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大陸疑被「富二代打手」騙了 司機11個
新北地檢署指出,王大陸、游男均涉犯刑法
1) 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之教唆傷害、
2)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
3) 另外王大陸還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犯罪嫌疑重大,認爲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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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烙人去打運匠
2)運匠個資你哪裡偷來的?
3)公務員登載不實 (警察吃案??????)
白話來說應該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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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15.211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挖靠 水真深
→
重點是吃案吧 扯爆
推
3是逃避兵役的假病歷
→
3是他應訊沒說實話吧 吃案哪來登載
噓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跟吃案有啥
→
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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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大多是有罪推定跟罪疑唯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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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只能參考
→
有錢真好
→
這告訴我們對莫生人客氣點,有錢人有你車
→
牌就能去揍你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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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王大陸 新北地院500萬元交保個人是覺得,抗告機會相當濃厚 畢竟王大陸律師在羈押庭中,主張「王大陸即將在三月十三日入伍、不可能逃亡」,因此 認為不應被羈押,而這也被法院採信了 只是以「不須嚴格證明」的論證來看,恐怕有站不住腳的可能性... 而剛剛法院已經發佈理由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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