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 引述《werttrew (我只是你的愛人 不是敵人)》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H3X66Jd.jpeg
: 看到所謂”惡意修改論文拿去當證據”
: 看了一下新聞:
: 學校在發生爭議後爭議
: 請高虹安加註對資策會謝辭
: 此為第一次修正版
: 法官認為
: 高虹安拿第一次修正版當證據
: 是在惡意引導,誣告成立
: 如果所謂的惡意修改論文
: 就只是加了那個謝辭(第一修正版)
: 實在太牽強
: 已經是先射箭再畫靶
: 根本是法官找到一個理由,拿來判刑而已
要不要我幫你整理一下時間順序?
高虹安是在111年8月26日向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具狀提出誹謗告訴
然後呢,她大小姐大辣辣的在111年8月10日,提告誹謗的前16天
去做論文致謝詞的增補,然後將這份論文當作陳誹謗的證據交給法庭
我很討厭陳時奮這個人,我也認為民進黨挺林智堅就是瞎挺
我甚至覺得新竹棒球場蓋得很爛
但你要跟我說這不算惡意?難怪台灣詐騙橫行。
--
你認為,如果高虹安論文真的抄襲,是學
校叫她補一個致謝詞就沒事的嗎?
誣告跟超不抄襲沒關係,不懂就去念書XD
謝辭是三小啦。乾抄襲內容屁事。
承認潑政治髒水很難嗎?
一樓這種根本鬼打牆
寫過論文都知道。論文一開始都會感謝一
堆人。包含家庭、教授、任職過的單位。
改那個哪會影響論文內容。遑論抄襲
原來謝詞是惡意
原po努力反串取悅小草,結果沒想到不識
字的小草看不懂,最悲哀的事莫過於此
民進黨真的幹的好
所以樓上挺廢死對不對XD
有本事去取悅選票阿XD
其實台灣很多人挺廢死欸XD
二樓又回去說誣告跟抄襲沒關係XD請問有
沒有那個致謝詞,差別在那裏?結果法院
這樣判定惡意引導捏造,不會太扯?
重點就不在有沒有抄襲,而是你用變
造過的證據去告人誹謗,意圖使人入
罪,更在提告後限縮提告範圍
重點也不在有沒有引導,你先搞清楚構成
這些都足以讓法官覺得你提告是懷有
要件好嗎XD
惡意,並且浪費司法資源
學校說記得補個謝詞 硬變成法律上的修改過
一樓到現在還看不懂是兩個案子…腦袋呢
不是看不懂 是想凹
小草還在雲,高虹安可不是只有補謝詞,
是連參考文獻都偷補上
我再問一次,有沒有那個致謝詞吧,差別
在那裡?請回答?
其於提出告訴後,始於111年9月17日將本案期刊論文增列至本案博士論文之參考文獻中, 另致謝詞係於111年8月10日增補等情
https://reurl.cc/1Oeo49起訴書給你,你自己看 她補致謝詞,用變造過的證據提告 所以才判誣告成立
補個致謝詞變成明知自我抄襲
是啊,乾脆說引用沒寫參考文獻也沒差
拿假的上庭就是死 土城安這個人 很愛在低級
喔 我沒有反串,雖然本人偏綠,但也
的地方犯錯 真不知道是聰明還是笨
不是什麼都挺得下去
就算補參考文獻又怎樣。不就代表論文
更完整。
怎麽算抄襲。
揭露更多訊息。不就代表讓檢察官。法官
更了解內容
人家都說自我抄襲沒這東西 還再硬凹
帶學生赴中「食宿全包」 清大教授周卓煇
那別人說你沒標註,你就不要拿偷補完的
去告人啊
憨鳥是有比清大教授專業膩
學術交流
事實是多數民意都認為她沒問題 但法官最大

有夠專業的清大教授XD
陳時奮就是以自我抄襲而不是瑕疵問題來說
連法條都看不懂得Lenyog在談法律XD
高啊 高就沒有抄襲問題只是瑕疵問題被毀謗
超好笑XD
當然要告 哪裡誣告
學界跟法界就沒有自我抄襲這玩意啦
辛辛那提都說他本質沒抄襲
綠共就會拿沒有一刀斃命的東西來扯 高有
像阿燦跟小智那樣直接被學校點名抄襲嗎
法官見解跟普遍大眾不同囉 一票票投出來的
補不補正 本質上就沒有自我抄襲這玩意
被講論文抄襲當然要告捍衛名譽 誣告個屁
再鬼扯啊 被毀謗抄襲 又不是有沒有補正
就能改變本質上有沒有抄襲 高本質就被認證
沒抄襲 學校都背書 學界法界也沒有自我抄
襲 還不能告? 想拿鹹魚來一刀斃命?
陳時奮還是學校有權力認定有沒有補致謝詞
關係本質上抄襲問題? 陳有什麼資格代替
辛辛那提來認定?
潑你髒水 敢告我?我就告你誣告!反正我會贏
明明就毀謗反而變成高誣告 還有天理喔
無法無天!
還好高院法官不是智障╮(╯_╰)╭
選票數還不夠證明嗎
有種反駁啊! 誰有權力認證高本質上有沒有
抄襲? 司法凌駕辛辛那提?
陳時奮???????? 憑什麼說高超襲? 就算高有
我反駁過很多次了,你看不懂而已
要件符合就直接判決了啊,法官管你得幾票
去死喔╮(╯_╰)╭
技術瑕疵 這技術瑕疵有沒有影響本質抄襲
也是學校來認證 陳有確實完整抄襲的證據?
不然你可以說對方有技術瑕疵 你憑什麼咬定
對方抄襲 自我抄襲? 這還不是毀謗是什
竟然還可以凹成誣告 真的世界第一噁心
有一種看九品芝麻官的感覺
陳時奮憑什麼凌駕辛辛那提? 求證過了?
幾個月前 誣告這事在政黑根本沒人要討論
現在吃屎的柯粉多了 連這種屁都要要用力
吸來講
荒唐竟? 說你抄襲你就抄襲?
我記得這案子一審就已經討論過了吧
還有 人賭是貪污還是誣告先進去關
說學界沒有自我抄襲的是在學界的哪裡
高就
旗袍法官還跑去釋憲咧笑死
論文謝辭和引注為了資策會那邊的著作權
案 台灣司法就是可以做到資策會這邊高虹
安勝訴 陳時奮那邊明知抄襲惡性重大.
當然有自我抄襲的問題啊,我老闆升等的時
候就有碰到
不知道什麼叫自我抄襲的,應該是沒讀過研
究所吧
上面有人用便當滷蛋那個比喻還滿像的
便當滷蛋的比喻就是我寫的阿
另外學界絕對有自我抄襲這件事情
他的論文是辛辛那提的 辛辛那提不認定這有
我記得一審的時候本版律師就有說她關定,
因為不能罰錢哈哈哈
雖然不像抄襲這麼嚴重,但也不是可
抄襲問題 你司法還凌駕人家學術專業哩
以讓你隨便來,主要是因為不希望
自我抄襲就一稿多投的問題啊,你去投期刊
就知道了
同一個實驗結果在不同地方重複發表
被檢舉馬上下架
藉此賺點數,這樣會降低學術動力
有看過升等著作涉及自我抄襲而無法升
等
辛辛那提就說沒有 你在那裏有 到底誰權威
有喔,我看過好幾例
人家說論文抄襲 你在那邊補謝詞 發文
前用腦好不好
辛辛那提是說本案沒有自我抄襲
不是說自我抄襲這個概念不存在好嗎
草自稱高學歷,一開口就破功,連研究所都
沒念過
所以辛辛那提都認定本案沒抄襲 司法凌駕學
術專業喔????
她偷偷補上論文引用跟致謝詞就是想讓
陳時奮指控她的內容都變成無效的 最後
法官就會認定陳真的是誣告 搞清楚這個
案子的重點在哪裡吧 法盲
誣告罪跟是否抄襲無關
有自我抄襲這件事沒錯,那哪個單位可以
認定?學校還是法官?
樓上說錯,是會認定陳真的誹謗
辛辛那提就說她沒抄襲 有沒有補上什麼
根本無關學校認定 陳時奮凌駕辛辛那提
要求智障草看這麼多字。你是不是虐待
智障
說高超襲就是沒求證毀謗啊 哪裡誣告
我也不知道跟抄襲有甚麼關係,人家拿舊版
本去罵她,她拿新版本反告人家,腦子迴路
清奇啊╮(╯_╰)╭
憨鳥什麼殘廢邏輯
你是不是變造證據?人家評論的是你的
舊論文 你拿改完的來告?
都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律師要背鍋了,律師執
照怎麼考到的呵呵
陳時奮評價舊論文可以說高沒有補上致謝詞
但有沒有補上致謝詞跟有沒有抄襲 是學校任
定的問題 擬定別人抄襲 不是沒求證跟凌駕
學校 當成立毀謗 跟有沒有補正關係再哪
原來學校認定完就不能嘴了?蔡英文:
我少賺好多喔!
你就是凌駕權威毀謗別人抄襲啊
快點怎麼沒有人可以回答抄襲或自我抄襲
是誰來認定的
不管新舊論文 你陳時奮都沒資格凌駕學校認
證吧 你可以質疑別人技術上問題 但咬定抄
襲就是毀謗 哪裡有問題
乾抄不抄襲啥事啦 你變造證據就是誣告啦
陳時奮的意思是 正常論文引用都會在論
文中標註並在citation中著明reference
出處 還會在致謝詞裡提到並感謝資策會
前同事才正常 高的畢業論文隻字沒提到
資策會時期發表的期刊論文 但是卻抄了
該篇論文92% 顯然是把該篇論文成果據
為己有 所以陳才會說高的畢業論文抄襲
資策會期刊論文
高就心虛在被告後自己加工電子檔重新
上傳 就是要害陳時奮指控無無效讓陳變
成誣告犯
看完這部影片你就知道陳為什麼告贏了
你可以去求證學校由學校決定是不是抄襲吧
是啊本來可以誣告不會成立啊。啊你怎
麼認定對方評價論文時沒有參考這部分
? 你特地去改論文才丟給法官是不是故
毀謗罪在政治人物上很難成立 只要對方合理
查證 就告不贏啦
意的?
二審法官重點就沒在有無抄襲 而是這
個修改動作
怎樣 學校說OK就不能嘴是不是。那蔡英
文被白嘴好多年了喔。
特意改個頭啊?是不知道同時還有資策會
的侵權案喔?
那你可以拿舊的
還有不要硬拗
抄襲是影響名譽的大事 就算對方主觀上是
自己愛硬拗。一審跟法官說拿錯還不會
判。自找的
高虹安沒想陳時奮跟鏡周刊手中都握有
不是刻意遺漏致謝詞 也不能斷言別人就是
高虹安當初畢業論文『正版』電子檔
所以她拿自己加工再上傳的檔案再叫給
檢方跟院方的行為 其實算提供偽證罪
抄襲 更別說學校就認定她沒有抄襲問題
所以你現在是在幫大鼻子認錯嗎?
叫她自己講。跟我們講幹嘛
你解釋他們就硬凹 你凹就換他們解釋
幹嘛陪網軍玩 一起當槓精多爽又不用
腦
tonybin你可以畢業多年後修改自己論文
還不用通知評委跟學校自己重新上傳的
喔?再洗地嘛
新竹大秘寶沒人負責 雙標蟾蜍好會吹
那現在辛辛那提的標準放哪 你要去檢視它們
大秘寶是要處理沒。林智堅還在外面跑
。找不到證據喔廢物
所有類似這樣的論文都是抄襲嗎?
辛辛那提大學沒有要負責腦殘的部分
嘴抄襲不犯法啊?怎樣?
司法凌駕學術專業啊還凹
自作聰明
一直跳針抄襲。問題是抄襲嗎。你的腦
容量只能看到抄襲兩個字喔?
綠畜再怎麼跳針新竹的票也回不來 可憐
喔 是喔
什麼時候被關是取決於你拿多少票
新竹人慢慢吃你們的水銀米吧
『噓 undGretyl : 新竹大秘寶沒人負
責 雙標蟾蜍好會吹 』去問新竹市代理
市長幹什麼吃的新竹大祕寶不了了知 不
告也不驗收是想幹嘛?
吃完變低能兒槓精
你的腦容量就只能把毀謗當成沒事嗎
低能綠畜難怪被完封
笑死 多個致謝詞也不代表沒致謝詞前
有抄襲 補充說明而已 拿這個心證有
抄襲就是我認為你有
她又不是因為抄襲進去的 是誣告
fab5法盲你還是故意不看高虹安二次加
工畢業論文電子檔意圖提供偽證讓法官
相信陳時奮誣告的事實耶
說什麼也改變不了 林智堅跟鄭文燦是實質
被學校認定抄襲且被除學籍 這才叫一刀斃命
恭喜她要跟鄭文燦一起被關了
還在鄭文燦╮(╯_╰)╭
糞鳥現在就是拿鹹魚來一刀斃命
高 辛辛那提權威認證高沒有抄襲! 根本不存
講不過就說別人低能綠畜 父母怎麼養出
這種的 可憐哪
想害人就進去關
在任何誣告問題
心術不正
藍白低能兒:蔡英文假博士;藍白低能
兒:高虹安有學校認證!
那兩個被學校認證除學籍的都是民進黨接班
不然叫黃國昌一起修法好了,把貪污誣告偽
造文書通通除罪化
法盲不要故意不看她假造證據要害陳時
奮真的變誣告人格破裂還會被關的意圖
人 一刀斃命 林智堅還被兩個學校雙除學籍!
耶 你裝瞎也要有限度吧?
只改謝詞嗎 還是在帶風向?
民進黨出品的 都有直接一刀斃命的證據 就
柯跟高模糊再模糊 爭議再爭議
要錢找不到 要說抄襲 學校還認證沒有 笑死
父母有教你可以製作偽證害好人被關嗎?
哪家庭教出來的?
鄭文燦還直接在家裡搜到滿滿現金
純純一刀斃命!
DPP還再當偵探 逼供小沈1500! 找到錢沒
可憐 你就繼續秀下限崩潰給大家看吧
事非黑白不是你喊什麼政治迫害就免關
的
人都關一年多 你檢查專家還找不到1500?
一條鹹魚
不然這樣啦 同樣的事情 你告我一遍。
我試看看會不會成立
來試試如何?
更不用說新竹棒球場還有得掀 想靠中央指派
湮滅證據? 廢土到處都有 跟巨佳的結構弊案
別想靠此逃掉
簡單講你露出破綻讓法官可以判 就是
你自己的錯
高這個議題太明顯,真的自以為聰明
我也覺得不然就試試看+1
但如果有請律師,他們應該會阻止這種愚蠢
的行為╮(╯_╰)╭
看了好可憐 青鳥每次發文總是要講「
我也很討厭某某」 到底是哪個智障教
的?
槓精們,快去建議藍白立法藍白民選
官員擁有終身刑事豁免權啦,整天在
這槓
還偽證罪勒擬二次加工改造的正句拿給法官
阿 提示資策會著作權案就在前面還在那邊
青番自己修改後上傳 是當辛辛那提大學
學務 系統全部都塑膠嗎?
高虹安說加註和謝詞都有學校同意 你在那
邊私自加工上傳?
博士論文的本質是研究生在博士階段研究工
作的總結,美國大學是允許、甚至鼓勵學生
將已發表的論文整合進博士論文中,作為研
究成果的一部分(我教授說的,他美國名校
畢)。其實這跟一稿多投概念不同,當然也
沒有所謂的自我抄襲問題。
是要人提醒你這個唬爛天然氣長合約不會受
戰爭因素影響的造謠仔嗎?
還是個被民進黨政府親自打臉的塔綠斑
結果高虹安上訴了
資策會著作權案那邊高虹安自承這是瑕疵
應該不會再變重吧
去申請加註和修改 對啦同一份修過的論文
其實高虹安已經立於不敗之地了
現在資策會那邊都放棄上訴了 這邊還在
因為已經減刑到六個月 所以可以申請勞動
服務代替入監
明知抄襲惡性重大 這互斥耶?
除非三審很雖遇到不喜歡她的法官 判七個
月
我覺得高虹安不會申請勞動服務 但這條她
應該是不會贏 但看一堆塔綠斑在那邊把餔
特意修改?私自上傳? 笑死人
三審只有法律審 這些細節都不會再翻出來
高會拖到任期結束定讞 這沒有褫奪公權還
可以做一些政治活動
有可能嗎?這case我看很快就二審了欸
而且是不是這個是可以駁回上訴的啊?
現在已經是二審宣判了 天獅你累了嗎
那就看要不要加速阿?駁回定讞執行解職
恭喜民進黨拿回新竹市 恭喜 我說真的
我的意思是滿快就二審宣判了
不會啦 之前本來綠政論節目上的律師就有
分析 一審真的判太重 二審應該會回到6個
月以下 讓高虹安服勞動服務 目前都符合
預測
所以有抄襲嗎
查了一下 應該不太可能接受上訴
因為細節都不重審
你內容大部分都引用那篇論文,然後在謝
詞跟引用都沒有提到那篇論文,在提告誣
告前才加上去,真的不用再凹了啦
短期更改證據力文件,一百分
造假就快進去,出來又是條好漢
還有人連誣告沒有三審都不知道…還在那
邊評論三審怎樣…
但我有看到高虹安上訴欸
印象中誣告二審定讞,所以之前才討論他
這條誣告會先進去關
應該是說 三審大部分都會駁回
林志潔也有提到三審若駁回的字眼
沒 有 三 審 ?
又多一個把餔
民主選選不過你,就用司法對付你。一個
清清白白的女生被抓去坐牢,前後門都被
打開了,不管刑期多短,就是要侮辱你
自我抄襲?彎彎真會玩
就推翁教授,嘻嘻
民眾黨本來就是詐騙黨啊。不然怎麼會有那麼
多小草
誣告跟抄襲完全是兩回事,風馬牛不相干
。
自我抄襲,這句話講出來瞬間,大家已經
知道講不贏你了哈哈
党726大挫賽,只好出大招護大秘寶^_
^
洨草就是愛這種犯罪的,罪犯的越重
他們越愛
沒有錯為什麼要變造證據?
是不是沒寫過論文 在爭謝詞wwww
所以意思就是補正被法官說不准補正 即使
只是一個他媽自己的論文 真的是黨不准你
不能要欸幹 這個他媽跟黨不准你放屁你放
了就拿法律條文關你一樣是北七
重點不是能不能補正,而是你不能拿著補正後的東西拿去告人誹謗 如果你不懂這之間的差異,那跟你講再多都是白搭
時奮那時候居心毀謗,誰看不出來?法
院還可以看不見真是好笑
沒錯幹嘛改論文?!
你就誣告 跟選贏選輸他媽就無關
癥結點在於有沒有抄襲吧
推你陳跟林真的不喜歡但高這樣搞真的活
該
你太認真了 跟草解釋沒用
強烈支持小智回鍋新竹
林志堅哪裡涼快哪裡去,我才不關心
他死活
草就二元歸納法啊,罵安安就要說你堅
粉 呵呵
精神勝利法
綠畜法官獨步全球真丟臉
推
爆
首Po一審10個月, 二審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這三審不用出庭,應該很快就定讞, 要進去關了。 只要入獄就解職,邱臣遠也沒得代理了。3
其實不能這樣說 一般上有期徒刑在六個月以內,或者是判處拘役的話,都可以易科罰金、不用被關,但是 否有這種好處,要看檢察官的指揮 不能易科罰金的,大多是因為「惡性重大」、「不知悔改」等 雖然針對刑罰的執行,得向原諭知相關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不當),但不一定每次都能10
笑死 民眾黨三本柱 蚵P 多慧 草頭黃 一個被關中 一個等定讞抓去關 三本柱現在被搞掉兩個 剩下那一個也被弄臭一半了2
科普一下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 條(易科罰金)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我只能說,你太小看民進黨了。 高被罷免不成, 但還是會想方設法讓她進去的啦, 不可能讓她服社會勞動的。 她一進去就要被解職,新竹市要重新補選。19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1
看來 司法是要跟人民作對耶 明明上週的罷免投票 新竹人用選票已經宣判高虹安無罪了 司法還這樣判 就根本是背離民意 這樣的司法根本就已經變成了私法了14
其實這樣高虹安就safe 了 之前政論有律師就說 這個一審判10個月實在有點重 而且10個月就不能改勞動服務 就要入獄服刑7
事實就是人民己經用選票幫國民黨背書了 人民根本不在意政治人物犯了什麼罪,貪了什麼錢,做了什麼破事 或者根本什麼都沒做 反正司法也是綠營在管,綠狗的判決都是黨意,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 所以我說司法院編列1元預算,憲法法庭廢除根本也是剛好而己4
基本上 可以說 新竹是要再回到民進黨的懷抱了 對民眾黨來說 終究是
爆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懶人包: 1.法官認為高不算自我抄襲: 引用的其他論文,高只是其中一個作者,而且著作權是資策會的。 前者可能有爭議,後者理由怪怪的。著作權是資策會的,但論文還是有作者阿? 2.誣告很難成立,得提告所基於的事實是虛構的,![[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爆
Re: [新聞]快訊/高虹安告陳時奮不成反被依誣告判刑不是 你誤會了 這起訴訟的主題是誣告 不是學術抄襲 高告陳誹謗爆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高虹安的案子當時一群律師都在討論刷新他們三觀 首先 高虹安被判誣告的案子 是陳時奮去告高虹安誣告 而高虹安告陳時奮的案子![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 Re: [新聞] 京華城是否停工? 台北地院回文給蔣市府](https://i.imgur.com/uUxiUDdb.jpeg)
70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快笑死。 八卦板的小草在那邊喊,說高虹安的誣告罪比柯文哲貪污被羈押還更司法不公。 不是耶,小草是不是看不懂中文啊? 高虹安的誣告罪會一審有罪,是因為「她拿假的證據去告人加重誹謗」。 司法院都寫的很清楚了:![[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 [討論] 八卦板小草是不是看不懂誣告罪啊?](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22/phpmQD7V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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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推 warmyo: 道理在怎麼有但法官心證已成 什麼法條構 36.230.185.69 08/01 01:22 → warmyo: 件 學界判定 業界常規 都變成空談是吧? 36.230.185.69 08/01 01:22 → warmyo: ! 36.230.185.69 08/01 01:22 → pojohn: 如果交給法院的版本比原始版本多了一個 203.73.99.177 08/01 01:23 → pojohn: "逗號"算不算誣告故意啊 203.73.99.177 08/01 01:2456
Re: [討論] 高虹安誣告二審判6個月→ Lenyog: 陳時奮主張 見他先後在臉書發表 被指導教 118.231.134.104 07/31 23:27 → Lenyog: 受除名的高虹安 師生合謀之學術不倫:李 118.231.134.104 07/31 23:28 → Lenyog: 李傑與高虹安的故事質疑其博士論文抄襲 118.231.134.104 07/31 23:29 → Lenyog: 幹 這樣還沒有講抄襲的部分喔 高告陳的部 118.231.134.104 07/31 23:29 → Lenyog: 分就是關於這兩部分啊 這部是毀謗不然勒 118.231.134.104 07/31 23:2912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判決書出來了 被告前案告訴之動機即是以司法做使批評者噤聲之工具,此從被告提出告訴時,係大張旗 鼓按鈴申告並接受媒體拍照訪問,並直指自訴人有關本案博士論文抄襲、灌水之說詞不實 ,要求自訴人不要躲在螢幕後面,出來為自己的言行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等情可明,而當![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判10月理由曝光!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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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高虹安誣告案: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但其於111年7月擔任第十屆立法委員期間獲民眾黨提名代表參選新竹市長後,因見筆名「 翁達瑞」之陳時奮陸續於110年9月23日以篇名〈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同年10月18 日以篇名〈師生合謀之學術不倫:李傑與高虹安的故事〉、111年7月22日以篇名〈高虹安 退出政壇吧!〉等質疑本案博士論文抄襲之Facebook發文對其選情不利,竟意圖使陳時奮 受刑事處分,基於誣告之直接故意,於111年8月26日以刑事告訴狀主張陳時奮所述不實,2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看法院給的新聞稿比較準 誣告罪要件就兩個 1. 直接故意 這個高虹安告對方毀謗就成立了![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 Re: [新聞] 高虹安被陳時奮控誣告拚逆轉 罷免日後](https://tpd.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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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為什麼支持高虹安 不小心被圈粉高虹安是作偽證被判誣告,她直接修改論文被抓到送法院。 原本翁瑞達罵她抄襲,臉皮厚一點,反正當時氣氛也穩上的,幹嘛自己改論文去告人,結果 被抓包。 ua5oCmrkTRQnGspCNZuzKyYBgdyt9uLwCfDkul/?app=f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