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黃國昌籲大法官勿成民主太上皇
※ 引述《emuless (emuless)》之銘言:
: 黃國昌表示,大法官提出的問題爭點,主要是指三讀程序的合法問題,問題在於聲請釋憲: 的民進黨團,當初根本沒有表達反對或異議,用法律的專業術語來說,就是聲請不適格也: 沒有資格,沒想到大法官非常體貼,為了挽救竟主動提出問題爭點。也由於大法官主動協: 助提出,民進黨團直到上週才補充理由狀,真的是裡應外合,配合的非常巧妙。
: 黃國昌說,眼見大法官現在急著出手,挽救聲請不適格的問題,結果鬧成這麼大的笑話,: 所以要語重心長的說,請大法官不要把自己當成台灣民主的太上皇。
: 吳宗憲呼籲,大法官千萬不要成為干預政治的一雙手,他要呼應前總統陳水扁所說的,拜: 託政治人物不要陷大法官於不義,不要動不動將大法官拉進來做政治鬥爭的打手,這除了: 賠掉台灣的未來外,也將台灣的司法賠掉了。
第 49 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看不懂今天開這個會的意義在哪
立法通過的時候,立委沒有表達意見、有異議
就不能聲請釋憲嗎?
但依照法條規定,就立法委員1/4不就可以聲請釋憲了
跟當初立法程序沒表達異議,有什麼關聯?
當初立法院通過沒委員表達有異議
然後換了下一屆,四年過後,忽然發現上一屆或上兩屆立的法有問題
現在這屆的立委就不能透過連署,簽名聲請釋憲嗎?
現在在探究,當天立法三讀程序,民進黨有沒有異議
的意義在哪????有人可以解釋嗎?
第二,就算幫民進黨解套,當天沒有表達有異議=有異議
現在大法官人數還是不夠
憲法法庭要如何解釋憲訴法違憲
根本問題就是在不提名有權威,藍綠白都能接受的大法官
耍這些猴戲,是要給台灣人看這屆大法官素質有多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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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月讓台灣人看看繳的錢在養什麼人
大法官積極主動開示要打三讀表決不合法
啊
一旦表決不合法,憲訴法修正案就byebye
了
感覺大法官在用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讓憲
訴法修法無效,不就又可以審了
權力在牠手上現階段還真拿牠沒輒
爭議的點除了大法官的退後性之外,還包
含大法官憑什麼介入立法院議事規範,難
道大法官有認為重大違憲嗎?容我送上無
恥二字
一的部分不能這樣玩是法律通過就發生效
果了,釋憲人數不足無法宣告違憲
要凹當時沉默的綠委有反對的心意嘛
大法官的退後性 是什麼專業名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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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不懂今天開這個會的意義在哪 : 立法通過的時候,立委沒有表達意見、有異議 : 就不能聲請釋憲嗎? : 但依照法條規定,就立法委員1/4不就可以聲請釋憲了![Re: [新聞] 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黃國昌籲大法官勿成民主太上皇 Re: [新聞] 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黃國昌籲大法官勿成民主太上皇](https://i.imgur.com/iRj6rJ9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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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民進黨的大法官, 當年在國民黨提的前瞻預算釋憲案, 搞了一個標準 立委沒出席投票,不能聲請釋憲, 要被剔除。8
原來如此 當年搞得「綠能你不能」現在迴力鏢標到民進黨自己..... 不過就算被凹到,這次憲訴法能進釋憲程序 但大法官人數不夠,就是沒辦法開會宣告違憲 我還是看不懂,今天演的猴戲再給誰看的 雞生蛋,蛋生雞
看了很多今天的影片~~~ 這一段最簡單明瞭 重點就是這一段~~~過去八年你們民進黨自己要這 樣搞~~現在又開始怪別人不協商了![Re: [新聞] 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黃國昌籲大法官勿成民主太上皇 Re: [新聞] 憲訴法釋憲說明會 黃國昌籲大法官勿成民主太上皇](https://img.youtube.com/vi/viLz1kJUYR8/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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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軍師黃揚明說不副署,在野黨可提釋憲笑死!藍白是不是沒有人才啦,連這種貨色都可以當軍師? 首先,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49 條的規定,立法委員釋憲的標的是法律,而什麼叫作法律 憲法第 170 條講得很清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你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還沒公布生效的法案根本就不存在,你是要釋什麼憲?你以為之 前行政院長提覆議案是提心酸的嗎?14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憲法訴訟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https://legal.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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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只是在演戲塑造後續釋憲的表面合理性而已, 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所以雖然民進黨目前沒有過半,但民進黨完全有資格跟能力申請釋憲, 又就第52-1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1X
Re: [新聞] 憲訴法爭議 大法官蔡宗珍驚訝立法院代表問你有無異議,就是問你要不要提案, 你提了異議提案,大家就來表決看同不同意, 沒提異議提案,就當然當作沒有異議, 難道一個一個委員調查有沒有異議, 異議是一種意思表示,你沒有走法定程式表示異議,哪來的異議。4
[課業]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如題 高普考 法學知識第9條 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d 選項4
Re: [討論] 高院出來說明了笑死!這是什麼釋憲理由?我跟你賭,憲法法庭絕對會以不符程序以不受理駁回 首先,依據憲法訴訟法 第 55 條 各法院就其審理之案件,對裁判上所應適用之法律位階法規範,依其合理確信,認有牴觸 憲法,且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3
Re: [討論] 今天新出爐的釋憲不受理案滿有趣的喔 限塑法 痾不是 憲訴法49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 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2
[討論] 所以有立委要釋憲嗎?昨天排黑條款一通過 藍白黃紛紛痛罵選罷法違憲 根據憲法訴訟法(以前的大法官釋憲程序)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 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也就是說只要29個立委就可以聲請釋憲,國民黨不需要出動整個黨團也可以2
Re: [新聞] 總預算若公布生效 監院:立刻聲請釋憲就整體政治言辭看來,應該是準備認為此次結果違反釋字第三百九十一號及釋字五百二十 號,要聲請擴張(補充)解釋 只是審查庭方面是否會準備讓這案過關,這是不同一回事。 且需要同時注意,釋字第六百零三號的理由文: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由現任立法委員總額三分
Re: [討論] 北市1200塊敬老津貼,該不該發?這議題也凸顯出民進黨的司法改革就是笑話一則 為什麼我們先來看看以前的釋憲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