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大法官並非主張
: 一味無視立法院立的行為法
: 而是主張「人民權利的救濟和維護,
: 不能有空窗期」
: 「也不應該因為法律修正和政治性否決,
: 就實質癱瘓憲法法庭的運作」
: 最後解決之道也是要立法院協商來解決
: 找出一個能維護人民權利的方案
: 不能讓人民權利淪為政黨惡鬥的犧牲品
我還以為我漏看,很認真地搜尋,
但實際上並沒有這些字。
這些應該是你的理解,不是太郎s 講的。
覺得很多人回得很好啊:
為什麼是立法院癱瘓憲法法院?
光是推出一票主張廢死的人選,就不可能過關,
我怎麼看,都是總統在耍白爛!
更何況還一堆綠友友,還有做過政務官的。
引文引下去,鬼才讀得下去,
我就只貼一張在脆上流傳很廣的:
https://i.imgur.com/FiQQx2u.jpeg
寫得很清楚,
就是太郎s 主張大法官行使職權,不受法律限制,
立法院只有訂立組織法的權力。
跟大家報告: 這就是詭辯!
憲法本文第77條~第82條要一起唸。
事實上憲法上的司法院,就是個法院,
裏面的法官,叫大法官,
然後法官要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只不過大法官是最後審,所以包含了解釋憲法的職責。
(我會說是職責,而不是權力。)
但後來不知怎麼亂搞,就弄出大法官會議來,
同時又有最高法院和司法院。
這是一筆爛帳,太郎s 只是在欺負大部分人的不懂這段歷史。
所以什麼大法官不受行為法法律限制,就是胡說八道。
重要觀念:
沒有完美的憲法、完美的民主制度,
1774年到現在,還不到300年,
跟幾千年來的王權制度(從人猿起算,是幾十萬年)相比,
一切都只是開始。
所以憲政最重要的,是實行、是習慣、是默認的慣例,
大法官會議是很怪,但既然實行好好的,就一直下去,
也沒什麼不好。
裏面又寫到內閣制什麼的,我都賭爛起來。
要知道,沒有所有的內閣“制 “ 或總統”制“,
這一切都是大家摸索出來的運作方式,
並不是有個世界統一、大家都同意的什麼制又什麼制,
就跟古時候教科書寫的一黨獨大“制”一樣:
一黨獨大,是一種狀況,一種現象,而不是制度。
內閣“制”也是!
事實上,美國就是把英國的內閣,加了一個民選的總統,
加這個的背景,是富蘭克林那輩的人非常崇拜羅馬共和。
所以拿“我們不是內閣制,所以怎樣怎樣”那段,就是可笑!
你台灣什麼“制”都不像,
憑什麼說我們必須排除和內閣制有關的任何制度?
法國第二共和抄了美國的總統制,結果變成拿破崙三世,
第五共和又和我們差多少?
大家可以去找不同意見書全文,
案號是 114年憲判字第75號裁定。
總體感覺就是: 你們是不是一整個搞錯自己的地位?
全世界的憲法,每一部都是流了幾萬公升的鮮血出來的,
你們說你們才是唯一能決定憲法長怎麼樣的人,
憑什麼?
套句前大法官講的: 你們是在釋憲?還是制憲?
憑什麼要求死刑必須全部法官一致同意?
這不同意見書,不是一個聲明,
而是對台灣實實在的一個威脅!
大家可以找一下今年5月的新聞,這幾位大法官開了“說明會”。
就問了: 今天法院開“說明會”, 你做何感想?
更可怕的,在太郎s 詢問的問題,
跟各位報告: 國會怎麼審法案,一向被劃歸在國會自決,
這是幾十年來大法官會議堅守的一條線。
原因無他: 這是政治問題,不是大法官該處理的司法問題。
結果太郎s 一直在問怎麼審法案。
更要命的,後來8月的總預算案的聲請憲判,還受理了!
各位:
現代民主制度的濫殤,就是為了財政, 英國貴族聯合起來幹國王,
法國大革命也是,
美國大革命也是。
換言之,由議會決定預算,根本就是現在民主的根基和原因。
結果這幾位大法官,說自己有權解釋這預算案是否合憲耶~
我就話說重一點:這四位大法官不自己辭職,台灣根本永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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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人民的案件這件事:
各位上網搜尋,
就可以找到很多律師在講 大法官隨便就不受理這件事。
這是事實!
事實就是民進黨團聲請的案件動作很快,
但一般案件,幾乎就全部不受理。
這其中我心目中最重要的,就是湯德宗關於退撫金的聲請案。
我跟湯想法不同,我支持公務員年改,
但既然爭議這麼大,影響那麼多人,程序也跑完了,
從各位角度來看,憲法法庭都應該受理,
說清楚、講明白,給大家一個說法,這就是法官的職責!
結果咧~
現在拿什麼積壓了四百多件、人民的權利怎樣又怎樣,
我 聽 你 們 在 放 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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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浪越大魚越貴,台灣越亂(?)
那個不同意見書通篇的廢話只是在幹譙立法
院卻不敢叫主子賴皮把人補滿
推
84
首Po比較完整的新聞: 利用一個不相干的判決,帶出話題, 大概的重點就是: 憲法第82條只有說有立法院制定組織法,![[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9/19/realtime/33179592.jpg&s=Y&x=533&y=0&sw=4407&sh=2938&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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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為了配合民進黨,讓憲法,法律按照對執政黨有利的解釋來操作, 已經將台灣的憲制體制摧毀殆盡, 台灣的憲政體制加上民進黨這樣的操作方式,最高法院已經廢了, 未來大法官只有執政黨和立院多數也屬於執政黨才有辦法運作。 但是,這樣的運作,也毫無意義了,1X
回應一下這篇: 1. 首先,這是憲法法庭中裁定的 「不同意見書」, 沒有拘束力,只是一個聲明的性質![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i.imgur.com/5C5V5l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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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讀一半 : 或阻礙,大法官即不應受其拘束;若內容有所不足,無法貫徹大法官解釋憲法的職權,大 : 法官自應予以補充,使憲法意旨得以貫徹。若其規定有互相衝突或矛盾,尚有解釋空間, : 大法官也應作成有助於憲法法庭運作的解釋;若已無解釋空間,大法官即應宣告其牴觸憲 : 法而停止適用,並依憲法解釋法理,以解釋補充程序規範。2
這件事情稍微想一下就漏洞百出, 當初為什麼設定大法官要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不就是要訴諸民意嗎? 民意有兩個體現,![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 Re: [問卦] 大法官一直在放話耶,各位怎麼看?](https://i.imgur.com/z2K8FnFb.jpeg)
…… : 是否認同則由讀者自行判斷。 : 因為你只提到部分大法官 : 主張特例時大法官 : 「應以救濟人民權利優先」6
不是喔不是這樣的喔 政府提出大法官人選給立法院審查, 本來就是民主憲政下的遊戲規則 而你今天主張大法官員額無法補滿, 導致大法官無法實際行使權力5
以前馬英九時代 還是會提名一些偏綠的人當大法官 理論上大法官應該是 藍 綠 中立 1:1:1這樣 雖然不甘心 好歹也做作樣子 還提名許宗力 蔡英文也是有做個樣子1
對於大法官解釋及其人選,人民應該有透過公投直接控制,包括公投否決釋憲及胡亂解釋 憲法的大法官。 這種權利源自於「制憲權」,只要人民有制憲權,就應該有解釋權。若只有制憲權而無解 釋權,大法官便可隨意架空人民制定的憲法,因為憲法裡抽象概念太多。以死刑為例,依 憲法精神,死刑需謹慎以免侵害生命權,這沒有問題,但什麼叫「謹慎」大法官說了算這
爆
[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大家好,第一次發文,如果有違反版規還麻煩告知,謝謝。 如題,看到台灣亂成這樣真的很難過,我自認是做了不少功課,包含學習法律知識以及聽過各方意見,所以想用白話但認真理性的跟大家討論,這一年半來是誰毀憲亂政。 但感覺現在討論議題好像都會混在一起,一下毀憲亂政,一下中共同路人,所以我想說分開來一步步討論好了,應該可以比較好梳理邏輯。 不過不好意思打了快5000字,還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完。 一、 大前提(法律):憲法三權分立![[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 [問卦]認真討論這一年半是誰在毀憲亂政](https://i.imgur.com/Bxu5Sa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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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7位大法官全封殺 藍白再度癱瘓憲法法庭既然制度上大法官的最終決定權在國會,那總統就應該提名讓國會多數滿意的人選。 民進黨選輸就要認輸,既然民進黨不掌握國會,這種情形下總統就應該提名對方陣營的人 ,而不是誤以為自己有大法官的決定權。這本來就是制度設計的本意,是民主的題中之義 。 更何況現有的8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及民進黨多數國會通過的,加入7位不同立場的大法官9
Re: [新聞]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格! 只要1其實,現在台灣已經在民主倒退的邊緣了 現在擺明有些人,利用憲政制度的漏洞,要來行政權獨大,架空立法和司法 而大法官的憲政會議,剛好是那個漏洞 名義上,大法官們是跨越黨派,但笨蛋都知道大法官是總統提名,怎可能超越黨派? 再加上,在我們的憲法裡,對大法官根本沒有制衡的機制11
Re: [問卦] 前大法官對國會改革違憲有意見幫補充 前大法官湯德宗評釋113年憲判字第9號(上集) 113憲判字第九號判決是失敗的憲法解釋。 1.錯過釐清憲法結構,進而匡正我國憲法秩序的機會。 2.嚴重扭曲現行的憲法結構,增添憲法亂象。![Re: [問卦] 前大法官對國會改革違憲有意見 Re: [問卦] 前大法官對國會改革違憲有意見](https://img.youtube.com/vi/l2aTQ-eoSJI/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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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國民黨「反廢死」公投告吹!吳思瑤:藍不同意此說。 按我國憲法第一條,國體為民主共和國,不是法官共和國。 次按第二條,主權在民,不在大法官。 末按第十七條,人民有選、罷、創、複之權。 人民公投,是民主意志的終極展現。修憲、制憲,都要公民複決,正是民主共和的意義4
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藍白的邏輯就是,你大法官要依照我立法院修正的新憲法訴訟法來審憲法訴訟法的釋憲案 但實際上,若依照新法,現實上當大法官實際人數(8人)還沒滿足新法人數(10人)時, 沒辦法進行評議 依照憲法77、78條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是解釋憲法機關,新法將造成實際上的憲政空窗,這 種憲政空窗(無法釋憲)本質上就是違憲(憲法規定要釋憲可以運作)![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https://i.imgur.com/WS52QbQ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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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前大法官對國會改革違憲有意見現在的大法官釋憲邏輯 憲法框架是死的 行政院現實制度上就是只對總統負責 大法官說行政院只要負政治責任 立法院不能對行政院加上法律責任2
Re: [問卦] 大法官這個制度有什麼好處?民選議員定出來的法律,一開始當然就尊重它的效力,但這個法律到底有沒有違反憲法精神 ,總是要有其他人來決定啊,總不可能叫立委自己球員兼裁判吧 所以不管是什麼制度,總是要有人來解釋憲法的。基本上釋憲制度就是分成兩類,集中制和 分散制,美國就是分散制,各法院法官都能審查法令是不是違憲,如果覺得違憲,就能拒絕 適用該法令X
Re: [問卦] 大法官憑什麼擅自決定死刑違憲深厚法學知識的大法官? 如果是美國制度,美國聯邦憲法的解釋,每一個聯邦法官都有權限解釋。 寫更白一點,就是每一個聯邦法官在審判每一個案子的時候,如果發現相 關的法律或者命令違反聯邦憲法,該法官都能在判決書當中解釋為什麼這 些法律或命令違憲。簡單說,美國每一位聯邦法官日常審判都可以自主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