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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作者
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
時間推噓 推:2 噓:2 →:5

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首先,暫時處分是否「受理」目前還是未知數。

憲法法庭昨天的新聞稿也沒有提到「已受理」只說處理中。

而且受理與否也是要經過大法官評議表決的,憲法法庭收件不代表就是受理。

「第 32 條
聲請不合法或顯無理由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
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定不受理。」

新法並沒更動32條。所以現8名大法官不管是在新舊憲訴法,只要有六名參與評議表決都可以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我相信昨天憲法法庭的聲明就代表了大法官至少還沒針對是否受理案件進行表決 (應該不可能表決完了但故意先不說吧......) ,但開始評議了沒不知道。

如果昨天聯合報的三名大法官請假為真,那確實有可能連評議評議都還沒開始。

所以問題還是回到時間點的問題。


在這邊順便問一下政黑法官關於憲訴法90條。先不論未生效法律可否釋憲的問題。
「憲訴法第 90 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繫屬而尚未終結之案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但案件得否受理,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假設上述案件的定義是收件就算是成案好了,那目前送去的釋憲與暫時處分申請應該算是已繫屬的案件吧,(只是這個案件是憲訴法自己...),那這樣根據90條解釋是不是應該依
照新法來進行暫時處分跟釋憲的裁定? 這部份我真的搞不是很清楚...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笑死,不懂憲法不要一直出來丟人現眼好嗎?
: 裁判字號:
: 憲法法庭 113 年憲暫裁字第 1 號裁定
: 裁判日期:
: 民國 113 年 07 月 19 日
: 裁判案由:
: 聲請人就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聲請暫時處分。
: 上列聲請人就其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件,聲請暫時處分,本庭
: 裁定如下:
: 主 文
: 一、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
: 法第 15 條之 4、第 25 條、第 29 條之 1 第 3 項、第
: 30 條第 3 項、第 30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項、第
: 45 條、第 46 條之 2 第 3 項、第 47 條、第 48 條第
: 2 項、第 59 條之 1 第 1 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
: 小組部分、第 59 條之 3 第 2 項、第 59 條之 5 第 2
: 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6 項及刑法第 141 條之1
: 規定(詳如附表二),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 。
: 二、113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25
: 條、第 45 條及第 47 條規定得暫予適用。
: 三、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 什麼叫暫時處分?就是凍結你的新法適用
: 既然立法院立的新憲訴法被凍結適用,那我就是依舊法規定進行審理並裁判啦!
: 哪有什麼適不適用新法的問題?
: 讀書不犯法好嘛!不要那邊胡扯了!
: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這條沒修其實沒差
: : 因為裁判才會影響法條
: : 暫時處分就像上面寫就六個月自動失效
: : 只能暫緩半年但是因為人數不足無法裁判
: : 半年之後啥都不會改變
: : 柯建銘都自承大法官人數不足已無法裁判了
: : https://i.imgur.com/WS52QbQ.png

圖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 : 賴清德還是趕快提滿15個吧
: : --
: : → Berotec: 你在講啥 處分之後就可以用舊法審了 36.239.121.57 01/25 2
1:
: : 不行 因為柯在法條生效前送的因為法條還沒生效,不存在所以不能審理
: :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圖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 : 推 tim1112: 先暫時處分再釋憲就好了 150.116.43.151 01/25 21:
: : 就暫時處分了但是釋憲適用新法條
: : → tim1112: 藍白不要過年後發現新法不能用才在那怪 150.116.43.151 01/25 2
1:
: : → tim1112: 人沒提醒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當然可以審理 司法院公告都已經說大法官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在處理了 150.116.43.151 01/25 21:
: : 那是審查暫時處分,這條沒修
: : 但是釋憲柯建銘都承認無法處理了
: : → rtwodtwo: 你卡提諾法學院嗎 114.42.0.28 01/25 2
1:
: : → tim1112: 新法條暫時處分自然就是用舊法條 150.116.43.151 01/25 21:
: : 並沒有
: : 推 Berotec: 你在工三小 36.239.121.57 01/25 2
1:
: : → tim1112: 有沒有你過完年就會知道了 既然能被暫時 150.116.43.151 01/25 21:
: : → Berotec: 裁定暫時處分是什麼意思你懂嗎 36.239.121.57 01/25 21:
: : → tim1112: 處分 表示新法條形同被凍結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既然被凍結自然就只能用舊法條 150.116.43.151 01/25 21:
: : 你自己嘴砲而已
: : 我都貼人出來背書
: : 你呢
: : → Berotec: 就是裁定新法暫時不生效力 36.239.121.57 01/25 2
1:
: : → star12614: 去找konami好嗎 106.64.137.253 01/25 21:
: : → RockCat03: 賴清德戒嚴了啦,又不敢一直狗叫 27.53.17.203 01/25 21:
: : → jabari: 好 你對 1.162.142.119 01/25 21:
: : → tim1112: 國會擴權法案也是先被暫時處分凍結然後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才宣告違憲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凍結到宣告違憲期間國會還不是完全行使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不了新法的權限 150.116.43.151 01/25 21:
: : 推 cfetan: 弱問:何時評議? 39.15.9.192 01/25 21:
: : → cfetan: 重點是評議日期 39.15.9.192 01/25 21:
: : 噓 Iamidiots: 笑死,聯合報你也全信唷XD 123.205.29.225 01/25 21:
: : → tim1112: 柯建銘又不是司法院長 他哪能背書 150.116.43.151 01/25 21:
: : 呵呵 不是說民進黨最懂憲法
: : → tim1112: 只要新法生效前送出申請 自然是用舊法 150.116.43.151 01/25 2
1:
: : → tim1112: 哪需要在乎評議日期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司法院統一解釋法律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你只能搬柯建銘表示你只剩槓的餘力而已 150.116.43.151 01/25 21:
: : 你誰都搬不出來更像是硬槓的那邊
: : → Berotec: 你知道你回文的ID什麼背景嗎._. 36.239.121.57 01/25 2
1:
: : → Berotec: 絕對比你懂憲法 36.239.121.57 01/25 21:
: : 推 cfetan: 生效前不得送,生效後不能評議,綠自始至 39.15.9.192 01/25 21:
: : → cfetan: 終陷於邏輯死結 39.15.9.192 01/25 21:
: : → tim1112: 生效前當然可以送 沒看到司法院說過大法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官已經在處理了嗎 不能送就不需要處理了 150.116.43.151 01/25 21:
: : 處理就是寫駁回裁判書啦
: : → cfetan: 不管是評議會議未召開,還是有大法官技術 39.15.9.192 01/25 2
1:
: : → cfetan: 性缺席,下次評議會議須適用新法 39.15.9.192 01/25 21:
: : → tim1112: 既然大法官在處理 表示生效後自然也可以 150.116.43.151 01/25 21:
: : 推 GoldenDream: 43條都寫這麼清楚了 你哪個部分不懂 49.215.149.83 01/25 21:
: : → GoldenDream: ? 49.215.149.83 01/25 21:
: : → tim1112: 評議 150.116.43.151 01/25 21:
: : 噓 Iamidiots: 哪條法規講生效前不得釋憲 123.205.29.225 01/25 21:
: :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圖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 : → tim1112: 就算只有八人也可以評議 150.116.43.151 01/25 21:
: : → tim1112: 建議你藍白粉趕快討論一下 過完年憲訴法 150.116.43.151 01/25 21:
: : → cfetan: 憲法法庭昨(24)日上午原定之評議會議並 39.15.9.192 01/25 21:
: : → cfetan: 未召開 39.15.9.192 01/25 21:
: : → tim1112: 被被暫時處分甚至宣布違憲的話 你們要 150.116.43.151 01/25 22:
: : → tim1112: 用什麼說辭去圓你們憲在的唬爛 150.116.43.151 01/25 22:
: : → tim1112: 生效前送自然是用舊法 哪怕2026才評議一 150.116.43.151 01/25 22:
: : → tim1112: 樣是用舊法 150.116.43.151 01/25 22:
: : 前大法官講了生效前送的不能成為釋憲標的
: : https://i.imgur.com/X3bnadd.png
圖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 : 推 cfetan: 板上精闢解析,佩服如滔滔江水 39.15.9.192 01/25 22:
: : 推 tim1112: 呂太郎現在不是大法官 111.80.217.42 01/25 22:
: : 噓 Iamidiots: 笑死,呂太郎只是個人意見 123.205.29.225 01/25 22:
: : → tim1112: 更正,呂太郎是 111.80.217.42 01/25 22:
: : → Iamidiots: 還前大法官哩!毫無法律效力 123.205.29.225 01/25 22:
: : 印象好像也有人拿前大法官反駁翁的兩岸同國
: : 推 GoldenDream: 43條就寫造成憲法保障的東西受到損害 49.215.149.83 01/25 2
2:
: : → GoldenDream: 的時候得適用舊法 昨天也是總統公布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才釋憲 也沒問題 49.215.149.83 01/25 22:
: : → Iamidiots: 乾脆馬英九代表總統好了XD 123.205.29.225 01/25 22:
: : → GoldenDream: 法學博士翁曉玲也說我就是比你大 你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怎麼沒貼 49.215.149.83 01/25 22:
: : → tim1112: 大法官只要其中一方人數比較多就可以完 111.80.217.42 01/25 22:
: : → tim1112: 成釋憲,所以根本沒差 111.80.217.42 01/25 22:
: : 推 cfetan: 扯越大法官,超越司法院秘書長見解,佩服 39.15.9.192 01/25 22:
: : → cfetan: 的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39.15.9.192 01/25 22:
: : 真
: : 噓 Berotec: 等呂太郎這段話寫在釋憲文或不同意見書 36.239.121.57 01/25 2
2:
: : → Berotec: 再來說吧 他口頭表示的東西沒有效力 36.239.121.57 01/25 22:
: : 推 hosen: https://i.imgur.com/TeZ83DZ.jpeg 123.195.32.49 01/25 2
圖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
2:
: : 推 cfetan: 載於立法院公報,無效力說,有夠幽默 39.15.9.192 01/25 22:
: : 推 GoldenDream: 所以前大法官拿去反駁翁後 翁有任何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損失嗎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你可以參考但不是讓你抓著不放 49.215.149.83 01/25 22:
: : 推 hosen: 說人家法盲的可以去跟劉靜怡比學經歷 123.195.32.49 01/25 22:
: : 推 GoldenDream: 劉靜怡法盲 我要被關了嗎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黃國昌翁曉玲都法盲藍白全家都法盲 49.215.149.83 01/25 22:
: : 推 Berotec: 劉靜怡法盲 36.239.121.57 01/25 22:
: : 推 tim1112: 立法院又沒有解釋法律的權限 111.80.217.42 01/25 22:
: : 噓 Iamidiots: 你們直接去提釋憲,看看未宣告的法條 123.205.29.225 01/25 22:
: : → Iamidiots: 能不能釋憲?XD 123.205.29.225 01/25 22:
: : → tim1112: 至於劉,她充其量也只能代表她自己而已 111.80.217.42 01/25 22:
: : 噓 Iamidiots: 劉這麼屌,國民黨當初幹嘛投反對票XD 123.205.29.225 01/25 22:
: : 推 hqu: 前法違憲 不能推翻 那麼多的釋憲案假的哦 42.77.200.56 01/25 22:
: : 推 cfetan: 弱弱問:綠粉主張不副署,不公告時,跟現 39.15.9.192 01/25 22:
: : → cfetan: 在氛圍是差在哪? 39.15.9.192 01/25 22:
: : 那時候政黑都在說可以不副署,結果臉超腫
: : 推 hqu: 不能釋憲了 那立個只有藍白可以當總統法更爽 42.77.200.56 01/25 2
2:
: : 推 tim1112: 可以不副署啊。那本來就是可行選項 111.80.217.42 01/25 22:
: : 推 GoldenDream: 執政黨還想照著遊戲規則玩 就藍白還 49.215.149.83 01/25 22:
: : → GoldenDream: 以為是沒輒了 49.215.149.83 01/2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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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34.25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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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rry52 (111.242.234.250 臺灣), 01/26/2025 11:06:35

Berotec 01/26 11:09司法院都聲明沒有請假技術迴避了 有啥好

Berotec 01/26 11:09討論

fhjqwefs 01/26 11:11白藍狗強弩之末在帶風向 口憐

clifflee 01/26 11:19你信聯合報+去問藍營風向的稿喔

laptic 01/26 11:37假議題 = =

cfetan 01/26 11:41其實隱含朝新法施行後的適用,在先程序上

cfetan 01/26 11:41讓一方難存不當肖想

cttw19 01/26 12:05韓國的例子是他們的憲法法院照樣凍結(出

cttw19 01/26 12:05席門檻問題),避免遭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