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 引述《rd5186 (GIOS)》之銘言:
: ※ 引述《vancepeng (秦國金城武)》之銘言:
: : 剛剛去政黑撒泡尿 看到這篇
: : 今日在《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二讀表決)中,我因操作失誤按下「同意」按鈕,?
: : 黨團立場不符,造成社會大眾與關心此案者的誤解,我深感抱歉,特此鄭重說明與致歉
: : 我始終堅持對兒童保護應以制度改革為優先,並審慎面對極刑議題。三讀表決時,我依
: : 立場未參與贊成投票,盼社會大眾能理解此次錯誤非我本意,也絕非價值立場的轉變。
: : 再次向所有關心「剴剴案」與兒少人權的朋友致上最深歉意,未來我將以更嚴謹的態度
: : 對每一次表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
: : 邱議瑩 敬上
: : 文章代碼: #1eUTjYWy
: : 字我都看得懂==
: : 但文字這樣的排列組合我看不太懂==
: : 是我中文變差了嗎==
: : 還是就是我讀出來的那個意思?
: : 優咩由八瓜==
: dpp的操作真的讓人下飯
: 二讀:邱按到贊成,其他人不贊成
: 三讀:棄權,完全不投
: 宣讀後:進場舉牌喊支持
: 請問這個操作
: 到底是不贊成、贊成、還是沒有意見
: 完全沒有統一一個說法欸
: 真的超屌
學一下台南好嗎?
六個DPP立委順著黨意走, 至少有兩個明年
要選市長,不知道484自己的票太鐵?
還是台南老百姓不在乎什麼虐不虐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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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82.242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venson (101.10.82.242 臺灣), 07/18/2025 14:21:23
※ 編輯: venson (101.10.82.242 臺灣), 07/18/2025 1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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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我來幫忙民進黨立委 解釋為什麼它們很堅持要放在殺人章節 而不應該在傷害章節加重 原因是 其實很多虐童者 他只是喜歡看到小孩被虐待以後哀叫的快感 而不是真的想讓小孩死 這種人在民進黨立委眼裡 他們就不是屬於 虐"殺"兒童 因為他們沒有殺人的犯意 對這種虐兒犯而言 他們會更希望小孩活著讓它們可以一直凌虐而不是弄死它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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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現在鶄群組錯亂中 因為未來高雄市長跑票== 如果沒有跑票 他們就會繼續用政黑那套說詞 "有別的方法可以去立法 不是反對保護兒少"![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 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https://i.imgur.com/dKCYyFR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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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虐殺7歲以上就不用嗎? 所以過7歲立委就當做比較賤嗎? 八卦版要滿20歲,所以現在是認為我們很賤不需要享有7歲以下的人權是不是? 立委真棒每個月領這麼多錢,就這樣? 被當賤民,那只能全部罷免掉了。7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為什麼民進黨堅持要放在殺人罪章 殺人罪章 那一開始就是要有殺人意圖 這樣隨便都能脫罪 但是通過的是在傷害罪章![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https://i.imgur.com/brNu7i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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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沒錯啊! 為什麼藍白要扼殺被虐兒童最後一線生機? 藍白及其支持者為了洗新聞 寧願害死被虐兒 到底還有沒有良心?![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i.meee.com.tw/97jMyzR.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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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有別的方案更好,藍白只想過自己爽的方案 你知道某某法被這條法律卡了嗎?其他有利於民的都不過 中共想用這個法來誣判台灣人死刑 有些虐童致死不是故意的,判死刑會減少台灣戰力 這是中共弱化台灣武裝的辦法1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各位潛在的虐童藍白草看懂了嗎 以後只要虐童傷害就可能是極刑 所以如果你們又因為阿比不給房子孩子 一時憤慨做了傻事傷害無辜回收的前夫小孩 那就沒有回頭路了1
Re: [新聞] 快訊/「剴剴條款」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我覺得大家也先不用太高興 立法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回事了 到時候審理時 一定因為無法證明虐殺或是定義什麼才叫虐殺 而判決無期或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