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基隆地檢署新聞稿
如題
基隆地檢署最新新聞稿出來
基隆市國民黨部也遭死亡連署偽造文書一併團滅
前市長張通榮之子、現任民政處處長張淵翔等人也參與其中,且因認定罪嫌重大有滅證串供之虞,已被聲請羈押禁見。
https://i.imgur.com/iB1Dg1F.jpeg
刑法第216 條行使偽變造文書罪。 1、「偽造」,係指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製作內容不實之文書;「變造」,則為無變更權限之人,就他人所製作之原有文書,不法予以變更者而言。
刑法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資法4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感謝翁上人 讚嘆翁上人 阿門
https://i.imgur.com/8xcn0PG.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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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太幸福了吧
我記得紀文荃也不少爭議事件
我的超人,翁上人
今天太歡樂
五年以下小罪啦 越關越大尾
藍白會有人去基隆地檢聲援嗎
搞到民政處未免太扯 黨員名冊不夠抄?
難怪doxx都很有信心三皆能過0.0
翁上人太強啦
今天值得薯條加大慶祝
翁上人大義滅親 值得嘉許~
還要說明?心虛
偽造文書+個資法 這個更大條了
doog 007 NTUXT:司法迫害
藍營執政的縣市有幾個阿
翁上人太強了
216條 不是206
感謝提醒 已修正
翁上人殲滅違法KMT
順道一提 這位民政處長 張通榮之子
張淵翔 也是國民黨籍的國民黨員
當過國民黨基隆黨部的副主委
有講到選罷法98-2條嗎?沒有耶!還是眼花?
張通榮的兒子喔? XDDD
身分證都幫你準備好了 好簡單喔好好抄
沒事的!有案底前科 在藍白才夠大尾
翁上人已經godlike 不知道殺了幾個自己
人
為什麼有的人是紀OO,有的是張O翔,
這馬賽克的規則是啥
這麼幸福真的可以嗎?
這個用公家個資很恐怖耶
個資法都可以羈押 真猛
基隆好好抄 基隆人真幸福
因為有兩個張吧
翁上人真的很有料 我道歉比某蔥還強
整個基隆人的個資都被賣給國民黨了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跟爸爸水準一樣
噓文有個只會問a答b的槓精又出現了喔?
政務官都用公務系統涉案了還能護哦
基隆人繼續睡 溫馨
警察亂查個資都已經讓人很生氣了,公職
人員居然為了罷免去洩漏個資根本找死
假如基隆過關其他藍縣市都跟進
願意花點時間瞭解 可以發現整個過程藍真是
爛到有剩
假如基隆過關其他藍縣市都會跟進+1
藍共作弊犯法正常
藍粉腦子裡黨永遠在國前面啊 民政局
長為了黨查個資料臭了嗎
我倒是覺得搞不好基隆只是冰山一角
這真的超離譜
為黨做事 先忠黨再愛國 懂?
舒服啦 垃圾浮木找到沒?
幹你娘垃圾藍白黨
查詢個資都有記錄,證據清楚
我直覺想到TMD有個貪污市長的閨蜜也是
民政處長,the 怕
直接在公務機關作業還真方便呢
黃呂以前也幹過民政局長 說不定是她
教的小撇步 嘻嘻
對耶 黃呂也當過民政
政務官涉案我是完全沒料到
基隆人只會繼續睡 我說真的 不要懷疑
基隆人對政治麻木不仁的決心 因為以
前228國民黨黨軍坐船來 殺了一堆基隆
人
基隆這超屌 只是罷議員 搞那麼大條
黨部主委交保,民政處長羈押,基隆真會玩
,是不是和花蓮一樣?
小罪啦別怕
基隆只是敢這樣玩啦,我想其他藍縣市的
亡靈連署大概想這樣玩會直接被發現吧,
死靈太多了
那不就代表藍營縣市都有可能這樣做了
這個不用翁上人的修法也穩穩進去蹲的
這案證據很明確 藍幾近GG了
一直以為公務員量刑加重二分一
賴清德要負責到底 口八~~~~~
應該不至於有公務人員鋌而走險
看來我小看KMT的惡性了
拿公家機關公眾資訊挪為私人黨務使用,這
沒有貪瀆問題嗎
這會不會是國民黨在搞內鬥,所以黨內有
人故意提供沒更新的名冊,意圖鬥爭啊?
台中地檢署不要再睡覺!!! 死亡連署
絕對不要小看國民黨的下限啦 殺人放
火都敢還有什麼不敢的
裝作看不見 新光三越氣爆到現在也
沒啦,就朱立倫不提供黨中央最新名冊,
所以各地黨部還是拿原本的
是連個屁都沒查出來 勤美誠品三跳
公務員真的有加1/2,想看關破天際
也是 背後到底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
理由????
基隆這個有意識到黨部的可能有錯誤,所
以用民政系統的來處理比較正確
涉嫌戶政資料 罷綠營議員? 有這麼扯?
哦~是民政~~~
那也是 很扯.....
知道為啥至今dpp在地方都是弱勢的原因了
吧,你要怎麼贏這種人
馬的,開戶政系統給政黨人士比偽造
文書更嚴重好嗎
然後一堆民主敗家子覺得中央執政就可以
拿下這一切,整天幻想藍綠一樣爛,所以
跑去支持詐騙集團,導致kmt地方勢力又強
勢復辟
藍GG
又又又又有滅證串供之嫌了 嘻嘻
2018年讓我見識到政治小清新有多扯....
賴清德不要叫人家處長查個資好嗎 有夠獨裁
2022 2024 我反倒不意外了WWWWWWWW
國民黨執政就是這個鳥樣 藍白腦繼續
吹吹啊
87樓。中肯
反正基隆人會讓國民黨繼續連任
翁大立委:我開地圖砲有先講了,怎麼打到的都
是……
還沒用選罷法,刑法就先符合了
綠共在幫kmt 清黨
翁上人修這法原來這麼神
謝謝我們的翁上人
真瞎
翁上人團滅KMT
知法犯法
翁上人擊墜數持續增加中
翁上人清黨事件
局處長都政務官 事務官不會幹這種傻事
曉玲我的超人
滅證 XDDDDDDDD
翁上人AOE攻擊太強了吧
上人貢獻度大大增加
藍白不意外

每天都雞排珍奶
翁上人拿幾顆頭了
老K:沒事兒 蹲出來以後安排到民間企業跟
組織養老
我的超人 翁上人
涉戶政資料!膽大包天!公器私用!
不過基隆人應該沒差吧 他們選的市長
翁上人團滅國民黨
吊死狗罪犯
翁上人一人滅全黨
紅酒大師:個資法而已
是不是眼幹沒看到偽造文書然後串供
滅證啊?
爆
Re: [問卦] 新北停班停課了?!一、偽造、變造本總處網頁發布不實訊息者,可能涉嫌觸犯以下刑責,請勿以身試法: (一) 刑法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刑法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 [問卦] 新北停班停課了?! Re: [問卦] 新北停班停課了?!](https://i.imgur.com/GAfdYN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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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哈哈藍營的罷免領銜人要賠到破產囉哈哈哈 個資保護法 第 五 章 罰則 第 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5
Re: [新聞] 快訊/涉偽造連署 罷免「雙吳」召集人為了讓塔綠斑哥布林青瞑鳥蟾蜍綠共這群不讀書的了解,以下是法源: 刑法第210條,211條及212條: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11 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12 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Re: [新聞] 快訊/涉偽造連署 罷免「雙吳」召集人 Re: [新聞] 快訊/涉偽造連署 罷免「雙吳」召集人](https://images.ctfassets.net/mc7uz1kz6oem/eDdWhlNNTLMQrClasf0R6/4f4a52168118bdba4f783ab8a0f4e6d9/pexels-pixabay-261621__1_.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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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基隆民政處長「認涉幽靈連署」交保!謝: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郭世賢、戴若涵/基隆報導 : 基隆地院指出,張淵翔經訊問過後,坦承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犯行,依據卷內被 : 告及同案被告張金發、紀文荃、吳國勝、游正義之供證,罷免提議人名冊、罷免提議人名冊2
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 : 我來幫大家科普一下法律 : : 這頂多就是偽造文書罪而已 : 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罪![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 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https://i.imgur.com/Zjlue9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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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十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 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https://i.imgur.com/fS1i5hd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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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新聞/為連署格式錯誤鞠躬3次!八炯請----- 偽造私文書罪:根據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擅自修改租賃契約日期,即可能構成此罪。 ---- 連署格式不對 要人家回來重簽2
Re: [問題] 公司做假帳是常態嗎?作假帳未必是常態 但偽造文書卻幾乎是國民罪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其實大家離犯罪很近,甚至可能大家都曾犯罪過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
Re: [新聞] 柯文哲政治獻金疑雲 北檢向監察院調取資綠鳥這幾天洗得好像要判死刑的重罪一樣 笑死!!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