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民進黨不讚成286法條修法嘔嘔嘔
: 噓 hsuweiyen: https://i.imgur.com/dqWpEz5.jpeg 49.216.187.149 07/18 16:36這個完全造謠吧,她說
藍白聯手的刑法286的問題在於故意凌虐+過失致死的刑責比殺人罪還高,那犯罪者會怎麼選擇?
直接弄死!
直接弄死!
直接弄死!
小孩的一線生機反而沒了~~~
可是我查了一下
https://i.meee.com.tw/s3pbSL9.png

故意凌虐加過失致死 (7歲以下) 是10年以上/無期/死刑
殺人罪 也是 10年以上/無期/死刑
可是這次又增加 7歲以下殺人罪要增加1/2
變成15年以上/無期/死刑
甚至如果法院認定你一開始就存心用虐待方式故意殺童
還可能唯一無期/死刑的
哪來這位說的「故意凌虐+過失致死的刑責比殺人罪還高」
我查了一下才知道這位是
「現任民進黨立委張雅琳」
笑死!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01.46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您懂砂石車條款嗎
??? 直接弄死 = 加五年起跳 這跟砂石車學長倒車那種「完全相反」
※ 編輯: holyhelm (36.236.201.46 臺灣), 07/18/2025 16:52:38推
民進黨:如果有死刑,大家就直接用死就
→
好了,所以要廢死
推
這種能挺得下去,真的惡爛到不行
→
綠腦從來沒有邏輯
→
中央廚房指令出來就無腦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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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民進黨立委全體反對 虐兒加重刑期 對民進黨計算選票來說 是再合理不過的選擇 想想看 那些兒童有票 還是虐待兒童的家長有票 當然是後者阿 從選票考量來說 民眾黨這個提案就是自殺 因為有小孩的家長想到自己以後可能只是比較用力粗殘打小孩 不小心打了就要判重刑 當然心裡會跟民進黨的立委們立場一致!!!!![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 Re: [爆卦] 兒虐致死加重刑期綠委全反對](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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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進黨擋「兒虐致死加重刑期」??你在刑法上看到OO致死,表示OO是主要犯行,致死是OO之後導致的結果 比如過失致死、傷害致死等,刑度通常會比殺人罪要輕 因為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普遍被視為最嚴重的犯罪 但檢查官起訴或法院判決時使用的法條是OO致死或殺人,會斟酌嫌犯犯行等各項證據 來判斷其罪行是否有殺人的故意![Re: [討論] 民進黨擋「兒虐致死加重刑期」?? Re: [討論] 民進黨擋「兒虐致死加重刑期」??](https://www.tpp.org.tw/aimg/a/25/197/2519708525628669668f0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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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我來幫忙民進黨立委 解釋為什麼它們很堅持要放在殺人章節 而不應該在傷害章節加重 原因是 其實很多虐童者 他只是喜歡看到小孩被虐待以後哀叫的快感 而不是真的想讓小孩死 這種人在民進黨立委眼裡 他們就不是屬於 虐"殺"兒童 因為他們沒有殺人的犯意 對這種虐兒犯而言 他們會更希望小孩活著讓它們可以一直凌虐而不是弄死它們![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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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想問一種案例 犯人原無殺害意圖,凌虐孩童致重傷未死 最後因害怕孩童死亡,被判處以「凌虐方式殺害」 最後選擇直接殺害孩童 而孩童的直接死因與凌虐的傷害無關13
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針對這次修法 推文裡很多人討論很多了 我只是針對我看到的新聞內容整理了一下 這篇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 Re: [新聞] 台南幼童遭虐 生母及伴侶二審仍各判9月](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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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刑法權威 Puma 告訴大家 沈伯洋反對修法,還說「國民黨團的修法提案會出現立法例的問題,最終會造成虐童致死 的刑度比殺人罪還重,恐變成道德危險。」 沈伯洋今天下午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刑法》286條的虐待兒童致死是指「過失致死」,![[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 [問卦] 凌虐幼童跟直接殺死幼童哪個可惡](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3/2A80AC010F4011E600FD0E743D44D440/46b17970de9f94da23de746a9781e79d_750.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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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批民進黨擋虐童死刑 沈伯洋還擊了「沈伯洋反對修法,還說「國民 : 黨團的修法提案會出現立法例的問題,最終會造成虐童致死的刑度比殺人罪還重,恐變成 : 道德危險。」 : 沈伯洋今天下午則在臉書發文指出,《刑法》286條的虐待兒童致死是指「過失致死」, : 也就是「不小心讓被害人死亡」,如果是直接故意殺人,應該是271條的殺人罪,而殺人![Re: [新聞] 藍委批民進黨擋虐童死刑 沈伯洋還擊了「 Re: [新聞] 藍委批民進黨擋虐童死刑 沈伯洋還擊了「](https://i.imgur.com/XqeMV3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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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新聞裡寫到了本次修法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方式犯「殺人罪」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對於未滿7歲之人,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先不看針對未滿18歲或7歲的部分![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問卦] 林智群律師: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13/e8313457.jpg)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這個林「大」律師根本在唬爛,要不是我有查證也要被他帶風向了 新修法的內容在這裡 照他舉的a情況故意虐待+過失致死,依照新法最低只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b情況以凌虐手段殺童,是無期或死刑![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 Re: [討論] 林智群:虐童致死比較不嚴重](https://i.imgur.com/6bknFN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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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原來藍白支持 直接弄死魔鬼藏在屁眼裡啦幹 什麼叫做直接殺人刑期比較低?針對7歲以下的272-1跟286明顯就是272-1更重啊 272-1修完之後 你殺7歲以下的孩童就是 15年起跳到無期跟死刑 虐殺的話是無期死刑二 選一 286 凌虐致死7歲以下孩童是 12年起跳到無期死刑
![[黑特] 民進黨不讚成286法條修法嘔嘔嘔 [黑特] 民進黨不讚成286法條修法嘔嘔嘔](https://i.imgur.com/dqWpEz5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