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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作者
ccyaztfe
(1357924680)
時間推噓 4 推:7 噓:3 →:29

※ 引述《kitty1010 (小喵喵)》之銘言:
: 有三方參與這次的土地轉移爭議:
: 輝達、新光人壽、台北市政府
: 前情提要:
: 1. 2021年,新光人壽標得T17 T18的地上權,並與北市府簽約。
: 簽約內容包括「蓋好建物後才得以轉移地上權」
: 2. 「蓋好才能轉移」是契約內容,不是法律規定
: Ps. 地上權*移轉*:當然不是免費的啦,輝達要付$$給新光
: https://i.imgur.com/JG54mJf.jpeg
: Nvidia輝達
: 想在台灣設總部的動機:
: 黃仁勳個人故鄉情懷
: 但總體上公司不支持,輝達並非非要台灣不可
: (推測:這次談不攏,可能就不在台灣設總部了)
: 現況:
: 1. 選址找了一年多,覺得T17、T18這邊最滿意。
: 2. 新聞:「知情人士」表示輝達對台政治口水戰非常失望
: 原則:
: 1. 只想在台北市設點
: 2. AI產業工程專業&複雜度高,需要確保建物符合高標準
: 要自己安排建物施工,不要新壽建好再轉移
: -
: 新光人壽(新壽)
: 於2021年成功標得50年地上權(土地使用權)、與北市府有合約
: 提出方案:
: 1. 新壽直接把地上權移轉給輝達,並依照「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
: 法」第18條,經北市府同意後即可移轉
: https://i.imgur.com/lJiNS6K.jpeg
: 2. 新壽蓋好再轉移給輝達
: 表示:
: 1. 不同意與北市府「合意中止合約」方案,因為北市府提出的中止合約方案 未涵括到未來
: 50年的預期收益。
: 2. 北市府實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免除地上權契約的轉讓限制(就是指「蓋好才能轉移」的
: 限制),並回歸適用上述地上權辦法的規定辦理。
: -
: 北市府
: 擁有土地權
: 提出方案:
: 1. 新壽與市府「合意中止合約」、再轉而與輝達簽約
: 2. 新壽把建物蓋好再移轉給輝達
: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
: 1. 不同意新壽提出的「直接轉移給輝達」方案。
: 「公務員要依法行政,絕對不會修改契約,讓新壽藉此賺取利益,否則會涉及圖利問題。」
: 2. 若不同意北市府的版本,新壽可以提出自己的版本。
: 「市府會依據規定編列預算送議會審查」
: Ps. 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新光應該要盡「企業責任與良心」,因北市府提出的中止契約
: 條件沒有將其「50年地上權的預期租賃收益」考量在內就不同意是不合理的
: -
: 也就是說北市府為了避免圖利罪,所以不願意修改掉契約中的「蓋好才能轉移」這項限制,
: 所以卡關了
: 但是我有點搞不懂
: 已知要構成圖利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1. 公務員違反相關行政法規
: 2. 透過違反法規去謀取自己或其他人的利益
: 目前已知「建好才能移轉」是合約內容,不是法規。所以:
: 修改契約會構成公務員「犯法」嗎?

因為修改契約後,有人得利了,所以當然觸犯圖利罪
: 為了輝達而破例修改合約、同意轉移,不能是因為「重大公共利益」嗎?
: 有掛ㄇ?

這就是我國法律、圖利罪垃圾的地方嘍

「重大公共利益」,誰說了算?怎麼定義?誰來定義?

光是這個問題你就無法回答了

讓給輝達就是重大公共利益? 怎麼不讓給我? 怎麼不讓給其他企業? 為什麼非要讓給輝達?

我猜你大概會說:輝達世界no1,用屁眼想也知道給輝達是絕對正確的

但很抱歉,法律就是這樣,十分死板,硬邦邦的

總而言之,在法律角度來說,不管是轉讓給輝達還是給宮廟還是給八卦肥宅,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圖利!


所以說啊,圖利罪這種白癡罪早就該改掉了,相關的法條、刑責也都該修改才會真的有助於國家發展

不過,以台灣這種尿性,大概一輩子都不可能修法的

理由很簡單,台灣社會打從心底瞧不起公務員,一個瞧不起公務員的社會,又怎麼可能願意修法給予公務員那麼大的權限?

所以還是就這樣,忍痛看著輝達跑走吧!

可悲的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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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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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ouching 10/04 22:59只有總統說的才不算圖利

yamhome 10/04 23:00幫市府無能找藉口,辛苦了

HDSM 10/04 23:01我們有台積ㄌ 不需要輝達

poz93 10/04 23:01所以藍白應該合作修法

e2699096 10/04 23:01民進黨千算萬算大概想不到會搞到自己

bloodruru 10/04 23:03唉呦 去高雄建就沒圖利啦 你真不懂?

monitor 10/04 23:03不如把中正高中改成輝達高中,專門

monitor 10/04 23:03培養ai人才好了

babuarea 10/04 23:04圖利看黨證啊,有人喊天經地義就沒事

sheng612 10/04 23:06回收垃圾太多載不走拿給阿婆就圖利罪了

sheng612 10/04 23:07丟進垃圾車沒事 丟地上沒事

execute 10/04 23:08其實就是要挖陷阱給蔣萬安 不蓋就是不給

execute 10/04 23:08輝達來 蓋就是圖利

ferrisw 10/04 23:13北市府推這塊地給輝達本身就有問題

guanquan 10/04 23:24原po明明就有寫圖利罪的第一個要件是「

guanquan 10/04 23:24違背法令」。沒在看字真的不用打這麼多

guanquan 10/04 23:24廢話

什麼都不懂還特地來留言,真是辛苦你了

smalltwo 10/04 23:26違背法令是誰認定的?認定之前能羈押嗎

andy279279 10/04 23:57對,違背反法令,凡是對垃圾党不利的

HAYABUSA1207 10/05 00:44就算大家都明白這件事對台灣有重大

HAYABUSA1207 10/05 00:44利益 也比不過檢察官的見解

egogeorge 10/05 01:43市長真的無能

※ 編輯: ccyaztfe (114.136.198.76 臺灣), 10/05/2025 02:02:20

fcz973 10/05 02:07公務員訓練有一個很重要的課程叫

fcz973 10/05 02:07「圖利與便民」用非常多案例來解釋這兩者

fcz973 10/05 02:07的不同,但你還是看不懂下一個案件到底是

fcz973 10/05 02:07圖利還是便民

yongguo 10/05 04:52圖利與便民的分界線,我覺得大眾認知現

yongguo 10/05 04:52在是看當權者跟檢察官/法官的認定,法治

yongguo 10/05 04:52變人治,讚

semind 10/05 09:47是「明知」違背法律。你要怎麼知道他明知

semind 10/05 09:47而且為什麼圖利一定錯?

semind 10/05 09:47若整個社區、城市都受益,

semind 10/05 09:47而且沒有受害者,助商圖利有何錯?

semind 10/05 09:54沒有人受害,整個社區都受益,還要辦你圖

semind 10/05 09:54利罪,就是一種見不得人好的心態。若公務

semind 10/05 09:54員積極發展社區,就很容易從眾多繁雜的法

semind 10/05 09:54條內找到公務員的失誤,不需要判決出來,

semind 10/05 09:54光是檢察官偵查,就可以關到你老婆跳樓,

semind 10/05 09:54這就是留個法律漏洞讓讓司法去侵害行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