), 05/19/2021 00:18:02好清楚的整理!推
疫情不是不可抗力因素,那什麼才是?按照
某樓的邏輯,那戰爭也不是不可抗力因素,
因為戰爭也有結束的一天
某樓自己就是業主要吃客戶的訂金吧?才這
麼想戰怕這篇影響客戶取回訂金的思維
建議新人及廠商可以最高中央政府所頒發
第三級條例為準則(因為現在全國都第三
級)
大家只看到集會人數限制而沒看到最下
方8.9.10點:餐飲、婚喪、大眾運輸業
都是獨立另列的。
本人打過1922問才得知現例沒有強硬規定
婚禮不能辦(只是要完善防疫計畫),
那以廠商立場沒訂甚至拿違約金(依雙方
當初合約)其實在法規上是站得住腳(所以 220.141.101.39 05/20 00:31
才會有飯店在三級狀態下沒訂還要新人
賠違約金而消保會也無輒的新聞),
只能說大環境下雙方都是受害者,將心
比心互相體諒找權益的中間點才是重點,
當然如能像原PO遇到佛心廠商只沒訂甚
至退部份真的很OK了拉
多少案例是去吃婚宴群聚的 5/15頒布
臨時哪來的防疫計畫
推樓上,最中肯的發言,依政令才不會
各執立場~雖政府現沒強硬禁止婚宴但
大環境認知下這時期硬辦也會造成大眾
觀感不佳吧,而我也覺得如果像有些業
者已做了成本服務,新人不延期硬取消
婚禮還要求訂金全退也滿不合理,所以
真的還是要雙方協調
查了一下飯店索賠違約金還真的有(前幾天
的新聞),樓上是在說這篇嗎https://www
.storm.mg/article/3679754
如果能辦,為何被稽查,何況現在禁室內5人
以上(三級)
媒體各案例都有,強調還是以最高指揮
中新頒佈的官方政令為準,常人都知道現
在就是不適合辦婚宴還有宴客感染案例,
但這跟政府是否"有明確禁止婚宴的條
例"是分別的議題,當今新人跟廠商牽
扯到違約金或退訂的底線時甚至官司時,
不就是要回歸政令最死的條例而非大眾認
知去審視嗎?政令目前明確指明關閉的只
有第一點的休閒娛樂、觀展觀賽等場所,
如霸氣一點也應該將婚宴會館飯店餐廳包
含在內,何必多立一條表示非強硬禁辦呢
?在我昨日諮詢疾病管制署時,他們明確
表示"依現階段三級政令來看,可提交
並完善政府審核過的防疫計畫並非限制強
硬不能舉辦",一樣回歸到我個人也強烈
認為現在辦婚禮就是白目、破口,但條
例目前就是有漏洞可讓廠商主張,所以
我才說還是要依照各案跟廠商相互體諒
溝通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認真發問,請問你有詢問疾管署這個規定嗎? 當初二級頒布:原則上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 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 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如果禁止飲食究竟要怎麼辦婚宴呢?更不用說現在的三級了。還是婚宴不適用這條?
推,優良廠商挺起來
餐飲、婚喪、交通...難怪我前陣子
看到三峽還出千人公祭遊行的新聞最
後也沒被罰,超扯
捷運隨便一個包廂或任何一間餐廳室內
現在都馬有超過五人,想就知道這三項
如照集會限令走肯定造成搶糧亂象恐慌
,表示政府覺得程度還沒到那邊拉~坐
看如升四級封城會不會就都禁
http://at.cdc.tw/iu7h2J 上述是中央
官方二級時頒佈的限令,針對您這個問題
我在最初11號頒佈升二級時隔日12號就已
確切向中央提問請示過,針對限文第3點
的集會令"究竟包不包含婚宴?",中
央達道重點在於"提交防疫計畫",只要
提交有審核過是不限於集令人數之下的,
因婚宴場地隸屬餐飲業(可看到同令文
第5點)餐飲業被獨列並表示可以用餐(
只是強調須使用隔板),所以表示二級
狀態亦無強制限定婚宴不能舉辦。但沒
錯,像您說的現在其實全台都已升三級,
所以探討第二級的法規意義不大,而第三
級的條例在我第一則推文有貼網址,該
限令內文就將婚宴類講的更清楚(直接將
婚喪業與集令條例分開多列),表示二
級狀態時肯定不只您我有提出這樣的疑慮
,所以中央也考慮到才在升三級的政令上
最後8.9.10點另標出三大「餐飲、婚喪、
運輸」都不適用集令該條。所以未來如真
升第四級,推薦民眾們都可以疾病管制署
的官網新聞稿條例為準則
(補充)我自身另提問過「交通跟餐飲業
不強禁能諒解,但為何婚宴不算集會限令
的家庭聚會&社交聚會?」 中央達道:
一來私下的社交活動會禁是因性質屬非
必要,並也不太可能有像大多宴會場所
的防疫措施,二來婚喪禮卡在喜事至上、
死者為大,甚至有新人為此籌備整年(婚
喪也都會算日子),而升二級三級都是臨
時突發狀況,如臨時將婚喪禮嚴格喊禁也
怕造成相關業界及社會大眾撻伐,又因如
婚宴場所也屬類餐飲業,如禁掉是否所
有用餐的餐廳只要室內座位超過5人都要
跟著禁?當然我們現在都是建議民眾外帶
餐點,但以政令來說目前上層評估疫情現
階段雖嚴峻但尚未到該程度,未來如升四
級以上再請觀望最新政策。
A大的觀點很中肯,感謝分享。但現在這種情形根本也沒人敢辦,誰想上新聞當戰犯,政 府還不如直接禁一禁省的大家這麼困擾=_=
我也遇到拉,等事情告一段落我再來
公布哪些退哪些死不退訂金
願退的廠商一定要幫推!!
※ 編輯: irenech34 (114.41.16.71 臺灣), 05/22/2021 00:25:40很用心的文章,感謝分享法條!底下推
文覺得自己很厲害很懂不願意退款的就
放著吧,打官司本來就是律師各自拿對
自己有利的法條來辯護,不然還需要法官
裁定幹嘛。
推A大超認真研讀政令條款~不說我還以為
打1922都是懷疑自己確診的民眾XD
實用
Eyecolor大大是學法律的嗎?完全看不
到你如何正確適用法條及解釋契約條款
?
eyecolor大不要胡說八道好嗎?法令規
定禁止舉辦婚宴,就是廠商給付不能,
既然如此消費者有權解除契約喔,解約
就是無條件退還。另外所謂的違約金沒
收及費用產生的約定,指的是在任意終
止的情況,跟現在主張民法給付不能規
定不同喔。學好法律再來嘴,不然很糗
啊..
有些契約就是有規定不可歸責於雙方時,例
如政府疫情公告,就可以解除契約,此並非
任意解除喔。而且依據民法266條第1項、2
49條1項4款規定,消費者免為對待給付、廠
商要退還定金喔。
Eyecolor大只會在那邊合理不合理,笑死…
78
Fw: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作者: adam27 (LUC) 看板: GetMarry 標題: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 時間: Tue Feb 25 22:08:13 2020 原本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式場永大幸福館舉辦的婚禮博覽會,結果買到了一堂民法課… 以下文長,可直接END看結尾55
[分享] 與台南幸福遇見消費糾紛原本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式場永大幸福館舉辦的婚禮博覽會,結果買到了一堂民法課… 以下文長,可直接END看結尾 ------------------------------------------------------------------------------- 2019/7/20 參加台南東東宴會廳之婚禮博覽會,第一個攤位走到「幸福遇見」,聽完接洽小姐講解方20
[請益] 關於退訂婚宴會館請教版友們 我於去年十二月底決定在台中某家婚宴會館舉辦婚禮 並且付了訂金 宴客日在六月底 不過冠狀肺炎越來越嚴重 能宴請到賓客是一件很困難的事19
[請益] 請問新秘這樣退費合理嗎?婚禮在9月中旬,去年年底餐廳、新秘和婚攝都找好了 最近覺得應該不能辦了 先生已經先把餐廳退訂,訂金也全部拿回 新秘的話要收16800的兩成,訂金已經收6800元了 (新秘說如果是疫情影響都是收兩成,但合約有寫受無法抗力之影響全額退,我也知道現17
[請益] 婚宴會館取消退款問題今天宣布第三級延長至6/14。 而我原本6/6的婚禮也確定不能辦了 本來以為這就是當時契約上面提到的不可抗力 可以全額退款訂金的部分 但餐廳還是說要扣10%(主要行政手續費及刷卡手續費都是我們已經付出的)8
[分享] 因三級疫情取消的婚宴處理前言: 時隔快一年,在月中看著新聞和板上發文 覺得和去年準備七月婚宴的自己情況很像 決定來分享一下自己婚宴取消的處理過程 同時也稱讚一些好的合作廠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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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疫情婚宴會館問題大家好 打給後 (幫朋友代PO) 小弟原訂今年12月在台中萊特薇庭舉辦婚禮,押金已付兩成,因疫情關係打算想取消婚禮 ,怕到年底就算取消三級,也沒有人敢來參加,到時需要補到低消金額,實在不敢賭。 目前合約有兩條是比較有直接關係(甲:我方;乙:萊特) 1.若因甲方個人因素於宴會日期前90天前取消,乙方將收取全額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