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椒華指放假一周上班才救災 台南市府指
※ 引述《noise (hero)》之銘言:
: 中時 郭良傑
: 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前立委陳椒華19日貼文指「看到台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 放假一星期,上班才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台南市府認為陳椒華在網路散播不實: 言論,傷害第一線救災工作人員,涉違反「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規定「散播有關: 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正式予以提告。
先不說這是否會成立犯罪
只是翻看歷史的話,曾因為違反《災害防救法》而被治罪的案例,為數不多,而且都是被告在審理期間自承有罪的結果
查到的是:
(一)台南地院一零九年度簡字第九九三號
案情概要:
趁輕度颱風丹娜絲(與本次的相同,但編號不一樣)過境台南的時候,在臉書上散佈「暴雨!台南市『淹黃水』有誰關心過」文字,並附上數張淹水照片
結果:有期徒刑二月,得易科罰金
(二)嘉義地院一一四年度朴簡字第二十七號
案情概要:
在強烈颱風凱米侵襲嘉義縣時,於臉書發表「剛剛要出門到北港劉厝里巡視一塊專任委售的農地,結果在村子路口遇到這傢夥~被嚇了一大跳」,並附上鱷魚出沒的照片、甚至將分享貼文的對象設定為對不特定人公開
結果: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
緩刑二年,判決確定後應向公庫支付二萬元
談回本次的狀況:
只有文字、沒有照片或圖片,似乎是很難入罪;但也不能排除為了使異見噤聲,而不惜不顧法治精神的可能性
然而在台南的災情確定復原前,動輒要喊告便形同否認災區所受的影響
反正要當檢察官不知實情的話,只能說儘管繼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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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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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跟以前 不同啦
蘇軾以前就是亂講話被政府法辦的
八卦是蘇士就是被閩南人政權關到快死
党告人不是為了真理,是為了潑糞
告下去死忠就認為有罪定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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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以前血債血償公定價罰台幣6000而已?血債血償 關鍵字 裁判書判決 17件相關判決 刑法 305條: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其中裁判案由: 恐嚇 1. 新竹地方法院 113年度 易字 1058號 刑事判決 拘役貳拾日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2萬 113/12/12![Re: [問卦] 以前血債血償公定價罰台幣6000而已? Re: [問卦] 以前血債血償公定價罰台幣6000而已?](https://i.imgur.com/pw0YcmCb.png)
Re: [問卦] 台南災情復原如何?新聞都沒報??2025年丹娜絲颱風侵襲台灣台南嘉義,真的是史上第一次全體主流媒體消音的台灣大型天 災,如果持續報導,讓災區的影片不斷流出,民進黨大罷免成功的機率想必持續下降。但 是這樣處理合乎政治道德、媒體天職、及人性常識嗎?民進黨渴望大罷免成功,渴望掌握 國會完全獨裁,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