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弊案 林欽榮作證:多
https://i.imgur.com/19rwcYG.jpeg
您老這番欲加之罪的說詞
一開始也就是民進黨捏造出來的
當年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違法濫用都更條例圖利京華城貪汙超過兩百億
後面才有東廠北檢的配合辦案
起訴書內容也跟民進黨與監察院如出同一張床
然而
真正的事實是
由於台北市政府都計法令的沿革變遷
過去所有特殊容積獎勵都是在都市計畫和細部計畫中規定
京華城案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提出申請,然後台北市政府依同法第23條辦理。台北市政府辦理時,又跟據《台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在擬定細部計畫時,決定為該地區規定特殊的容積獎勵規定。
台北市政府公告的京華城區域細部計畫書第16頁,對該區域的細部計畫,詳細規定新的容積獎勵規定:「(四)符合下列各該規定之一,其各該規定得分別給予獎勵,但合計獎勵之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且依本計畫或相關法令申請之容積獎勵加計其他獎勵或容積移轉後,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1. 韌性城市貢獻獎勵:......。2.智慧城市貢獻獎勵:......3. 宜居城市貢獻獎勵:......」
從這個細部計畫的規定方式,顯示台北市政府的作法是在個別的細部計畫中,規定該細部計畫的容積獎勵規定。
這點也是由中華民國憲法第124條的地方自治精神所保障
所以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都市發展局依法在京華城細部計畫審議案中通過容積獎勵上限20%
完全是合法合規福國利民帶動都市發展的正常政策
更何況
有沒有多給一平方公尺
並不是民進黨造謠了算
退一百萬步
哪怕真有爭議也只能由行政法庭作出裁判
東廠北檢這案荒世紀大謬之處就是
在不確定行政上是否違法就草率濫權起訴
彷彿怕沒人懷疑這樣舉動是為了服侍政治
另位再奉送一則好消息給懵懂無知的青鳥
不對
對貴黨來說應該是天崩地裂的壞消息
蔣市府已經與業者協議好了
由業者自行撤回民進黨所誣指違法的20%獎勵
重新申請都審變更
要知道早在1990年就已經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
也就是說
北檢唯一能靠行政法院賭抽綠色法官
來判20%獎勵違法的窗口
就剩快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啦
因此
全體台北市都委會委員包括市長在內
都沒有明知違背法令依然違法的犯罪事實存在
所有指控都是莫須有之罪
請貴黨立刻放人並賠償相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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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鳥下不了車了 只能跟著主子衝
民進黨真的無恥
北檢、青鳥:在這裡,我們就是法律
鶄不會承認的
欽榮老長官不是賴嗎 我會笑死
綠圾共慘党一定是咬到是非顛倒 要民眾賠
沒差,圖利一定有罪,嘻嘻
作賊心虛主動撤獎勵逃罪,剛好當下莊的藉口
別為難他們,他們看不懂什麼是結果犯
送不了爸爸最後一程 後事也無法參與
到底要怎麼賠?
用旁門左道方式逃罪,側翼名嘴又刷三個月
依照都審結果 但都審委員一個都沒被告
先用行政法庭來證明是"罪"才能逃好嗎?
小粉綠的邏輯是不是都很差啊
難怪會想把無保寫在棄保裡 棄空氣?
陷害出賣老長官,再出賣現在長官,要
讓陳其邁去關到死
再來要辦的是已經兌現的賴皮阿菊了
蠢鳥沒唸書 鳥主人才不理你
幫補充,都市計畫法39條直轄市政府有
權規定裁量,憨鳥集體哭暈
鍾文智案之前我對司法還是有一點點信心
,現在沒了。即使檢方在證據跟引用法條
這麼多明顯的錯誤,我認為一審有罪的機
率仍然極高
請問一下 京華城適用都市更新嗎?
什麼結果犯,問過犬法官了沒?直接
釋憲改思想犯都可以啦,這麼小看綠
色喔。
找這個在高雄暖男底下的人 當然瞎說
綠共:我就是正義! 其餘去死
綠共指鹿為馬 隻手遮天 不需要證據
你打那麼多 傻鳥抹完屎早跑了
“基準部分”560%,多給1都是非法
,但這案子的基準部分沒超過560%啊
,其餘部分是獎勵跟移轉容積
綠共啊
這麼長憨鳥看不完啦
推
t大的說法都講幾次了,傻鳥還是一個樣
政黨輪替一定要把龜頭男關起來
讀書犯法啊^^
回不了頭了
回imhank,不適用都更,所以用都計
都更→都市更新;都計→都市計劃
時間軸就對不上 鳥鳥都不看時間點?
垃圾民進党有夠噁心
草率濫權起訴+1 還關中老年人快一年!!
噁心跟垃圾了
什麼政黨啊 台灣司法直接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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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欽榮如果要比照柯文哲,應該早就被收押才對 沈慶京在庭訊時咬出前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透過「白手套」向他索賄遭 拒。北檢已依據沈慶京檢舉,將林欽榮暫列貪瀆罪「他案」被告。 一堆鳥不是說因為有人檢舉,所以柯文哲才被關 沈慶京都檢舉了,北檢也把林欽榮列被告,怎麼還沒收押呢![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弊案 林欽榮作證:多 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弊案 林欽榮作證:多](https://i.imgur.com/YGB7Cj8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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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林欽榮講的沒錯,在都委會沒做出決議前,的確沒人知道能不能逾越560% 所以你重看大事記會發現,沈慶京提出的12萬樓地板(以下簡稱679%),想要超過560%, 的確被都委會打槍退回了啊 以下大事記6
都 : 市發展局前局長林洲民作證,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是柯聲請傳喚的證人,但旁聽時被請出 法 : 庭。林欽榮作證說,京華城案柯知情,且多給1平方公尺都是圖利。 : 合議庭今提解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法官也傳喚台北市前33
林欽榮履歷 2011~2013 台南市副市長(市長:賴清德) 2014~2018 台北市副市長(市長:柯文哲) 2020~2025 高雄市副市長(市長:陳其邁) 這履歷這麼漂亮![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弊案 林欽榮作證:多 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弊案 林欽榮作證:多](https://i.imgur.com/1UbuQAIb.jpeg)
爆
[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爆卦] 蔡正元FB [爆卦] 蔡正元FB](https://i.imgur.com/jDRme4R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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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蔡正元FB內容,監院早早就說不行蔡正元FB 第四點認為 台北市於是自訂的 「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討論] 蔡正元FB內容,監院早早就說不行 [討論] 蔡正元FB內容,監院早早就說不行](https://i.imgur.com/QewIAJ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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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32
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本人非法律背景,查閱資料後將個人見解羅列於下 或有未盡與謬誤之處,還請查缺補漏,謝謝 一. 《都市計劃法》第39條規定,基地面積與容積率等,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得於本法施行細 則中作必要之規定。![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 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https://i.imgur.com/fG1ILn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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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蔣萬安 於5月新聞說 絕不再發生看到板上有人貼新聞 標題是: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看了標題![[討論] 蔣萬安 於5月新聞說 絕不再發生 [討論] 蔣萬安 於5月新聞說 絕不再發生](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4/09/04/20240904-091224_U29293_M984412_b7bb.png?a2hOjic06SaCMR_kBQu9iu6mlk2XDVLX&itok=hMGlTc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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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為什麼民進黨可以一直買到PTT帳號來用假消息來洗腦人 真的不懂 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規定寫在哪裡? 回到京華城案。京華城案是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變更 細部計畫,提出申請,然後台北市政府依同法第23條辦理。台北市政府辦理時,又跟據《![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www.i-meihua.com/FileUploads/ArticlePhoto/611b9ad3-9bbe-4dec-9280-258741b137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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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李正皓FB 黃珊珊與威京已完成空中串證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李正皓FB 3.轉錄內容︰![[轉錄] 李正皓FB 黃珊珊與威京已完成空中串證 [轉錄] 李正皓FB 黃珊珊與威京已完成空中串證](https://i.imgur.com/1hfIX8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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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珊珊FB轉錄網址︰ 轉錄來源︰FB 轉錄內容︰ 真正的都市計劃主管機關國土署長吳欣修已以都市計劃專業公開發聲,因應地方發展不同 ,都市計畫法規本就授權地方政府可以透過『細部計畫』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一![[轉錄] 黃珊珊FB [轉錄] 黃珊珊FB](https://i.imgur.com/NuLJ9kx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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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很長 只擷取一段不痛不癢的部分說沒有違法 怎麼會失去要寫逐字稿的精神? 我直接揭露監察院的結論 (一)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