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賴苡任:領銜人三變一 不是問題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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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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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會有一些聽不懂別人主張的笨蛋。
又或是聽懂了但故意造謠扭曲的壞蛋。
領銜人三人變成一人,不是問題的根本,根本是在《選罷法》第80條第3項,限定只能領銜人送件。
我一直主張應該由「連署人」送「連署書」,至於將領銜人由三人修法改為一人,那是第一階段提議的事。
至於細節及相關事證,我會跟法官慢慢說明,跟綠營的委員及側翼解釋也沒用,反正你們也聽不懂,聽懂了也會裝聽不懂。
當法律限制只能由「領銜人」送件時,就極容易出現「領銜人」的想法影響數萬人的罷免權利。過往有三位領銜人,至少還沒那麼容易一次要影響三人,但改為一人後,就變成更容易被拿捏。
當初將領銜人三人改成一人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誰會想到若干年後,某個不要臉的政黨為了阻擋罷免,無所不用其極,讓領銜人心生畏懼,然後再來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臉在電視上評論。
因此,我明天向法院主張違憲的條文,一樣是《選罷法》第80條第3項!
其實還有一條《選罷法》也有問題,但因為訴訟策略,我幹嘛告訴你!
#小人得志
#國家不幸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昨天發文痛批民進黨執政時修改選罷法把三位領銜人修改成只有一位的賴苡任先生。
https://i.imgur.com/KiL0rka.jpeg
https://i.imgur.com/e8UOchu.jpeg
今天發文表示領銜人三變一根本不是重點。
到底發生什麼事讓他對三變一的態度從「民進黨的沒收民意」變成「不是問題的根本」呢?
https://i.imgur.com/0ZoQaI3.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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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罵到黃國昌轉彎了吼
前面說不是問題的根本 中間又說改成一
人以後容易被拿捏 所以到底是不是問題
根本啊
自信滿滿的耍蠢
才講沒幾句話就前後矛盾 你還好嗎
去找黃國藍白男神
怎麼在自介? 不要臉的政黨
明顯是因為知道自己打到黃國昌,才
發這篇的XD
還沒選上什麼就這麼無視法律 以後還得了
是因為KMT犯法 張克晉才退出,結果賴給
選罷法
熟悉的國民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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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賴苡任所謂下週迎來轉機, 原來是他要告中選會主委、前法官、前律師李進勇。 因為選罷法規定必須由領銜人送件, 剝奪掉更廣大連署人的權利, 所以他要告中選會主委。![[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 [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https://i.imgur.com/1fTYpM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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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領銜人3人改為1人是黃國昌的主張這件事情最好笑的是 賴苡任完全搞錯當初為什麼要把領銜人三人改成一人了 原本選罷法 罷免案領銜人要三個人 是要確保三個人才有代表性 就好比你要借錢 一個保人不夠 要三個保人才能借錢給你 請問這是更嚴 門檻更高 還是更鬆 門檻更低??![Re: [討論] 領銜人3人改為1人是黃國昌的主張 Re: [討論] 領銜人3人改為1人是黃國昌的主張](https://i.imgur.com/WqdmEq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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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先生,3人變1+1人是受益不是侵害!!賴苡任先生在臉書上說 我跟你談法律,你跟我講政治,您不是曾經說過,《選罷法》修正要求附上身份證正反影 本,是沒收民權、沒收罷免。如今我主張選罷法第80條第3項侵害「連署人」的罷免權, 妳著急忙慌的出來替選罷法背書,過去一年來實屬少見。 另外讓我提醒吳大立委,《選罷法》在105年11月29日修法前,規定可以有三位領銜8
Re: [轉錄] 賴苡任:選罷法第80條第3項就是違憲法律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眉角: 蟯蟲哥從頭到尾都不敢談連署書上領銜人簽章的部分 我問一個問題喔: 難道領銜人只需要去送件嗎? 沒有喔 領銜人甚至不需要親自去送件喔 他可以寫委託書 委託他人送件 但是依然需要簽名與用印3
Re: [討論] 變更失敗 領銜人不見 然後連署要幹嘛欸欸欸 不要亂講 選罷法明確寫著 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 為領銜人,並以一次為限。 這意思是換人只能一次 不是說只能申請一次3
Re: [轉錄] 賴苡任:第80條第3項就是一條違憲的法律實在看不懂這白痴在說什麼 假設一大堆 解套方案不就是更換領銜人嗎 阿你的一階連署人就沒過半同意更換 不就是維持原領銜人2
[討論] 賴苡任家的法律事務所打輸,客戶能翻桌嗎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召集人 賴苡任說 根據《選罷法》第80條第3項,載明須有領銜人才可送件, 其中訴訟爭點則於第80條第3項,基於整個行政設計, 以及第一、第二階段表格的設計不同,
Re: [新聞] 賴苡任提告主張罷免吳思瑤送件不限領銜人你叫車手幫你送中選會還受理這件事情我就覺得很詭異了, 如果這樣可行以後我就寄掛號給選委會就好了啊。 為什麼第二階要求領銜人, 因為本件正式進入法律選罷法立案程序, 法律程序要有負責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