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ALrhLbk.jpeg
: 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 不應該這樣修法
: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
: 像古代有個刑罰叫作凌遲
: 就是把你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 直到你斷氣為止
: 還有各式各樣的滿清十大酷刑
: 居然有律師說虐待致死比直接殺人還不嚴重
: 真是莫名其妙的邏輯
: 連歐美都有虐待致死的法規了
: 林大律師的見解真是令人大開眼界啊!
: 有 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的八卦嗎
他的想法我理解啊
舉酒駕撞人致死當例子最快
我百分之百同意 酒駕撞人致死非駕駛人的本意 畢竟撞死人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
BUT 我百分之百贊成 酒駕撞人致死 的刑期比照 故意殺人罪
現在PUMA之流的想法就是 明明酒駕撞人致死 是過失而非駕駛人的故意行為
所以"不可以"“刑度”比照故意殺人罪來判決。
但這種說法跟死刑犯到了三審 三審法官發回二審的理由是
"死者 到底是被砍了三十刀還是三十一刀 有待查明“
啊 幹 有沒有差那一刀是重點嗎? 你只是單純不想在你手上讓死刑三審確定而已。
所以啊 在他們那些法綠人的眼中 一個女豬仔被關在園區因業績不達標被輪姦三天三夜
只有豬食可以吃 最後受不了跳樓自SA 屍首還被丟到深山裡給狗啃了
結果咧 那些施暴的詐騙集團成員只成立 強姦罪 妨害自由 棄屍罪
加一加 判個十年 關五年就放出來?
而不是成立殺人罪? 這種法律不修正誰會覺得公平?
今天這修法的目地也很簡單 管你是有意還是不小心忘了下手輕重的 只要你虐死了
就比照殺人罪刑度處理。
然後就有法綠人不知道在堅持什麼 那不是殺人罪 刑度不能等同殺人罪
一堆543 好像當別人都白痴 他最清醒一樣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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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有料
這是高貴法律人的堅持,不懂的都是法盲
這就法匠邏輯阿 不食人間煙火
好真實的比喻
法匠真的噁心
有夠血淋淋
幹你娘民進黨
科科
操雞掰人渣林智群
小心被告 要我刪你推文嗎? 單純為你好
牠媽的廢死集團都去死一死
所以司改國是會議在法律圈被狗幹到不行
因為他們就覺得一群外行來討論三小 當
然後來推不動
我法律人還要聽你們這些市井小民指指點點?
酒駕這點 多年來一直被詬病立法缺
失要增訂醉態駕駛罪 但卻沒有人提
出法案也是很奇怪
這是高貴法綠上帝的旨意啊,豈容鯛民挑
戰?鯛民乖乖繳稅供養這些庭內的上帝就
是了,懂?
他們髮夾彎的事情也沒少過 專業嗎 呸
像法律界的某大老 書上寫一套 党需要的
時候 通通可以轉彎 像這種的通通都該趕
下神壇
有料推
確實
法律人真的就是這樣
喝酒確定影響開車安全,還硬要開,
難道沒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犯意?
可悲
垃圾真的很多!
這些法綠人也通通死刑好了,耽誤國家
有模糊空間他們才有工作
自殺就自殺搞什麼代詞
法綠人讚的喔
法律人只會講三小犯意不犯意的,人就
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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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看我們勝率不到26%的 大多都是幫販毒狗辯護的林智群律師 在他的FB說 虐童致死相對來說比較不嚴重 不應該這樣修法 但事實上大家都知道 被虐待致死才是最可怕的![[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ALrhLbk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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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殺人當然從生命角度來看 最嚴重 但這個法很明顯就不是在針對這件事情 而是針對「目的」 這次修法的寫法,直接殺7歲以下小孩,為什麼會有一個相對輕的但書 實際上應該有蠻多意外狀況8
如果照原本法律用語的邏輯操作起來 只有施虐者只想虐待不小心弄死了 才會歸類成虐待致死 如果原本就想殺人但用虐待的方式 那還是會歸類成殺人不是虐待致死![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5assyi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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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一下 台北市人 新北市人 新竹人 桃園人 要把光電板放在山坡上 砍光樹林去鋪光電板 要把光電板放在翡翠水庫 石門水庫 那個政治人物就選不上了阿 我從好幾年前就在酸了4
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針對未滿18歲或7歲的部分![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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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這個影片 Will it blend~ 所以我會做這件事情 我會拿一個光電板 丟到Will it Blend 的果汁機裡面 絞碎之後![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lAl28d6tbk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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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說法 1. 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 2. 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 (b情況) b情況嚴重程度>a情況 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 +過失(不小心致死)的組合49
我用酒駕跟你解釋就知道他們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了 美國: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酒駕 -> 重罪 Driving under intoxinated 害人致死 -> 等同蓄意殺人罪 三級到二級殺人罪起跳 台灣![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mg.youtube.com/vi/mkSJODv8pFg/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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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已經跟你說了 南部很多阿北 吃個燒酒雞 羊肉爐 就酒駕超標 你酒駕抓這麼延 很影響我們南部鄉親的小確幸耶 到時候他們不爽不投民進黨怎麼辦? 懂了嗎?2
理性上是這樣沒錯啦 如果一開始就是要把兒童虐殺的話 那就直接成立殺人罪就好了 虐童致死一定是要沒有致死的犯意才能成立 這波綠師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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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事實上間接故意本來就很難舉證了 就本案來說檢察官要證明黃男雖然酒駕上路,而且遇見會撞死人,但是他必須有類似爽啦,撞死就撞死這種意圖,才有間接故意的構成 法官的理由是說如果黃男有這個不確定殺人故意,一上路就會到處撞人了,不會因為闖紅燈才想到去撞人 不過說真的啦,現在法律酒駕致死就是判不了殺人罪,除非我們偉大的立委能夠將酒駕致死類推適用殺人或提高刑期 不然酒駕永遠都只能看高官震怒然後百姓繼續吞下去5
Re: [新聞] 酒駕撞死人先拍限動心疼車!奧迪妹10萬酒駕撞死人已經是法律漏洞了 . 你如果有深仇大恨仇家想砍了它,又怕坐長牢,就好好利 用這個漏洞. 一罐啤酒,一台爛車達到你的復仇計畫. 只要法院開庭,記者前哭一下,裝一下有悔意,抄個心經,想必不會超過五年, 不曉得偉大的綠色黨立委,什麼時候願意幹點正事,把這個洞補起來,還是等著看社會百姓 互相撞來撞去.7
Re: [問卦] 酒駕刑期怎麼定大家才滿意?----------------------------------------------------------------- Q:可否改成:「酒駕=殺人未遂」? A:不行 ----------------------------------------------------------------- 一、為什麼酒駕不構成殺人未遂?4
Re: [問卦] 酒駕致死為什麼不修法依殺人罪判刑?因為台灣法匠的邏輯 酒駕撞死人的---駕駛人只有酒駕故意 沒有殺人故意 所以是過失致死 不過這種邏輯就是有人信 還整天說民眾是法盲![Re: [問卦] 酒駕致死為什麼不修法依殺人罪判刑? Re: [問卦] 酒駕致死為什麼不修法依殺人罪判刑?](https://i.imgur.com/spPlGH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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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刑度不是亂定的,想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就要先對刑法的構造有所了解 刑法,是以處罰「故意」犯罪為原則,刑法典上所有的犯罪類型,都有處罰故意犯,但並非 全都處罰過失犯,只有在刑法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過失行為才會處罰 故意犯和過失犯相比,當然,是故意犯比較嚴重,所以故意犯的刑度會比較高 而刑法典有一種特殊型態,叫做「加重結果犯」,意思是行為人進行某「故意」犯罪,但其![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 Re: [問卦] 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也太低了](https://i.imgur.com/spPlGH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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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酒駕撞死人為什麼不能用故意殺人罪起訴?很簡單啊 台灣法匠邏輯: 那些酒駕犯 只有酒駕故意 沒有殺人故意 所以酒駕撞死人---是過失致死 法匠:說酒駕撞死人是殺人罪 是法盲 懂了吧1
[問卦] 殺人罪跟酒駕撞人的差別?如題, 殺人罪就是有意,傷害他人致死者, 酒駕就是有意上路,傷害他人者致死者, 這兩者有什麼差別, 為什麼判決差這麼多?X
Re: [新聞] 高雄酒駕男 未依殺人罪羈押又來了 到底是誰在帶風向 上次才一個酒駕被依殺人罪起訴 到法官那邊直接改成酒駕肇事致死 代表起訴殺人罪根本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