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推 warmyo: 道理在怎麼有但法官心證已成 什麼法條構 36.230.185.69 08/01 01:22→ warmyo: 件 學界判定 業界常規 都變成空談是吧? 36.230.185.69 08/01 01:22→ warmyo: ! 36.230.185.69 08/01 01:22→ pojohn: 如果交給法院的版本比原始版本多了一個 203.73.99.177 08/01 01:23→ pojohn: "逗號"算不算誣告故意啊 203.73.99.177 08/01 01:24→ warmyo: 反正就跟一般民生紛爭一樣 法官選他相信 36.230.185.69 08/01 01:24→ warmyo: 的就好 管他什麼法條構件 學術判定 業界 36.230.185.69 08/01 01:24→ warmyo: 常規 對吧?? 36.230.185.69 08/01 01:24→ pojohn: 交給法院版本比原始版本多一個"逗號"算是 203.73.99.177 08/01 01:26→ pojohn: 不實證據嗎? 203.73.99.177 08/01 01:26
你拿不實證據去告人就是誣告啦!管你在學倫會有沒有被認定為違反學術倫理!
二審法院都講的那麼清楚還看不懂?一直跳針鬼打牆?
還有,高虹安可不是只加個標點符號而已,而是人家指責她大量引用別人文章沒註明
來源,構成抄襲,結果她去修改論文加上引註,還把修改過後的論文當作證據提告,這
就是偽造變造證據的誣告啦!還要硬ㄠ什麼?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204796
而且,相關爭議發生後,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曾請高虹安加註對資策會「謝辭」(第一次修正版)以補正瑕疵,但高虹安竟向檢察官提出「第一次修正版」論文做為證據,有讓檢察官誤認陳時奮做了不實指述的疑慮。因此認為高虹安否認犯行的理由不可採信,她的做法已明確觸犯《刑法》誣告罪。
不過,合議庭強調,高虹安確實用不實事項誣告陳時奮誹謗,但並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態樣,因此和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有所不同。
--
能開導救回兩個也算功德一件,不需要火
氣這麼大
要戰到加逗號也真的是...我來幫你
回答,要看那個逗號是否有改變文義
的程度使人入罪
找不到誹謗告訴,高有告引用文章沒註明這段?
高不管告啥~他就是拿後來變造證據去提告
他告啥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拿變造證據
最有名的例子
所以從頭到尾陳都在指責高沒有加上引用??
所以高若一開始有加上引用來源就不會構成
最扯的是高還硬凹說沒有 犯後態度不佳
唉 真的是不知道在堅持啥
抄襲了..你是這個意思嗎
有些人就是來抬槓的 講什麼都沒用 一小時
諮詢費少說也要收個五千 來這邊跟白癡抬
槓 那你的人也是真夠好的
有必要法普到這種程度嗎?這種槓精我都無
言了╮(╯_╰)╭
法院都說了~他不判定是否有抄襲
所以有罪跟有沒有抄襲沒關係
是只要拿沒變造過的就不會構成誣告...
一直扯抄襲幹嘛?
"但並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成抄襲等
違反學術倫理態樣"我很懷疑這一句中文有
沒有這樣難懂~
誹謗告什麼當然是重點,例如告被教授除名
誣告罪~是證據有變造
那加個感謝資策會,就沒有不實證據的問題吧
不實
跟你告啥不是重點
去看一下誣告罪的條件好嗎
仍然必須看告訴人所提告的事實有無虛構,
而告訴人是不是故意以虛構的事實提告判斷
有無誣告之犯意。
高一開始有針對抄襲的部分提告
後來才限縮訴訟範圍
不不不..那是你的認定..高認為不管有沒有
不是我認定
是法院認定
加引用,她都沒有抄襲,所以拿原始版本和
還有法院一直都說了
抄襲他不參於
另辯護人稱自訴人本案係指摘 判決書
這是法院合議庭說的
不是我說的
修改版本,她都認為沒有抄襲
關鍵字去搜尋一下
合議庭強調,高虹安確實用不實事項誣告陳
時奮誹謗,但並未認定本案博士論文是否構
成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態樣
我何時變合議庭了
陳水扁也認為他沒有貪汙,你要一起聲援嗎
不管有沒有抄襲合議庭都說了他不認定了~
所以有沒有抄襲不關他屁事
柯糞仔看不懂法院判決書XD
高的主張是自我抄襲不是抄襲 zzz
中文字是不是很難
麻煩稍微了解一下
合議庭都強調他不認定是否抄襲~有沒有抄
襲不關他屁事
這就回到了,若只是新增一個逗號或少一個
他就變造證據
逗號的改修算不算不實證據
阿扁好幾億耶,高用的不是他自己做的資
就跟你說是了,要問幾次?
合議庭法官都說了這就是變造證據
貪污的是吳淑珍 陳水扁的問題是縱容
她 陳致中的問題是做人頭帳戶
不管你加啥~有加就是變造
所以只是增加一個逗號也是變造證據誣告?
料嗎? 連教授都覺得沒問題啊
重點不是你改多少 而是你的改動會不會影
響判斷啊 如果你改一個逗號也會影響判斷
他跟你說的明明白白了
那也算啊 很難懂嗎
二審把戰線拉到只剩抽換論文這舉動
而有誣告故意的話,那確實也很難再
說什麼了
是,要問幾次?
教授是法官嗎?哈
陳水扁陳致中也因連帶責任入獄服刑
真的覺得你是來槓的 哈哈
吵到逗號也拿出來吵這就純粹要槓的了
前面都有人舉例給你看了 只是在本案是因
高院合議庭那些咖洨沒什麼好討論的吧
為改引用跟謝辭也影響判斷啊
吳淑珍的身體狀況 監獄不會收容她
cipc大說了,那增加了感謝詞和引用就會影嚮
偽造~是變造證據
抄襲的判斷嗎?
跟他是不是抄襲無關
你中文看不懂嗎
是,就是這樣
合議庭告訴你他不判定是否有抄襲
但這邊的人是在說,一個字一個符號都不能改
上面你都被打臉過了
你說都知道了
吵到逗號也拿出來吵這就純粹要槓的了+1
還一直吵抄襲
我會笑死
他就一直槓阿
改就是偽造證據
因為合議庭判決跟抄襲無關
這應該是真的傻不是占狗廁 核心爭點就
他要壓那兩個網友的理由是台北的工程師網
是“沒寫引用” 你今天加上引用
我放棄 他就是來抬槓的 浪費人生跟他講
你各位不要在這種人身上浪費時間
然後還有人在幻想
我會笑死
我的認知,高並沒有把有註明出處,當成證據
你們要當文盲就去當吧
柵欄仔去看一代奸雄 1949年電影 你們
就是那些被騙的群眾
以前就說過 不管誰當總統 應該直接
他是整本論文都是證據
頒布陳水扁馬英九這些涉及貪污弊案
的前任總統特赦令
不是他要指定哪部分是證據
不要用你認知
去看一下判決文
判決文的中文對你們很難懂嗎
沒加引用 >自我抄襲 > 抄襲。 這是陳的
主張
自己說的話都有矛盾了,不知道嗎
還是當文盲槓精很驕傲
跟本案無關,他主張什麼干我屁事
有跟護理師網友口供不一至,連這樣都能過
這次判刑跟有沒有抄襲無關
裡面說的很清楚了
推
如果修改的不影嚮抄襲判斷則不算變造證據
都說了
嗯嗯,繼續,我選舉的時候再教訓你們
跟抄襲無關
支持高虹安 這種水準剛好而已
所以不用扯這個了
如果會影嚮到抄襲判斷則算是變造證據
你還要活在自己世界當文盲槓精
你加油
中文對你來說很難懂
我知道
跟抄襲無關,講地78次了
加油
高院就廢死垃圾集散地吧 這是全台共識
我覺得你國小中文老師再哭了
怎麼會跟抄襲無關,變造證據不就是為了影嚮
蔡以後高院基本都被當垃圾看
高院自己說的
判斷
他判決跟抄襲無關
你要活在自己幻想
加油啊文盲槓精
他指判斷是否有偽造證據
如果變造證據不會影嚮抄襲判斷,那為何變造
跟抄襲無關,講第7749次了
沒了
誣告罪一審法官 當庭打臉高虹安讓她
不得不承認拿修改後的論文提告翁達
瑞
你真強 可以跟槓精槓這麼久 ,哈
就算沒抄襲~偽造證據一樣有罪
買那得多短見雜誌廣告也沒啥用XD
就說了跟抄襲無關,跳針不會讓你的論述變
正確
沒抄襲~偽造證據一樣有罪
完
高虹安和柯建銘87%像 不懂得見好就
收
照你說的高院說法,增加一個逗號也是變造
證據..就是誣告故意
沒抄襲偽造證據變造證據一樣有罪
2022大選一結束 張善政立即撤告鄭運
鵬
你中文看不懂嗎
就說對了你要問幾次?
講這麼多廢話,也改變不了高虹安還是要被
關
這次新竹選民告訴你,他們沒在屌司法
增加一個逗號也是變造證據..就是誣告故意
不然他也要吃上誣告罪
這是你今晚唯一說對的一句話
台灣司法在綠共改造過後,公信力更低了
司法也沒在屌新竹的誰
選舉期間雙方都會相互提告的選舉操
作
這些網軍只是要洗聲量啦,鼻安判這樣已經很
柯文哲還是一樣關到死
輕了
高虹安就是選贏不懂的見好就收
那我不是說了嗎,你監獄要蓋大億點阿
技術性給他服勞役阿,都已經給他台階下了
還有後面死不認罪又不交回所得的七年
網軍還想把車門焊死xd
搞個台灣再教育營麻,至少關300萬人
安啦 助理費都關一堆人了 還用你擔心沒地
方住
你綠共帶種就繼續幹阿
跟傻鳥講那麼多?他們也不會懂的啦,就用選
票輾壓他們就好
高虹安貪污案 二審法官再怎麼偏向她
頂多判刑減少到貪污罪的刑期下限七
年
一直都有在抓犯罪者阿,會怕嗎xd
你該不會幻想國民黨當上總統特赦柯文哲吧
哈哈哈哈哈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 小草在想啥 覺得民進
喔 很顯然不夠住阿 不燃大罷免怎麼吃屎
進黨 控制所有法官跟法院
我覺得柯粉把顏清標當下一個偶像好了,他
犯的罪更多更重,但越選越多票,很合你們
的胃口
台灣又不是不會政黨輪替
如果你說台灣都不會政黨輪替
國民黨選上總統柯文哲還是一樣關到死,別
妄想了
覺得民進黨控制法院然後又支持死刑,超蠢
那這樣說 或許有立論基礎
XD
畢竟都同一個黨執政 都不會下台
就說你監獄不夠住還聽不懂喔? 你腦殘嗎
但不是阿
如果八年加一年 民進黨能全部控制法院
那你留在台灣幹嘛
馬英九為了減少顏清標的刑期 臨時
修改會計法
等著被你幻想的 控制嗎
民進黨控制法院然後我支持死刑,超愚蠢XD
我再問一次你soria是腦殘嗎?
你帶種就告我啊
你是很想被告嗎╮(╯_╰)╭
可以檢舉了XD
先讓他去水桶冷靜一下
我們去法院開趴
我都在想要不要成全你了
台灣又不是北韓 中國 那種沒有政黨輪替
PTT滿好告的吧?
你帶種就告我啊
過的 都政黨輪替兩次了
還是到時候要請誰的爸爸媽媽出來求情?
老哥討論就討論沒必要這樣吧
你如果是以前的國民黨 黨禁報禁的時候
拜託你別猶豫 不然太沒種了
你說控制法院 那真的合理
沒事啦,藍白水準正常
畢竟不會政黨輪替
我就看準你沒種
沒辦法以理服人XD
看起來有點心酸XD
總不能 民進黨的被搜索 羈押就是內鬥
阿其他就是政治迫害
而且你說檢察官被民進黨操控
我也是笑了 檢察官或法官可以出來開
什麼?陳嘉義是民進黨操控的?!
律師事務所 執業賺更多 為啥會被
那徐巧芯不就是綠營臥底了?!
升職操控
還是檢察官升職薪水三級跳
你跟他們吵他們不會懂啦,像大罷免一樣一次
連顧立雄都可以說成是求官了,這有什麼大
一次輾壓告訴他們誰是多數,跟他們爭什麼,
8/23在碾壓一次,一次不懂就再一次
不了的XD
8/23不論結果如何高鼻安就是被判刑,好爽
我覺得可以討論一下國民黨選上總統會不會
滿足小草的幻想╮(╯_╰)╭
唉,為了幾個爛政治人物發狂,何苦呢,仔
細想想幾件事就知道他們品性很差
一階連署被起訴跟認罪的真的是被"輾壓"~
打打嘴砲就好 不用人身攻擊啦XD
去當國民黨黨工志工,真的是另類天擇啊!!
欸不是阿 高就不是加逗號 這護航是在
幻想什麼?
特赦柯文哲呀
舉一個遠不符合現實的例子有意義嗎?
就為了幾個品性差又犯法的政治人物,在這
邊跟人槓到失控XD
特赦柯文哲 盧嬤嬤跟黃國昌選總統
我也沒講什麼,他就忽然破防了
對啊,很明顯就情緒失控,啊我綠粉在政黑
這幾天從早到晚都被尻洗,我也沒抓狂失控
,結果有人為了幾個爛咖被判刑就失控,不
值得啦XD
我也沒在怕的啦,我阿公從倉庫給陳定南當
民進黨全面執政八年,法院地署很多都嘛綠色
服務處到今天,我還記得每天回家都聽到車
的型狀
所以kobai挺廢死囉?
我提醒一下,去年硬要把柯文哲抓去關的,
是郝龍斌的徒子徒孫,什麼都怪民進黨也太
可笑
子每天播陳青天省長選厚陳青天
助理費是全國都在抓,憑甚麼高小姐可以例
外
根本精神汙染,快30年了我還記得XDD
是不是一堆人都覺得法官是笨蛋? 都亂判?
都二審宣判了,還硬要護航,也真是奇妙。
小草也是厲害 隨便一個路人都可以罵賴
清德 小草會覺得地院高院最高 檢察官
都被民進黨控制
你還是沒搞懂什麼叫變造證據 高虹安必須變
造陳誹謗的事實 那才會成立誣告罪 例如高虹
安利用AI製作陳誹謗他的影片 現在法院卻轉
而審理誹謗的內容是不是事實? 完全打破了
誣告罪的見解
我也不懂XD 司法都是民進黨控制的還支持
死刑?有夠魔幻
你仔細想想看柯文哲在尼奧假發票爆發時裝
出的那個樣子,他明知道是自己跟李文宗在
搞錢才會帳目出事,卻裝成像他完全沒碰什
麼都不知道一樣,放著輿論去燒黃珊珊,當
時的柯粉為了護柯也全都去駡黃珊珊,推下
屬去死的這種人值得你失控嗎?
外面多少檢察官 法官後來變律師
還是很多人這樣
所以小草覺得民進黨是用啥控制整個法院
嗯嗯爽就好,慢慢爽,嘻嘻
那句名言又要出來了,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
跟整個檢察官 生職嗎
我完全不知情XD 真的很雋永XD
沒錯幹嘛抽換
假設:我穿了一件自己的外套去逛服
飾店,離開時被老闆罵說是小偷,我
生氣告老闆誹謗,在提交證據時把外
柯文哲李文宗兩個私下搞錢搞到出事,兩個
套寫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老闆說我
在記者會上全都裝不知道,結果是沒碰錢的
變造證據是誣告罪這樣嗎?
黃珊珊每天上去給人駡,就連柯粉也駡黃珊
珊,這比什麼霸凌員工還惡劣了吧
自己抽換論文 污告成罪不意外
原來一開始就拿假的
小草連「故意」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拿後面的修改版去告人 確實……
柯就不會管錢啊,家裡給佩琪管,黨就給別
人管,這是他自己要面對的問題XD
為啥要對這些槓精雜草藍白紅法普這些
?他們不是最高學歷胎教才會槓這個嗎
?
不可以提供修改過的證據給法官 這穩死的
之後會有直播掃地可以看嗎
政黑只要可以關在野黨絕對都支持
小草裝傻而已啦
那我要看阿北直播吃臭酸的豆腐
結果蠢鳥整天造謠偽造文書被提告都沒
事
等你當上法官就可以把全部青鳥都判造
謠+偽造文書關一百年了
認真回,應該是要當上立委才行XD
我不知道她當初為什麼不就直接謝謝指教,
已經修訂完就好...為什麼要去告?
自以為聰明啊
綠蟑螂垃圾死全家
因為新竹人智商高吧(?)
藍白畜崩潰中
拿變造過的證據反告就是不行 要講幾次
就她白目啊 這種通常選完就撤告了 反
正也選上了就過去了 只有自作聰明想要
把人往死裡打的廢陶廢才會追究反告到
底吧
以為司法可以相信吧
腦蟾一直在扯變造證據 呵呵
有票就能無視法律本來就是藍白的想法
要有法官就是因為不可以靠投票定人罪
很可惜這種人現在到處都是
還在扯變造證據...
柯文哲都能羈押一年
綠共會怕抓高虹安嗎
絕對讓綠共死一遍
我只好奇一件事、為什麼什麼芝麻綠豆
大的瑕疵到了高虹安都變成罪該萬死的
大事?打個訴狀多個逗號就變誣告??
還在變造證據,高僅修改謝辭及引註,此舉
學術上根本不影響抄襲與否之判斷(蠢鳥該
不會至今還以為小智障是沒有引註而被判論
文抄襲的吧?),而高提告陳的內容是「論
文不是抄襲」而非「論文未引註」,法官理
應就其是否「明明是抄襲卻提告不是抄襲」
判案,怎麼會針對有無引註的版本而判斷是
否誣告?
綠畜法官獨步全球真丟臉
說不定根本就一群人在跟AI槓 ☺
草又在利用網軍迫害司法
想到這種從選舉時就踐踏學術價值的政
黨,選後還是在利用支持者的愚蠢繼續
凌遲學術就覺得可悲又可嘆,家國不幸
大家好有耐心繼續跟文盲法盲草討論法
律
雙標蟾蜍每個都律師法官專家 大成功
說不要扯變造證據XD 拜託去看看法院
判決書啦
翁達瑞指控A版論文的學術瑕疵 高虹
安拿她修改過的B版論文提告加重誹
謗罪
要是翁達瑞沒下載A版論文 他有機會
被高虹安陷害坐牢
這才是現在誣告罪訴訟的核心
犯罪就去關啦
我很好奇果凍會不會出來聲援
這可以誣告真的是司法悲哀
故意拿新的論文告別人就是誣告啦,認罪
看能不能緩刑比較實在
原po別跟洨草講道理
他們無腦無法思考
只要變造就是誣告 那陳時奮就確實造謠高
有被李傑除名 李傑也出來證實沒有 為什麼
陳時奮就沒這麼直接成立毀謗 司法雙標還
這麼大聲 綠共糞鳥除了會自助餐挑自己想
打得點迴避最初被提毀謗人的罪責還會什
說啊 陳時奮造謠高有跟教學學術不倫關係
還被除名 怎麼沒有成立毀謗 是不是司法雙
標!
裝睡的人叫不醒
喔 現在又不想討論這個了 自助餐明顯還想
賴 這齣戲最大的問題就是陳時奮毀謗的範
圍根本不僅止於有無感謝詞 都已經上綱到
指導教授還無毀謗罪責 簡直就是司法笑話
高鼻就是高級版的艸,很會凹
綠畜
然後只會揪著高的辮子窮追猛打迴避最初那
個擴張造謠毀謗的點火之人 司法大雙標!
大罷免成為大笑話
反正糞鳥只會萬年迴避自己問題 你有打點
我就猛攻你傷口 管我自己有什麼問題 然後
這個案件就是典型的聰明反被聰明誤
被選票制裁才說妳們都白癡才會支持那個人
當事者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聰明
怎麼永遠不敢面對自己人最初的大造謠大毀
虹安祭天。票數沖天
磅 李傑還為此發文駁斥 上綱到指導教授
證明沒用的事 繼續做
還無任何罪責 最好能服眾 8/23大制裁!
要判高誣告 先證明至始陳時奮完全沒造謠
跟毀謗的任何問題再來 不然就是大雙標
其他都廢話 自嗨沒用 選票會說話
你們自以為的勝利只是無法服眾的精神勝利
哈哈 這案例一定會成為上課教材 匪逃匪
真厲害
不管用什麼證據 沒有抄襲就是事實 哪有什麼
好誣告的
純純自嗨 終究還是會被民意擊潰!
對法官來說只要陳時奮有毀謗或公然污辱
罪就無法判高有誣告 這就是一條龍的政治
打手!
系統性的政治辦案!
推這篇,烘乾就是抄襲,小智市長都
下台了,只有藍白不要臉死不認錯跟
阿比有得比
“法官心證”想怎樣就怎樣,法綠人的法
條都是道具而已
藍白最愛用的就是耍賴戰法,講道理是沒
用的
根本沒有拿不實證據去告人這件事,反
正綠色司法就是要判決有罪,只是二審法
官看到一審判決有罪的理由扯爆到被大
眾質疑,自己就再自創另一個很扯的理
由去判決有罪,如此而已
藍白賤畜:我們有60啪 司法我們說了算
啦
藍白圾法盲兼文盲,然後什麼都迫害
噁芯!
你看 我講出事實開始就沒人敢檢討陳時奮
說你不實證據就不實證據
就只會開始你耍賴你輸不起 不管啦 就是
高誣告 呵呵 等著被制裁吧
8.23藍白大唱秋
如果陳指控高在某句沒逗號,然後高加了
逗號後拿修改過的版本去告陳
那高照樣要吃誣告罪,就算只是加了一個
逗號也一樣。
一個逗號就成立誣告 陳時奮一堆造謠指導
教授卻完全無事 這不是打臉什麼才叫打臉
憨鳥幫忙認證司法大雙標
終於抓到小辮子可以升官
對啊!拿自己寫過的文章也不行耶
他只是舉例 有點爛 不是真的燈號
當事人不是加入逗號 是加入案件有關重要段
落
可憐啊,充滿意識形態
高虹安就是投機份子 住回建築就是例子
我說你的論文這段「沒逗號」,你拿後
面改了「加了逗號」的版本當成證據去
法院告我毀謗,這就是變造證據,誣告
啊!
白癡綠糞的自慰文一堆人智障推 有
夠可悲
希望造謠槓精在日常生活也都是這樣跟家人
朋友互動啊
加個逗號不會誣告,起訴書寫得很清楚
要有造成檢察官誤認的情形
蠢鳥愛造謠 作假一條龍
告人的抽換證據還要怪合議庭法官,法盲
光是欺壓助理公積金就該像童仲彥一樣
詐領助理費已經關進去的有曾振炎議員,
確定的有曾煥嘉議員,判3個月,緩刑,一
二審判刑的有戴寧,林穎孟,冉齡軒議員
幫人品不好的民代欺壓助理是有多瘋啊
有人真是智障,你要告毀謗成立,麻煩
拿原版「沒有逗號」的去告,法官才能
判定有沒有毀謗,拿一個後面自己「加
了逗號」的版本去告,就是想陷如入罪
啊!
別被新聞帶風向了,去看真正的時間序
就法律看的跟大家的常理思考違背而已
爆
首Po一審10個月,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要進去關了。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3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10
笑死 民眾黨三本柱 蚵P 多慧 草頭黃 一個被關中 一個等定讞抓去關 三本柱現在被搞掉兩個 剩下那一個也被弄臭一半了2
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易科罰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我只能說,你太小看民進黨了。 高被罷免不成, 但還是會想方設法讓她進去的啦, 不可能讓她服社會勞動的。 她一進去就要被解職,新竹市要重新補選。19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1
看來 司法是要跟人民作對耶 明明上週的罷免投票 新竹人用選票已經宣判高虹安無罪了 司法還這樣判 就根本是背離民意 這樣的司法根本就已經變成了私法了14
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7
事實就是人民己經用選票幫國民黨背書了 人民根本不在意政治人物犯了什麼罪,貪了什麼錢,做了什麼破事 或者根本什麼都沒做 反正司法也是綠營在管,綠狗的判決都是黨意,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所以我說司法院編列1元預算,憲法法庭廢除根本也是剛好而己4
基本上 可以說 新竹是要再回到民進黨的懷抱了 對民眾黨來說 終究是
爆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黃智賢世界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為什麼?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 [轉錄] 黃智賢世界 FB 高虹安誣告翁達瑞判10月,](https://i.imgur.com/JacnsxZb.jpeg)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爆
[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嗨,各位為鼻孔叫屈的小草 我知道你們大多懶得看判決理由,又或者看不懂,所以幫你們整理如下 要批,就針對判決理由、逐字逐句、條理分明的批評 屁都看不懂,連最基本的查證都不會,就胡亂攻擊法官,實在有夠民粹![[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 [討論] 高虹安誣告到底怎麼回事](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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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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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提供「修正版論文」當證據告陳時我覺得這是科技人VS文組的問題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法官的心證如果有道理。 eatshit 指控A版本有抄襲,你就應該提供A版本的資料,來回應跟用A版本的 資料去就事論事提告。 高的委任律師不知道有沒有提點?10
Re: [問卦] 檢察官可以完全沒證據硬起訴嗎?當然可以啊 隨便舉例一個 陳時奮告高虹安誣告 這種東西如果原告不是陳時奮,被告不是高虹安 檢察官根本鳥都不鳥7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magamanzero: 原因之一 請參照誣告罪要件... 台南 08/01 00:40 → magamanzero: 沒有抄襲 他不可能有罪 台南 08/01 00:40 告訴人是否構成誣告罪,仍應該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為判斷(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第 581號判例),也就是仍然必須看告訴人所提告的事實有無虛構,而告訴人是不是故意以虛
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Claude sonnet: 根據判決書內容,法院認定高虹安犯下誣告罪,主要理由如下: 1. 高虹安的博士論文確實大量抄襲期刊論文,且未適當引註,構成學術上的抄襲行為。 2. 高虹安明知自己的論文有抄襲問題,但仍對指出此問題的陳時奮提出誹謗告訴,構成誣告 。2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看法院給的新聞稿比較準 誣告罪要件就兩個 1. 直接故意 這個高虹安告對方毀謗就成立了![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