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黃國昌修的妨礙司法為何要刪掉"施壓" ?作者
hmnc
()
時間推噓21 推:24 噓:3 →:80

施壓法官如果要入罪 那要先定好"施壓"的定義吧


例如 510不是才剛辦過剴剴案聲援集會嗎

參加集會的爸媽一大堆都揚言 希望法官一定要判保母重刑



請問這是不是施壓的一種?

"聚眾要求法官對某某個案重判" 這還不是施壓?

那是不是要把主辦/參加剴剴案遊行的人抓起來?




甚麼是施壓? 關說威脅是妥妥的施壓 法院禁制區聚眾也是施壓


那其他呢? 遊行要求法官對剴剴案保母重判 是不是施壓?

政論名嘴要求法官重判總統府共諜 是不是施壓?



施壓兩個字的定義 如果定不出來 定得不好 那就不如"關說"簡潔了吧


--
當你被捲入案件的時候,最希望找以下那一位幫手助您破案呢?
1.各科紅字、好色成性,其實智商180且具名偵探之孫血統的馬尾辮高中生。
2.小鬍子中年私家偵探&某位名字與推理小說家同名的小學生組成的二人組。
3.某個15歲就從美國MIT首席畢業,卻重新回國體驗高中生活的數理精英。
4.擁有大英博物館戒指,並在某處經營博物館的博物館館主。
5.與師傅之妹一同經營律師事務所,時常身著藍色西裝上法庭辯護的刺蝟頭律師。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62.134 (臺灣)
PTT 網址

tony121010 05/15 11:06卡提諾法學院的水準,不能期望太高

carlkan 05/15 11:07難道只有施壓難定義 關說就很好定義?

MVPGGYY 05/15 11:07關說跟選民服務的界線一直都很灰色XD

tony121010 05/15 11:07遊說法已經定義關說了

carlkan 05/15 11:08遊說法可沒適用司法人員

hmnc 05/15 11:08遊說法定義關說 誰來定義施壓?

carlkan 05/15 11:09而且遊說與關說行為近似

hmnc 05/15 11:09剴剴案遊行每個都想施壓法官重判保母 要抓嗎

carlkan 05/15 11:10所以用遊說法的意思難道是有合法關說的

carlkan 05/15 11:10空間嗎? 畢竟有合法的遊說

magic833133 05/15 11:11黨施壓是建議 其他人施壓入罪

cg323 05/15 11:14施壓不一定有效,但絕對能拿來政治鬥爭

carlkan 05/15 11:15關說也不一定有效,踢爆也能拿來政治鬥爭

carlkan 05/15 11:16黃國昌不是愛立踢爆關說人設嗎

MVPGGYY 05/15 11:16關說也不一定有效啊

ctx705f 05/15 11:17你覺得我去跟賴清德講說要減稅是施壓嗎

ctx705f 05/15 11:18那你覺得立法委員跟市長跑去司法機關前面

ctx705f 05/15 11:18抗議司法算是施壓嗎

司法機關前面如果是集遊禁制區 那是違反集遊法 如果你只想靠杯司法不公 雙標 恐龍法官太多....那是言論自由 要求政府減稅 這是表達政策訴求 也是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你是想要影響XX案件判決 無論是偽造文書案 還是 剴剴案 "聚眾施壓"企圖影響個案判決 是不是施壓?

cg323 05/15 11:21關說當然也可能無效,我又沒否認...

cg323 05/15 11:22關說已經在法律中有定義,施壓還沒有...

cg323 05/15 11:23定義得出來,再加上去就好啦,皆大歡喜

※ 編輯: hmnc (114.27.162.134 臺灣), 05/15/2025 11:29:59

cg323 05/15 11:27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3-2

carlkan 05/15 11:28你一個刑法定義 就是要嚴謹

carlkan 05/15 11:28現在施壓不好定義 所以不納入

carlkan 05/15 11:29但卻立法寫一個不法關說 請問甚麼叫合法

calmerrorans 05/15 11:29你也要定義關說阿

carlkan 05/15 11:29關說? 關說的合法與不法界線在哪?

cg323 05/15 11:31定義我不是找給大家看了?

carlkan 05/15 11:33立法者有說刑法準用嗎

carlkan 05/15 11:34違反公職法跟違反刑法效果一樣嗎

carlkan 05/15 11:34能作相同定義嗎 不法關說罪的條文

carlkan 05/15 11:35跟你引用的公職人員利衝法文字一樣嗎

neverfly 05/15 11:37你只是被國蔥帶風向了,法條上有寫"利

neverfly 05/15 11:37用職務身份之影響力",一般老百姓、名

neverfly 05/15 11:37嘴、記者會有職務身份的影響力嗎?當然

neverfly 05/15 11:37是規範民代、官員之類的才有意義

carlkan 05/15 11:38立法寫一個不法關說 那不法跟合法界線在

herculex 05/15 11:38立委質詢個案就是施壓

carlkan 05/15 11:38哪?

neverfly 05/15 11:39老百姓去北檢喊放人,跟立委去北檢喊放

neverfly 05/15 11:39人、在質詢台上詢問檢察總長個案,是一

neverfly 05/15 11:39樣的嗎?

cg323 05/15 11:4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明定適用範圍

cg323 05/15 11:42這次修法就是把不法關說罪則訂出來啊...

DustToDust 05/15 11:42關心不施壓

ja11s4o1n7 05/15 11:42那當初國會擴權的反質詢定義在哪裡呢

carlkan 05/15 11:42合法關說的行為態樣是甚麼 講一個出來

ja11s4o1n7 05/15 11:43大法官尤伯祥請黃國昌定義「反質詢」

ja11s4o1n7 05/15 11:43。後來黃國昌以書狀表示,只要是對立

ja11s4o1n7 05/15 11:43法委員所提出之質詢不予答複

carlkan 05/15 11:44關說如果要簡潔立法 就是全面禁止

ja11s4o1n7 05/15 11:44奇怪,當初立擴權法的時候怎麼都不會

ja11s4o1n7 05/15 11:44計較這些詞有沒有明確法律定義?

carlkan 05/15 11:44那也沒有甚麼好討論爭議

carlkan 05/15 11:45全國人民一律都不要去私下找司法官

carlkan 05/15 11:46還有刑案大宗的關說發生在警察

carlkan 05/15 11:46警察為什麼不規定 因為民代都去找警察泡

carlkan 05/15 11:46茶 所以藍白民代就放水嗎

cg323 05/15 11:56@carlkan先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法第2條

carlkan 05/15 11:57你先回答我合法關說的行為態樣是甚麼

cg323 05/15 11:57再看第13條

carlkan 05/15 11:59如果施壓跟關說都該處罰 就不要用甚麼施

cg323 05/15 11:59合法關說去看遊說法啦,沒定都叫灰色地帶

carlkan 05/15 11:59壓法律不明確當藉口

carlkan 05/15 12:01關說 施壓本就都該處罰 刻意刪除施壓

carlkan 05/15 12:02就是藍白在放水自己包圍北檢

carlkan 05/15 12:03灰色地帶不就承認定義有爭議

carlkan 05/15 12:04我就已經說了公職法的效果不是刑法

carlkan 05/15 12:04刑法對於文字爭議的容忍度要很低

carlkan 05/15 12:04法律明確性要最高

carlkan 05/15 12:06定義不清的不法關說罪上路之後

carlkan 05/15 12:06未來如果成罪率太低 就只會浪費司法資源

idletime 05/15 12:23質詢知道意思,反質詢多一個字反而不曉

idletime 05/15 12:23得,誰他媽生的啊,太天才了吧

peterturtle 05/15 12:23我覺得去掉關說的施壓不光是定義問題

peterturtle 05/15 12:23,聚眾施壓與集會遊行重疊太多了,這

peterturtle 05/15 12:23很危險,你們不會想要再來一個更嚴格

peterturtle 05/15 12:23的社維法的

ja11s4o1n7 05/15 12:30所以你不知道施壓的意思喔?

ja11s4o1n7 05/15 12:30是不知道還是裝不知道

ja11s4o1n7 05/15 12:30還是你是說大法官沒有你天才

ja11s4o1n7 05/15 12:31天才如你怎麼會不知道施壓的定義

ja11s4o1n7 05/15 12:38黃國昌自己都會講施壓了,會不知道施

ja11s4o1n7 05/15 12:38壓的意思嗎?那為什麼還要法律定義?

emiya5352 05/15 12:59我國並未設有遊說專法,對於關說適法性

emiya5352 05/15 12:59無明確法條規範,因此何謂合法關說,實

emiya5352 05/15 12:59務上常見即民間團體舉辦論壇、說明會、

emiya5352 05/15 12:59申請遊行表達意見等,而不法關說,即透

emiya5352 05/15 12:59過不當手段、交換利益等行為去影響,現

emiya5352 05/15 12:59有相關法條來處罰的就是對公務員行賄、

emiya5352 05/15 12:59圖利這些行為,而關說行為本身即應包含

emiya5352 05/15 12:59施壓的態樣,若非如此又如何去影響執行

emiya5352 05/15 12:59的機關與人,而當單獨將施壓寫出,即代

emiya5352 05/15 12:59表他與關說是屬於不同的行為,又是否會

emiya5352 05/15 12:59因無法明確定義而使政府機關產生擴大解

emiya5352 05/15 12:59釋的機會,進一步限縮人民言論自由?因

emiya5352 05/15 12:59此我認為沒有必要再將施壓單獨列出,現

emiya5352 05/15 12:59有的名詞已足夠表示。

emiya5352 05/15 13:01抱歉更正上述,對於關說之適法性僅有數

emiya5352 05/15 13:01條法律規範可見而非沒有明文規範

emiya5352 05/15 13:06再更,我國設有遊說專法,字打太多沒刪

emiya5352 05/15 13:06到orz

cg323 05/15 13:08樓上,您太認真了,輸了 XD

carlkan 05/15 13:16關說包含施壓,科科,樓上自己取暖吧

CALLING 05/15 14:12重點是你要有職務上的權力 不然老百姓要

CALLING 05/15 14:12怎麼對司法施壓?

CALLING 05/15 14:12如果你是叫黑道出來 那就會變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