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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作者
maniaque
(e)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8

※ 引述《SAMMY728 ()》之銘言:
: 北市府一開始要介入的方式就是錯的,
: 完全忘記自己在這個案子的身份只是一個行政審核機構。

因為一開始,就本來認為 T17 T18 照合約走得下去,

所以仲介兩家去自己互相喬,

開發框架(現有的地上權契約)就在那

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於是新壽想說那契約轉給你,我拿錢(鉅款)走人

於是要求北市府辦違反契約規定的地上權直接轉移

後面就大家知道得這樣了

: 今天如果是輝達和市政府簽MOU,

問題北市府要跟 NVDA 簽 MOU ,那 KPI 是什麼??

: 那北市府要去找地要去開綠燈,這還說的過去。
: 但是MOU是新壽和輝達簽約的,
: 北市府為什麼可以偏向其中的一個民間企業?

沒偏啊

在契約條文內 沒偏坦任何一方

既不允許新壽直接轉給輝達
也不允許輝達直接承接

但,非屬契約的 地上權辦法,

市府高興,因為希望輝達這麼大咖的來,

修正辦法,送給議會

議會高興輝達要來,通過修正辦法,

議會給過,就好了

專案給,違反啥?

中央都說了

議員有意見不會在議會轟市府膩

你看誰敢跳出來說反對 NVDA 進駐台北市啊

: 北市府要解約,就有圖利的風險,

不要搞混焦點

解約本身,沒有圖利

是付 107E 才是圖利

: 因為北市府已經認為新壽不可能在合約內履約,那為什麼還是用合意解約的方式,給補償: 給予新壽平安下車的選項?

打官司,要不要時間?

時間,是不是成本???

: 而對於新壽而言,要同意北市府的條件,就有被股東告背信的風險,總不能你們輝達和北: 市府在爽,我成全你們,還要吃上官司吧?

笑死,董事會決議啊,臨時股東大會啊

公司法不就寫在那了??

有法條你不走,還擔心被告背信??

先去看什麼叫做 背信罪

若有超過50% 股東決議,背啥信??

但,你有看到台新或新壽有要針對這個開臨時股東會嗎??

根本無聲無息嘛~~~

難道你以為沒有股東反對新新併嗎??

一定有啊,

但為何沒有股東到法院去按鈴告新壽對於 新新併 是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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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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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iver0811 10/14 13:32沒想到新壽做不到 NVDA 開出的條件

driver0811 10/14 13:32=》回頭從這裡談起吧,在框架內

driver0811 10/14 13:33那麼多仲介,法律人才

driver0811 10/14 13:34走其他路的成本有算過嗎

aakkssqq 10/14 13:36圖利8億不是圖利嗎?呵呵呵

Samurai 10/14 13:37圖利罪要明知違法才成立,給利益不是問

Samurai 10/14 13:37題,是柯被搞了才變得風聲鶴唳

jackythere 10/14 13:46蔣就算合法去做,也是百分百被圖利搞

jackythere 10/14 13:46啦!畢竟現在是人治又不是法治

jackythere 10/14 13:47圖利一塊也是圖利喔

ProTrader 10/14 15:12新壽一開始也是用商辦思維去跟輝達談吧

ProTrader 10/14 15:13沒想到輝達要的是自己蓋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