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
老話一句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何況現在不殺頭了
杜絕詐騙就是讓它們不划算
像日本就從黑道金流下手
當刑罰讓詐騙集團覺得不划算的時候就不會做
政府整天喊空話 然後在野過半也不修法
看看那精美的刑法339
嚴格來說 沒有車手就沒有金流
因為沒有斷點
有人會說 不是修了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來看看
第 43 條
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罪,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五百萬元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億元以下罰金。
看起來好像很厲害
實際上判決書去翻一翻
用最多的就是
第 47 條
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並因而使司法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得以扣押全部犯罪所得,或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詐欺犯罪組織之人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畢竟只抓得到車手嘛 抓太多監獄關不下啦
不小心真的抓到上面怎麼辦
當然是交保跑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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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車手一律鞭刑
你判他們賠錢哪賠得出來
就是沒錢才去當車手
沒有車手就沒有詐騙 請大家支持鞭刑
不能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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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立院過半也不敢修法 怕得罪金主吧
樓上有點道理 我合理懷疑上層有三
種顏色 所以三個黨立院都沒忙這些
藍白真的很爛
甚至連基本的掃黑也沒有
支持
詐騙背後都是黑幫,黑幫又政治獻金給民代
整個國家的黑金嚴重到比當年李登輝還糟
一堆垃圾黑白勾結。民進党不處理 真是
垃圾
修法根本轉移焦點,一罪一罰就夠了,數罪
併罰應執行刑打折造成的
肥宅支持車手被鞭刑,詐騙首腦和成員
一率死刑
車手大多很年輕吧 管制薪資是一個方法
至於他們選擇領現的工作 那一輩子出不了
頭也行
這樣是不是惡性循環 回去當車手就好~ 反正雙手一攤沒錢賠
已經墨西哥化了 談這些都沒有意義了
海外的詐團抓回來直接解散,廢物
人權協會會說鞭刑沒人權,被騙的才不
需要人權
鞭刑只是一種作法 也許有其他可以讓人再也不敢當車手的刑罰 而且還尊重人權 化學去勢是不是好選擇~ 只是如果一種刑罰幾乎沒有嚇阻犯罪的作用 那應該要思考其他的方式 警察抓完法官放人 不知意義何在
關不下就一堆輕罪阿
重罰的話誰還敢
執政的玩罷免,在野的反罷免,哪來時間
,人民的命有比政爭重要嗎
車手都自稱沒有獲利
我是覺得 不管有沒有獲利 打下去就對了 保證他之後不會再去當車手 等到車手自然消滅 沒利潤上面的自然就跟著消失 起碼詐騙也會轉移到別的國家
※ 編輯: whaskey (220.136.80.39 臺灣), 07/05/2025 19:54:35完全執政8年的,又再怪藍白
青鳥真的是舔黨到極點
詐騙集團跟政府到底有沒有勾結啊!!
這個國家空轉成這樣!!!
一罪一罰一次判一年騙10人關10年
車手一律兩年起跳 高利貸比照辦理
抓個半年就沒有小弟執行任務了
老大金主才不可能親自做 詐騙立刻下降
要完全消失應該是不太可能 但可以抑制
推
因為上層都勾勾纏 你看党放走幾隻了
你思想跟不上詐騙集團啦,支那不是號稱嚴
法又怎樣?上月永坤黃金才暴雷負責人卷
走82億,支那有抓誰罰誰嘛?日本本地黑道
還算守法所以卡金流才有用,但結果只不過
是被日本的支那黑道搶走地盤而已,你以
為一個14億人口但連人均GDP都趕不上台灣
的國家有多少支那人能買的起東京大樓豪宅
?都是支那要跑路跟支那黑道炒起來洗錢
的啦,連外國人買免稅品都被日本支那黑道
當成洗錢工具,基本上你說對日本支那黑道
都沒用喔XDDD而台灣詐騙集團八成也是被在
妙瓦底園區的支那黑道遠端控制,錢用人頭
帳號洗出去XDDD
我就說說要鞭刑車手 閣下如此悲憤?! 通篇根本沒提到大陸 中國 支那 小熊維尼耶
※ 編輯: whaskey (220.136.80.39 臺灣), 07/05/2025 22:23:50講白了就是政府法律縱容
車手犯罪所得就跑腿費,靠這條繳錢減刑
藍白綠一個樣 當官的哪裡不知道
新加坡法律照抄我不信還有誰敢
台灣爛的地方先扯對岸更爛 這樣我們就贏了
有沒有那麼可悲
修法變重沒屁用,因為法院都只會判最輕的
鬼島 沒救 別做夢了 根本犯罪天堂
白才8席 等哪天白單獨過半再來抹吧 不過沒
機會了
笑死還在藍白,綠犬法官卡的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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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是二三十年前的台灣 SOP是內政部長震怒 警政署長開記者會 警局局長帶隊抓人 現在執政黨跟睡著一樣19
如果長女奮勇報警 堅決抵抗地下錢莊 請問這家人最後會怎樣! 是不是至少安全! 家人如果早日相信刑警![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 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https://i.imgur.com/DJUTBJ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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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人最好能解決的時間點是在剛受騙時 至少要在跟地下錢莊簽票前決定對抗 這時最糟的狀況頂多就處分掉房屋 不會進到每個月幾十萬的利息地獄 一旦票或借據簽下去11
你各位看過真正單純的老實人嗎? 如果看過, 你就會知道, 這種人是最難騙的。 因為他們從不相信有輕鬆錢,![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 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3/12/realtime/31639345.jp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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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某篇新聞裡說 他們是在對方被別人提告詐欺、戶頭變警示戶後 跟著一起變成警示戶 然後對方說他們付不出繼續購買黃金的錢 違約要付五百萬?X
最近脆不是也有老公弟弟被詐騙1000萬,老公要老婆貸款助弟弟度過難關? 奇怪以前金光黨要騙個幾十萬都還要苦心籌劃 怎麼現在詐騙都是幾千萬幾千萬在那邊滾的阿 真的要重新立法詐騙無期徒刑了阿 鋌而走險的人好多 讓人好躁喔 躁死了 又看到什麼罷瞎小的 亂成這樣還亂上加亂 好躁 =.=爆
我阿肥啦 現在的詐騙集團早進化了 已經不是過去的詐騙模式了 分界線可以說是在2016 有律師幫忙指點![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 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https://i.imgur.com/WRrwHL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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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遇到詐騙集團 要馬你直接想辦法把被詐騙的先囚禁再說 然後想辦法把被騙的錢通通轉走之外 不然就看有沒有辦法直接一鍋端了這些人 詐騙集團喜歡騙錢就讓他無錢可騙9
我家人被騙4700萬的,看到很多人為什麼不報警? 我想說,報警有用嗎?我家去年報警到現在,車手就是找不到啊!偵查了半年,還在偵查啊, 問題是你的債務利息還是一直滾啊!最後受傷的還是只有自己啊! 到地檢署就算起訴最後也只會問,要不要和解而已。 要打法律戰嗎?請律師要不要錢?訴訟要裁判費!假扣押的擔保金哪裡來?出庭也是要成本的,錢都被騙光還欠一堆債,哪裡來的錢?![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 Re: [新聞] 豐原五口命案!長女生前驚吐「不能讓我家](https://i.imgur.com/vJ4k2c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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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和詐騙案件有關的 地下錢莊每次都會參一腳,而且都是致命的一腳 那種利息一般人根本還不起也還不完 為何到處都能借到地下錢莊,卻都沒看到在掃蕩? 本來有薯條三兄弟,一些銀行貸不到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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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台灣民眾黨FB:詐騙集團注意!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民眾黨FB 3.轉錄內容︰![[轉錄] 台灣民眾黨FB:詐騙集團注意!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詐騙集團注意!](https://i.imgur.com/bOy8dk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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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騙海外打工送柬埔寨!天道盟擄女當街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第 3 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 第 302 條6
Re: [新聞] 賴清德重話檢討打詐不力 基層警:請總統為什麼會越判越輕?我來跟大家講好了 去年公布一部新的法律叫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其中第47條第1項前段這樣規定: 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 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Re: [新聞] 賴清德重話檢討打詐不力 基層警:請總統 Re: [新聞] 賴清德重話檢討打詐不力 基層警:請總統](https://i.imgur.com/FJkiMOy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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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不妙!小兔招了「都她決定」浮報助利用職務上詐欺罪是7年以上,想要不關一定要兩年以下, 所以一定要湊滿兩次減刑的機會。 一個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白或自首,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高虹安) 一個刑法第57條:是犯罪後態度(有沒有好好配合) 缺一個就是3.5年以上,還是拚不了緩刑。![Re: [新聞] 高虹安不妙!小兔招了「都她決定」浮報助 Re: [新聞] 高虹安不妙!小兔招了「都她決定」浮報助](https://i.ytimg.com/vi/eZITsyuF6wY/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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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以後詐欺車手是不是不用關了?目前實務上詐欺車手都是判刑法339-4加重詐欺,最低刑度1年,這是一定要關不能亦科罰 金的刑度,但是打詐4法修訂後,新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犯詐欺犯罪,在偵查 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也就是說只 要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就可以減刑,而減刑最多可以減一半,就是可以只判6個月,這 是可以亦科罰金的刑度耶,而且現在認定車手的犯罪所得,都是車手自己說了算,一般都![[問卦] 以後詐欺車手是不是不用關了? [問卦] 以後詐欺車手是不是不用關了?](https://i.imgur.com/gv2lQpU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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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打詐四法是不是來鬧的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一)高額詐欺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下同)3億元以下罰金 對於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嚴重財產損害,為符完整評價行為惡性,故提高法定刑, 明定詐欺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500萬元以上,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萬元1
[問卦]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該修法了吧?如題 幹! 第三條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最重才關十年,其他人甚至只要五年,關這麼短是有什麼屁用?!1
Re: [新聞] 代操勞動基金竟炒股削8000萬!統一投信2經理人收押禁見原文43 我想問的是 105-1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意圖為自己或 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委託投資資產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1
Re: [新聞] 幫詐團領10萬被抓 18歲車手 賠48萬和解以下參考: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一一三年度金上訴字第一一九三號刑事判決 其中提到二件《洗錢防制法》新舊法比較見解: 原條文 新條文 何者有利? 第十四條第一項 第十九條第一項 後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 財產利益超過一億元:1
Re: [新聞] 打詐變打折?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 詐騙犯按照「最高法院一一三年度台上大字第四零九六號」刑事裁定,就多數見解、不同意見中 的補充說明內容,陳述如下: 【法律問題】 問題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前段規定「犯詐欺犯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 均自白,如有犯罪所得,自動繳交其犯罪所得者,減輕其刑」。於數人共犯詐欺罪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