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黨執政時期檢察官串改關鍵證據會?
我看青鳥們好像對民主的防線
檢查官串改證人關鍵證據完全不在意
不知違法變成明知違法
直接獲得圖利罪的獲罪要件
這麼恐怖的事
跟栽贓你一把槍差不多
好奇如果現在是馬九執政時期發生這種事
會如何啊?
會這麼無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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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你連這個字的音都錯,先去讀書,
提升水平,再來跟人家討論政治好不好
。馬英九時期檢查總長直接監聽立委然
後跟馬英九報告欸。
一樓示範無視
越方如 紅火案
我不是無視,而是你們不是法律專業,
這不是翻供也不是竄改,而是人民對法
律理解有誤。不過連竄字都不會寫,還
要你們懂法律真的太難了。
明知違法的要件只要說不知道違法就可
以不滿足,大家是把檢察官法官當白癡
嗎?
白色恐怖已經過去 綠圾恐怖正在發
生
不是翻供不就是檢察官捏造?怎麼並存?
錄音是不知違法,筆錄變明知違法,圖利要
件get
樓上也是標準的連白色恐怖是什麼定義
都不懂,在那邊跟人家講綠色恐怖。前
後矛盾還不自知。
不能講喔 我怕怕 不要抓我www
所以就說v大你不懂嘛,不懂法律就乖乖
閉嘴,一直大放厥詞就是很好笑而已。
拜託,藍白多少法律人,去問一下那些
適格的法律人讓他解釋給你聽好嗎,不
要只聽黃國昌的卡提諾法學就出來跟人
家討論法律,笑死人。
奇怪,你當然可以講啊,阿你講話大錯
特錯我不能噴喔,笑死人。什麼都不懂
,整天滿嘴獨裁、綠色恐怖XD
現在是萊爾的東廠
可以講啊 只是講的跟智障一樣會被噴死
殺人罪的要件有故意,阿我今天拿刀捅
人家肚子,說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我沒
有要殺他,我只是要給他一個教訓。阿
這就叫沒有故意,法官就不能判殺人罪
喔?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
我已經在板上說過很多次,翻供竄改指
的是你具體的行為你沒有做,檢察官在
供述說你有做,但你翻供說沒有。如果
你對法律要件的理解跟詮釋跟檢察官不
一樣,這不叫翻供,這就是證人不懂而
已。朱亞虎說他只是謝謝而不是行賄,
這不算翻供,因為就是有給錢,只是法
律詮釋不同,最後看法官怎麼認定。有
沒有明知違法也不是,你就是有做這件
事情,明明不會送審議的,就送了。除
非你沒送才叫翻供,你對這個行為的詮
釋跟檢察官不同、不叫翻供。
我覺得你要學會好好講話才能跟別人講法律哈
※ 編輯: snakei14702 (211.23.79.225 臺灣), 10/31/2025 14:21:23所以檢察官改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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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圖利罪係採結果犯,而且沒有處罰未遂犯之規定,因此除了 有違背法令之圖利行為外,還必須因該違背法令之行為而 發生使自己或其他私人獲得不法利益之結果,始構成犯罪; 對於未發生得利結果的圖利行為,即與圖利罪之要件不符 ,不構成圖利罪。![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 Re: [新聞] 快訊/鼎越自砍京華城20%容積獎勵 拚3](https://i.imgur.com/3hf72K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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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自創容獎項目 林洲民:用「形容哀 檢察官大概快沒招了 這幾天傳喚這幾個證人,先不論個人傾向,至少最後結果都感覺是有幫到柯文哲 我們首先看一下圖利罪構成要件 1. 公務員身分→沒問題,市長就是公務員![Re: [新聞] 京華城自創容獎項目 林洲民:用「形容 Re: [新聞] 京華城自創容獎項目 林洲民:用「形容](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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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邵琇珮:京華城案沒有明知違法徐履冰改問:「你當時辦理京華城案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給予容積獎勵,是沒有明知 違法?」邵琇珮答覆:「是啊。」 邵琇珮今天出庭作證說 京華城案沒有明知違法 這樣圖利罪是不是就涼了 圖利罪的要件之一就是要明知違法 怎麼每個證人出庭就翻供阿 筆錄問題很大喔6
[討論] 北檢圖利罪真的鞏固嗎?明知違法而為之 北檢當初用圖利罪 是不是因為確信有金流但還沒查到? 因為圖利罪構成要件之一是有違法事實 先用20%違法抓起來9
Re: [新聞] 柯文哲圖利罪站不住腳了?邵琇珮重申:什麼叫明知違法? 公務車私用,大家都知違法 好吧,少數低能狗官或許不知 但如果狗官的工作項目之一有抓人家公務車私用的 而且還真的抓人去關,你還是去接送親友10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客觀來說,就是柯文哲自己承認:賴清德不會放過他。 因為只要是民眾黨的案子,就會被法官判決違法。 所以民眾黨做任何事,就是圖利:明知法官會判違法,民眾黨卻還去做。 這樣就構成圖利的要件:明知違法還要做。 小草懂了嗎?X
Re: [新聞] 京華城起死回生柯文哲全知情!6親筆便簽我覺得現在小草是不是忘記圖利罪的要件 「明知故意」 所以一開始才會用「窩不知道」來狡辯 現在這些證據是證明「窩其實知道」 而且是「窩早就知道」、「窩一直知道」、「窩從頭到尾都知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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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棒球場保全證據消失=司法改革成功?如題 近幾年常常聽到蔡英文跟賴清德跟社會大眾說 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司法腐敗 社會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 說民進黨執政的時候 花了很大的心血 做了很多司法改革 司法變得透明公平公開 當今社會不再有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1
Re: [問卦] 檢察官不會明知違法所以不會圖利?我法盲啦 明知違法的圖利罪 這法條不就已經是法律不明確性 那應該算是違憲了吧 若當事人自認沒違法 要怎認定他明知違法 一堆法律人都有各自不同法律見解了 何況是一般人 像是不同法官在相同證據下都能有不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