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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行人闖紅燈遭撞亡 騎士「5秒來不及反應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行人闖紅燈遭撞亡 騎士「5秒來不及反應作者
longtimens
(阿捲)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7

交通事故歸責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才會有責任

一堆人忽略掉中間「能注意」三個字

超出人類反應極限的事故當然不能注意,明明沒違規但換faker上都無法避免事故,當然無肇責

不過判定有沒有超出反應極限這個部分就很多地方可以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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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lo3 03/13 09:03要找判決ㄅ

EXIONG 03/13 09:05同事去法院過 能注意就是屁話 法庭上 老

EXIONG 03/13 09:05弱勢 贏得機會100%

TheGun 03/13 09:49判決書大概沒提到「信賴保護原則」

TheGun 03/13 09:49,遵守交通規則的一方若因另一方未

TheGun 03/13 09:49遵守交通規則而肇事者,免責機率很

TheGun 03/13 09:49大。

mutsutakato 03/13 11:31能注意,法官的心證很大好嗎

mimicqneb 03/13 20:50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