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
高院說
檢察官本來就要有鞏固證據力的職責,不能以被告會串供就押人
司法應該是相同的標準
本案由高院直接裁定,沒有發回士院
這是在預告啥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9.210.113 (臺灣)
※ PTT 網址
推
預告綠能你不能
→
你也黃一半嗎?
→
鄭明謙:尊重法官行使職權
→
檢察官要鞏固證據的職責
→
不是喔不是這樣子
→
上次有個法官的理由是
→
先羈押 在叫檢察官趕快找證據
→
預告柯P要回籠了?
→
難關賴清德說政治介入司法已經過去了
→
原來是這樣
→
介入已經過去了至於這個動詞換成什麼動
→
詞不好說
推
現在是政治指揮司法的時代
→
一切都預告在前~~~~~~~~
爆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原文43 大家好,我肥宅律師啦 小弟剛好也有接過不少這種矚目或重大刑事案件 但我印象中,法院從來沒有用「被告可以從網路通訊秘密聯絡甚且串供」作為認定被告有 羈押原因及必要的論述基礎,高院或高分院也沒有用這種理由駁回抗告或撤銷發回過57
[討論] 柯文哲這次真的要進去了,高院寫超明白關於柯文哲的交保,北檢向高院提出抗告,稍早高院撤銷北院的裁定、發回更裁 翻成白話文就是 高院認為被告四人都不認罪、不認罪也就算了 答辯理由又都在鬼扯 甚至還有幽靈抗辯這種辯詞出現 有夠瞎 擺明把你法官當白痴 你也敢給這種人交保 而被告之間 加上被告和證人的關係,再根據事實認定有相互串供的高度可能 (指蔡壁如) 接著痛罵北院 還有其他共犯在逃,根本沒有審慎評估、就倉促給人交保![[討論] 柯文哲這次真的要進去了,高院寫超明白 [討論] 柯文哲這次真的要進去了,高院寫超明白](https://i.imgur.com/jGOaEYsb.jpeg)
47
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他奶奶的 台灣的司法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什麼情況可以押、什麼情況可以禁見、什麼情況可以交保 不同時間、不同地區、不同檢察官、不同法官 見解完全不一樣![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 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https://i.imgur.com/v8jCzl5b.jpeg)
36
Re: [問卦] 法官問羈押理由 檢察官回放在起訴書裡國昌剛剛從旁聽結束出來說: 法官最後受不了 問說你們(北檢)到底還有什麼理由 要不要一次講清楚 結果北檢說我們還有很多串供的理由 未來如果還有需要的話 我們再拿出來用 另外那個撤銷交保裁定的高等法院審判長 國蔥說他們有去查那位以前的裁定 發現標準不一樣 針對殺人犯是否要在起訴後繼續押的抗告案![Re: [問卦] 法官問羈押理由 檢察官回放在起訴書裡 Re: [問卦] 法官問羈押理由 檢察官回放在起訴書裡](https://i.imgur.com/cgGejZMb.jpeg)
6
[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笑死 顏色對了 法院見解就正常了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 本來被士林地院羈押 結果今天高等法院自為裁決 合議庭表示,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 [黑特] 高院:檢有蒐證義務 院不應以串證羈押](https://i.imgur.com/7hqMzDQb.jpeg)
5
Re: [爆卦] 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 發回地院更審差不多了啦 高院裁定寫很白 直接寫「被告積極介入」 很明顯高院看完卷證已經表明心證 不然大可以用9
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士檢防串供高院不給羈押 北檢防串供,高院再三要北院再議,不押不行 是北檢比士檢夠力??? 還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司法獨立呢??? 我比較好奇的是2
[討論] 為何高院不直接裁定羈押就好?地院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抗告 高院裁決撤銷地院判決 發回要求地院重新裁定 地院又一次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又抗告 高院再次認同檢方的抗告 又撤銷 發回 這次地院終於裁定羈押 換成阿燦的律師抗告 高院直接駁回 而且還說不得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