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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版主內戰 Part2 開打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版主內戰 Part2 開打了?作者
linda17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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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25

第二條 本板檢舉人應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經查為濫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處置。
五日內無新違規事由或新事證重複檢舉同ㄧ文章,檢舉間隔十分鐘以上即算違規。
實名之違規檢舉人,水桶180天。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退文。
匿名之違規檢舉人,於站內信板主或於本板實名提供退文佐證後,一篇退文可改為水桶 180天。

‧ 實名帳號發文檢舉者,於板主在該文章設定s結案後自行刪文或修改文章,本板水桶六個月並退文。

不是很懂 板規設定的用意不就是規定嗎?
怎麼自己違規就不適用了?
說自己檢舉很多功過相抵


bm都沒回覆表示意見
天天來信就是威脅要申訴
就算站內詢問也是石沉大海不回覆

路邊撿到的隨便看看
https://i.imgur.com/QP5OMTb.png

圖 版主內戰 Part2 開打了?


※ 引述《macbook12 (12吋蘋果)》之銘言:
: 最近版上超級亂,
: 原本是羅莉塔亂刪文事件,
: 現在羅莉塔好像還沒下台,只是羅莉塔超譯的版規被假處分。
: 然後,現在是林達跟Ubcs兩人接著上演內戰,
: 好像是兩人對被羅莉塔刪文造成超貼的水桶看法不同,
: 林達甚至八檢版水桶Ubcs,並退文...
: 已經看不懂劇情了...
: 會不會後續版主都被拔掉,重新選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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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72.2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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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da17a3 (114.47.72.252 臺灣), 12/01/2024 16:46:00

a7788783 12/01 16:47我好像沒跟到這事嘛,跨某

shirokase 12/01 16:49加油,不要輸給那幾隻霸凌仔

kuijun228 12/01 16:52琳達加油

August2006 12/01 16:53只有a魔王濫權擴張解釋版規吧

August2006 12/01 16:53其他板主要嘛早就砍花邊新聞小道消息

August2006 12/01 16:53不用等a上任

August2006 12/01 16:53玲達先不論她反對與否,她在收爛攤子

August2006 12/01 16:53倒是。

elec1141 12/01 16:53琳達大殺特殺

PeterHenson 12/01 16:55現實生活有法官造法 八卦板怎麼能不

PeterHenson 12/01 16:56落人後呢 還不來個板主造法

PeterHenson 12/01 16:57我只能說啦 你可以主張你的行為是在

PeterHenson 12/01 16:57照板規走 但是你不適合做這件事

rswa 12/01 16:58這件事要討論的是板主可不可以用發文記錄

rswa 12/01 16:58可以的話要列在板規 當例外..

rswa 12/01 16:59因為是方便管板處置的

rswa 12/01 17:09如果要建議加個分類給板主專用管來區隔 0.0

linda17a3 12/01 17:10那你自己要改的是違規就說我沒有

rswa 12/01 17:11拜託理性討論 0.0

QQDK 12/01 17:11大概看了一下 應該說這條檢舉板規是防濫用

QQDK 12/01 17:11檢舉或檢舉文被毀屍滅跡用的 但若板主發文

ubcs 12/01 17:11已向其他兩位板主信件檢舉板規八

rswa 12/01 17:11你是指誰?? 我是板友給建議a ..

QQDK 12/01 17:11當海巡檢舉記錄時 操作有失誤時是否要依這

QQDK 12/01 17:11條板規論處? 這或許就有討論空間 原違規檢

QQDK 12/01 17:12舉文同時有存證記錄性質 板主操作失誤就要

QQDK 12/01 17:12被桶180天感覺是有點硬...

rswa 12/01 17:13八檢板規有板主例外可以發文當記錄嗎?

rswa 12/01 17:13所以我建議新增一項分類 來區隔

glen3310 12/01 17:54喜歡不照版規走 呵呵

R620SCANIA 12/01 18:16建議版主大力水桶柯網軍

DarkAlex 12/02 00:29u版主也去版務檢舉你了 兩個版主都炮你

DarkAlex 12/02 00:29還不知所進退 請問你的羞恥心在哪裡 ?

abraxas 12/02 02:07不看版規 看羞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