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如果國民黨被解散 總統門票不就只剩民眾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22條
一、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
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
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
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二、選舉公告發布前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或
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
阿伯我突然在想
萬一國民黨真的因為組織犯罪
被內政部解散
這樣一來
2028總統選舉
在野黨能夠政黨推薦的
不就只剩下民眾黨?!
挖靠
那這樣當然是黃國昌當正的
盧秀燕當副的阿
哪有民眾黨推薦
還要民眾黨黨主席當副的道理?!
這樣一來
該不會
憤怒的60%
為了拉下賴清德
寧願保送黃國昌當總統?!
https://i.imgur.com/MlvZsZH.jpeg
根本藏不住了吧~~~~~~
綠共會不會弄巧成拙阿?!
解散了國民黨
結果換來黃國昌總統QQ
怎麼辦啦~~~~~~~~
國慶演說該不會變成總統咆嘯大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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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連署啊 國民黨那些地方派系動員不出
來人連署?
首先,阿北黨的資金哪裡來?
中國透過白手套來啊
百年大黨怎麼被解散啦 真的看那些老人沒
有喔 都不知道能活幾天了 還管你法律 拐
杖輪椅直接衝撞
民眾黨說真的比較危險 這種純靠民意 沒有
地方基礎的 看一年少一年
難啦 二戰都結束80年了 我最近發現我的那些老榮民病患 幾乎全部過世光光了 轉眼間 第一代外省人幾乎快全消失了 外省第二代也都七八十歲了 沒有第一代那麼衝了啦
解散政黨要大法官足額決定,現在不足額怎
麼解散= =
憲法法庭先恢復再討論
不能再成立另個黨嗎 大破大立
會錯過2028
※ 編輯: Tosca (203.75.79.40 臺灣), 05/08/2025 16:15:15老實說我覺得民眾黨比KMT有未來 KMT的
票會變民眾黨的 KMT需要重生
1樓...你現在還覺KMT連署,是想多抄幾
個多關幾個嗎XDDDD
改成叫新中國國民黨 簡稱新黨
仇恨值只會利大於弊
太邪惡了,T醫生
再解散民眾黨就可以了阿
爆
[討論] 三位總統候選人補助款使用情形總統副總統選罷法41條第2項: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 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照這規定,這三位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他們的選舉補助款是由推薦的政黨領取。所以民![[討論] 三位總統候選人補助款使用情形 [討論] 三位總統候選人補助款使用情形](https://i.imgur.com/VDbvBry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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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柯文哲須是無黨籍 選舉補助款私用才沒違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41條 1.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 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2.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 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11
Re: [黑特] 再次宣導 柯有7333萬 看1.1億房合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41條 1.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 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2.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8
[黑特] 黃國昌會提名誰當總統?查了一下選罷法 政黨在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得票數之和, 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者 可以推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2028民眾黨有一個推薦名額可以用![[黑特] 黃國昌會提名誰當總統? [黑特] 黃國昌會提名誰當總統?](https://i.imgur.com/uqLaHYq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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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政黨法》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應以每票30元補貼其競選費用 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 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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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賴清德捐出1.6億補助款 侯友宜「也全捐」這不就是法令規定的? 有啥好捐的? 到底是記者不懂法律還是故意做球?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B6%E9%81%B8%E7%B6%93%E8%B2%BB 第41條第1項:![Re: [新聞] 賴清德捐出1.6億補助款 侯友宜「也全捐」 Re: [新聞] 賴清德捐出1.6億補助款 侯友宜「也全捐」](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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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領6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1.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領6 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領6](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問卦] 存款2464萬元 要怎麼買1.2億的豪宅?綠營側翼故意的呀, 一直潑糞,一直造謠,一直抹黑, 例如之前吵的七千多萬選舉補助款, 明明法律已經規定了 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1
Re: [黑特] 筱君:藍白合違反選罷法沒什麼問題呀!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2條 侯選人 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 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1
Re: [討論] 柯文哲怎不拿1.1億歐印GG?之前我就說了 民眾黨和柯文哲應該要請律師去法院告 那些一直在網路造謠說,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柯文哲拿走的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