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刑法#142 . 選罷法#104
今天這個機票事件算是是嚴重的案件了
如果是真的有人惡意地把這個機票給取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2 條(妨害投票自由罪)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整件事是造謠,意圖影響選舉結果
選罷法 第 104 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總之,這整個案件
都算是五年以下的重罪了
現在弄得沸沸揚揚的 也算是社會矚目的案件
這個檢察官應該就要主動介入調查了!
就說了,只要關於選舉罷免法的
不要隨隨便便開玩笑,很容易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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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沒事啦 說不定還能上位
推
沒關係藍白仔就繼續嘴 我們傻鳥現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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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搞搞!!!! 等睡醒集合好好虐虐藍白腦!
推
善意的宣傳民主大罷免
推
錄影證明能免登入免個資退票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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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假案好像還有一條恐嚇公眾罪,但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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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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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沒想查啊,裝死中
爆
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請問這位貝利亞貝先生 你在內文中寫道陳柏惟"說謊成性" 因為他請了"親哥" "三等親"之內的親屬在當助理 更註明"一家人不分你我一起領納稅錢" 現在基進黨部說那叫堂哥 也沒用公費去請助理![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 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https://i.imgur.com/dmZuDu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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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虹安可以告林耕仁意圖使人不當選了嗎?剛剛去主流民意板看中立選民的意見 一堆都在罵林耕仁用假資料抹黑高虹安,抹完就縮 這樣高虹安應該可以去提告了吧?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 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7
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不管是4趴八卦宅網軍白、 舔共兼228白色恐怖共犯9.2藍、 中資紅色職業網軍、 還是…只有表面力挺的愛台綠 選罷法§104![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 Re: [爆卦] 陳柏惟又說謊 聘任親哥擔任公費助理](https://i.imgur.com/CVY79x0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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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在算是“意圖使人不當選”了吧?陳時中都登記參選了 現在扭曲事實講卡疫苗也太誇張了吧 抹黑也是有底線的不是嗎? 如果陳時中因為這件事落選 其它人就算勝選還有公正性嗎?6
Re: [新聞] 呱吉爆輔選遭劉仕傑團隊比中指!監視器呱吉 你這個滿危險的喔 要注意一下 不過劉黃兩位說沒關係就不影響了 =============================================================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民政目![Re: [新聞] 呱吉爆輔選遭劉仕傑團隊比中指!監視器 Re: [新聞] 呱吉爆輔選遭劉仕傑團隊比中指!監視器](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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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三立做不出佳龍贏10%的民調嗎?三立歷年來的民調 是不是已經構成假新聞還有意圖使人不當選了?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 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 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 [討論] 三立做不出佳龍贏10%的民調嗎? Re: [討論] 三立做不出佳龍贏10%的民調嗎?](https://i.imgur.com/yUAZN0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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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牛煦庭:市政府將全力協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50 條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於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或罷免活動期間,不得從事任何與競選或罷 免宣傳有關之活動。 第 104 條X
Re: [討論] 韓國瑜直接說投柯不會贏啦? 第 104 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 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問卦] 妨害投票自由罪?中華民國刑法 第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 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國有這條法律在X
[爆卦] 還政治一個清明感謝老柯走了一步臭棋 我特別跟大家講 大罷免時代開始 那些被送件罷免的民意代表注意了 選罷法104條看一下 第 10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