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所以公司併購是由哪一方談條件?
※ 引述《smallplug (廢到笑)》之銘言:
: 各位大大晚安,吃飽了嗎?賈霸委?
: 本魯肥宅啦,晚餐吃涼麵配味噌湯
: 話說本魯小公司啦,這些年面對隔壁大公司競爭過得很辛苦
: 老闆年初還激勵大家共體時艱,努力對抗邪惡的大公司
: 只是最近業績也是越來越辛苦,都快被打趴關門了
: 結果前幾天老闆開會竟然提到
: 和隔壁公司合併也不是不可能談,但是要由我方談條件!
: 嚇得本魯吃手手
: 先別說公司能不能賣,這也不是我們這些小員工能夠左右的
: 只是本魯很好奇,大公司如果要併吞小公司
: 會是由哪邊來談條件呢??
: 乾五掛謀??
以做會計的角度來說,通常必定是提出的一方(大公司)來洽談,讓對造「願聞其詳」後再下決定
但當然,如果認為在整個過程中,所給予的條件不好(非以股東的利益為出發點),但從長遠來說不會帶來壞處,對造也可以提出反建議,讓提案方考量是否接納
什麼都沒辦法談成的話,大不了拉倒、停止所有作業
這本是商場上屢見不鮮的作法,沒有必要覺得是什麼奇怪的事、甚至出現「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感覺...
只不過,在規劃併購的同時
得留意是否有《公平交易法》(或《競爭法》)的適用空間,避免誤踩陷阱、讓雙方都遭遇不利
負責公司註冊之主管機關覺得有疑慮的話,是有機會可以隨時要求暫緩、並提送其他單位決定是否准許,因此不好過早下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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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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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車禍和解分期未入帳請益今年9月中的時候發生了車禍 由於是對造人越線撞過來,所以初判表上表示對造人是全責 我們於11月初拿到初判表的時候進行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調解過程中對造人同意以八萬元支付賠償 但需要分6期,彼此約定好於12月15日進行第一期5
Re: [新聞] 恩恩爸:若拿到錄音檔不會公布 消防局強調依法不能給音逝去的生命值得同情 不過假設當事人拿到錄音檔,即便不公開,但在媒體前自行提出他認為有三處疑點xxx什 麼的,那對錄音的對造一方在輿論上是很不利的 建議恩恩爸就等心情平復,在雙方+公正第三方見證下聽取錄音並做出三方可認可的結論 ,才不會有一方覺得不利之處2
[問卦] 要談併購的話一國兩制是最優價格了吧???聽說最近有人提出併購說 意思是中國大公司要併購台灣小公司 要先提條件 那現在回頭看 一國兩制根本就是歷史最優條件了啊3
Re: [新聞] 台鋼集團掌握13家公司惹議....請問一下公司派和市場派到底是怎麼界定? 如果是一家未公開發行的公司, 當然很清楚公司派是哪一方。 但如果是一家公開發行公司,甚至是上市櫃公司, 公司派和市場派的區分就有些奇怪的問題了,4
Re: [討論] 跟中國談併購,所以條件好要併購嗎?併購的前題 通常是"兩間獨立的公司" "併購後"才會是屬於同一間公司 先問問老共同不同意中華冥國台灣是"另一間獨立的公司" 才有談併購的空間 --1
Re: [問卦] 全民調 到底哪裡不公平?反方理由?是小學生讀書還要訂規則嗎?兩家公司談合作談併購,是要給對方同意的條件才能進行下 去。 現在一方提出對方不想要的條件,然後要不相干的嘍囉出來嚷嚷。這不可笑嗎?反正最後 有沒有合作你還不是照投。 --X
Re: [新聞] 曹興誠:賴清德併購說重點是程序正義曹董今天下午又發一篇,他的想法可不可行我不知道,但至少文章蠻多資訊的。 曹興誠 八不居士fb 最近賴總統談到兩岸問題,提出「併購」和「開條件」之說,讓在野黨以為撿到槍, 開始鋪天蓋地的咒罵總統賣台。其實賴總統講話的重點,是「程序正義」。
[討論] 美國要併購台灣也可以提條件啊又不是只能中國併購!!不是啦 我問你啦 一家公司要被另一家併購 本來就是看條件 你條件不好 那我讓另一家條件好的來併購我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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