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瑤」換領銜人失敗 藍罷團:中選會
※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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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被中選會認定非屬「原第一階段提議人」的700份,極有可能為當初確實有簽署提議
: 書,但在送件後經審查被中選會剔除掉的那群人。
: 五、本罷免案第一階段分別送出2838件及2839件提議書,共計5677件,其中被中選會審查
: 合格為4108件,換言之有高達1569件屬於「有簽過但不合格」。因此這次被剔除的700人
: ,僅能說明這群人不在中選會認定合格的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單內,並不能證明同意書是偽
: 造或是幽靈,更不能證明這700人沒「簽過」提議書。
: 六、再次重申,地動刪搖僅能針對當初有「簽過」第一階段提議書的提議人去尋找,並希
: 望他們簽同意書,但沒有排查跟篩選的能力,無法得知哪些提議人是送件後被中選會審查
: 認定為合格的提議人。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須知
陸、提議人、連署人不符規定事由之通知
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時,應將不符規定之提議人或連署人列冊,並加註刪除之事由後,併同查對結果函報主管選舉委員會。主管選舉委員會於查對人數不足法定人數不予受理或宣告不成立時,應將不符規定之提議人或連署人列冊,並將刪除之事由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經刪除後,如不足規定人數通知補提時,亦同。
作業辦法這樣寫,所以賴苡任是說北市選委會在第一階段查對後沒有把不合格名冊給罷團嗎?
: 七、為杜絕一再的抹黑、造謠等不實指控,地動刪搖召集人賴苡任呼籲中選會公布本次: 2399分同意書有多少件為「死亡同意書」?又有多少件為「偽造情事」?以此證明鮭魚回
: 郵計畫並無造假。
: 八、呼籲被罷免人吳思瑤幹事長,無須見獵心喜,全台都知道中選會在您生日的今天送上
: 大禮,關於700份被剔除一事,如果一再造謠抹黑,不排除提告後由法院驗證同意書之真
: 偽。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28/2968362.htm
: 6.備註:
: 第一次這麼有自信耶
: 檢調要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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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南投議員蔡銘軒 罷免案不成立楊勝芛先生領銜提出南投縣議會第20屆第2選舉區議員蔡銘軒罷免案,因提議人之領銜人 提出符合規定之連署人人數未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第1項連署人數應達原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之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 定,於今(23)日宣告該罷免案不成立。 罷免案不成立理由:X
Re: [新聞] 罷樑連署人注意!基市選委會7/16寄首批查詢單 8/2前需「中選會」所訂定的「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附件6: 查對辦法第12條第5款: 主辦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 查對連署 人名冊,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Re: [新聞] 罷樑連署人注意!基市選委會7/16寄首批查詢單 8/2前需 Re: [新聞] 罷樑連署人注意!基市選委會7/16寄首批查詢單 8/2前需](https://i.imgur.com/lYiuoL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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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查罷韓代簽 高市選委會寄出2千多件查詢單看到了高雄選委會引用的條例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須知" 裡面對於連署人名冊查對的確有這條 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時,如發現有同一筆跡代簽或偽刻印章等涉嫌偽造之情事 ,得寄送查詢單(如附件一)予當事人,向其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12
Re: [討論] 南投 自證私動戶政資料 好可怕笑死!南投選委會這樣的做法,明顯違反中央選委會公布的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 查對作業辦法。 因為根據該作業辦法第12條規定, 第 十二 條 主辦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 長、 縣(市)長之罷免應於四十日內,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直轄市山地原7
[討論] 逆風一下 幫賴已認講個話逆風一下 我覺得雖然賴已認這一案走到這樣很難看 但其實他對於這件事情的說法是有可取之處的 中選會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用罷免當關鍵字搜尋6
Re: [討論] 罷芯團體是不是犯了一個嚴重錯誤?笑死!有人連影片不認真看的,才會一直在那邊胡扯 來看看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怎麼規定的 第 九 條 主辦選舉委員會依第五條規定查對提議人名冊,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刪除, 並於二十日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主管選舉委員會。 提議人名冊經依前項規定刪除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主管選舉委員會將刪除之 提議人4
Re: [討論] 李孝亮母親完整公開信:為何不能下車;因為現在下車,比賽就結束了。 選罷法第79條第二項: 提議人名冊,經依前項規定刪除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選舉委員會將刪除之提議人及其 個別事由列冊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於十日內補提,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者, 均不予受理。符合規定人數,即函告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領取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