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用辦柯文哲的標準,會剩多少人?
※ 引述《congratulati (acnaiv)》之銘言:
: 認真問,全台灣的政治人物
: 都用柯文哲的標準下去調查
: 不知道還會剩下幾個
: 未看先猜,民進黨的全部合格
: 其他人全部裡面報到
一定是全台灣都抓進去關
其他我們不談
政治獻金 侵占 我了解不全面
柯自己都說有瑕疵 會不會被判刑 我不知道
我只談圖利這一點
全台灣 一定關
檢察官現在的意思是:只要他認為不合法 就是違法
你不要覺得很誇張
他就是這個意思
檢察官在庭上自己講的 「他不探究程序合法性」
也就是說 整個京華城SOP 都是合乎法規的
但
但
「京華城的審議如果是個案,沒有既定標準,就是違法」
這是什麼意思
從這個標準來看「法官的自由心證」就是違法
你一定覺得很扯
但他就是這個意思
今天走私運輸重罪假設明訂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判一個走私犯8年 法官就是圖利
你說 蝦? 到底在說什麼狗屁
這就是檢察官的意思
為什麼?
因為走私運輸重罪 沒有明定可以判8年
法官根本沒有任何法源依據
你說 不是阿 7年到無期都可以判 為什麼不能8年
檢察官說:但沒有法源說這樣運輸 這樣犯法 是8年 所以圖利 違法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全台灣40%會覺得這些檢察官有問題
因為他們根本就是強詞奪理
他會跟你說 為什麼不是無期? 為什麼不是10年
我檢察官覺得是10年 你判8年你就是圖利
請問檢察官是法官嗎 他不是 但他說了算?
同樣的道理
他認為京華城的實質審議內容是違法的 圖利
為什麼?
他認為都委會的審議 不能給到20% 這就是圖利
他就認為這個20%不合理
但他不是都委專業 法律也明定可以給到20%
整個會議共識決(程序沒問題)
但!
檢察官就是認為這樣給20%不合法
你就是不合法
為什麼說全台灣要抓去關?
因為你不可能有法條可以把所有細節規定清楚
正常的規條 法律
常見一定是一個範圍 這已經算是訂很仔細了
就算明訂 貪汙30元 關3天 有這種法律好了
檢察官還是會跑出來跟你說 你貪汙的30元是早上貪汙的
法條沒有規定時間 你適用3天的法條是圖利
你遇到這種神經病
你到底要怎麼辦?
柯文哲圖利 貪汙 背信 侵占 全部都是這樣弄出來的
所以你跟我說 那800頁起訴書 要幹嘛?
全部在跟你糾結說 這個貪汙30元是不是早上的問題
我是法官我都三條線了
被所有證人打臉 還不知所進退 台灣司法真的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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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食
最近一位都發委員說,比較不像共識
決,比較像副市長決定的,你覺得這
打誰的臉?
不要再瞎掰了= = 你整篇新聞自己看過就知道他在說什麼 少造謠 對後代子孫不好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38.21 臺灣), 09/16/2025 12:40:30哪位出去作證阿!確定是當初的那批
不是當初那批,那位都委也想升官嗎
2f你說哪一位?講出來^^
法律不是你覺得是就是
笑死 有那任市長任內在市長室收錢
的 就你阿北最清廉
貪污除罪化的概念
840%沒人用過 一般公務員根本不敢用 怎
麼被抓
描述的很傳神
爆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現在股市有點膠著,所以乾脆來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監察院的糾正不以達到違法程度為必要,只要它覺得機關行政不恰當、不妥,就可以糾正你。在京華城這個案子中,監察院顯然是認為北市府的作為消極,損害人民權益,所以糾正北市府。 京華城案詳細情況我不太瞭解,但圖利罪是以明知違法為要件。但從監察院的糾正及北市府回復監察院認為本案合法的情況,可以瞭解本案起因是法規不明確所造成的爭議。既然如此,就很難認定相關人等明知違法而圖利。 : 2. : 京華城後來爭取到的獎勵容積被監察院說有違失,![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https://i.imgur.com/Xzj6NZm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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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很多人在講圖利 這個圖利是講的是非法利益 不然都更案 市民在法律的架構下他房子拿到比以前好的條件 重新蓋了大房子1X
Re: [新聞] 柯文哲「戴著手銬去見爸爸」!柯爸病羈押不是關阿,那和超買不是走私有甚麼不同 既然他不是被關那叫他出來跟大家見面阿不敢?心虛?還是準備逃亡? 告訴你他就是貪污證據確鑿才會被關起來 不然你告訴我 檢察官怎麼不抓你貪汙圖利![Re: [新聞] 柯文哲「戴著手銬去見爸爸」!柯爸病 Re: [新聞] 柯文哲「戴著手銬去見爸爸」!柯爸病](https://i.imgur.com/WNeUXmx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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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證明柯文哲圖利罪不成立?邵琇珮重申:我沒有法官問邵琇珮 京華城用都更獎勵沒有違法嗎? 邵回答只是引用,沒有違法 但是她後來覺得不妥 寫下都市計畫指引10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目前看起來是檢察官跟法官都可以判斷 雖然20%沒違法,但是裡面的交換條件具體是否能換到20% 就是檢察官跟法官「自由心證」了 (不然都委會專家們都說沒問題) 檢察官的部份就是看顏色自由心證 法官的部份就靠刷首抽,一直換總會抽到SSR開局![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https://i.ytimg.com/vi/LSjk_3Ct7ac/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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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涉圖利沈慶京111億 北檢聲上次押 亞虎 就說檢察官有邏輯問題 好退一步萬說 圖利100億好惹 那也是未來會發生的事情啊 不一定是會發生吧 萬一京華城開發案 沈大老闆賠100億怎麼辦7
Re: [問卦] 京華城違法討論淺談我跟你說 叫柯文哲不要再掙扎了 就算整個京華城案 沒有違法的地方 而且檢察官找不到任何違法證據 然後就算柯文哲也無圖利意圖 只要法官 心證違法 就是違法2
[問卦] 檢察官不會明知違法所以不會圖利?圖利罪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法條只適用於行政 工程類的公務人員 法院裡的檢察官 法官都是法律化身 在邏輯上來說不會明知違法 圖利記者 黨媒 或者是自身前途官位1
Re: [問卦] 檢察官不會明知違法所以不會圖利?我法盲啦 明知違法的圖利罪 這法條不就已經是法律不明確性 那應該算是違憲了吧 若當事人自認沒違法 要怎認定他明知違法 一堆法律人都有各自不同法律見解了 何況是一般人 像是不同法官在相同證據下都能有不同判決
[討論] 搞清楚好嗎 貪汙跟圖利是兩回事檢察官根本明確的證據證明貪汙 如果真是170萬 那貪污有可能辦得下去? 這錢陳珮琪就說是他媽媽流下來的 北檢若真的找不到其他金流 硬要說這跟京華城案有關 真的蠻好笑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