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
※ 引述《Berotec (咦)》之銘言:
: : 誒誒
: : 喊別人頭殼撞到的
: : 你說32元貪污是重罪
: 五年以上
: : 法務部長今天說是微罪
: : 應該修法 減刑
: 修完再叫我
: : https://i.imgur.com/w3Nc1fE.jpeg
: : https://i.imgur.com/IXNdNML.jpeg
: : 政黑綠畜怎麼看?
: 修完再叫我
: : 要怎麼轉彎
: 修完再叫我
: : 還是先攻擊頭殼撞到
: 你頭是不是撞到
: : 法盲啦 然後混過去就好?
: 你頭是不是撞到
: 撞到的話要看醫生
: 不要混過去
笑死,講不贏邏輯開始在那邊戰英文單字?
這就標準的惱羞成怒轉移焦點。
1. Fix vs. Amend
你在那邊秀下限分什麼 fix 跟 amend 根本沒意義。
為什麼法律需要 Amend(修正)?因為現行的條文有缺陷、不合時宜啊!
如果這條法律像你講得這麼完美、這麼英明神武,幹嘛要修?
會提出「修法」,本身就是承認「現狀有瑕疵(Defective)」。
不管是中文的「修」還是英文的「Amend」,核心邏輯都是「矯正錯誤」。
你在那邊糾結單字,只是為了掩飾你不敢面對「這條法律被官方認證有問題」的事實。
https://i.imgur.com/IbDNTYA.jpeg
2.
我的邏輯很簡單:
車廠(法務部)發出召回通知說「這煞車有問題,我們要修(修法)」。
結果你這位天才堅持說:「在師傅還沒修好之前,這台車就是完美的!煞車失靈是你駕駛的問題!」
這就是你的邏輯。
法務部都承認「情輕法重」(煞車有問題)所以要修法了,你還在那邊抱著舊法條說是「重罪」、笑別人法盲?
原廠都認錯了,你還在幫原廠護航說車子沒壞?
3.
你一開始嘲笑板友覺得「判太重」是法盲。
https://i.imgur.com/4E86Gxq.jpeg
結果現在法務部長出來說「確實情輕法重,要修法免刑」。
https://i.imgur.com/lqnl8Ag.jpeg
官方直接站我在這邊啦。
你要不要乾脆說法務部長也是法盲?還是說部長國文也不好?
https://i.imgur.com/rWVRVOC.jpeg
承認自己判斷錯誤很難嗎?硬要把臉湊上來給法務部打,我也是看不懂,不愧是政黑綠畜,最下幹的。
https://i.imgur.com/BHoZBwn.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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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就繼續大談沒關係:)
東南亞仔滾回去關心自己國家
問題是 修法問題怪檢察官???
哪句有在怪檢察官? 這水準難怪寫出蜈蚣 笑死
來來來 你說說看檢察官能不能自己修法
立法委員怠惰罵檢察官太嚴格???
便宜仔為什麼不叫狗猖老師修法 昂?誰多
數?
那去叫狗昌修法呀
中國人吃屎習 慣 ,你們受刑支仔器官被摘
去賣,中文太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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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被拿來操作也很無言 首先清潔隊是那邊? 台北市 清潔隊隊員做了此事之後 或許是被告狀 到單位主管那邊去 單位主管是什麼單位? 台北市政府轄下![Re: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 Re: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https://i.imgur.com/uCT6rD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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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智障鳥會一直跳針 馬英九八年怎麼不修法? 要不然 蔣中正為什麼不修法也可以啊 除了轉移話題,國中生網軍什麼都不會也很正常1
所以這個到底有甚麼好吵的啊 現行貪汙治罪條例本來就是重罪 這個案例也是法官搓來搓去 把被告的罪想辦法減除 然後再給個緩刑 要是這不是重罪 檢察官早就緩起訴搞定了好嗎 法務部這邊也是希望修法讓微罪部分能得到緩解 不管是判刑還是緩起訴都能救援2
有一說一這個清潔員,是違法了沒錯,他如果覺得阿婆可憐 應該買一個新電鍋給她,而不是拿回收車上的電鍋 我剛看了報導,清潔員先將電鍋帶回家後確認可使用後,第二天才拿去給老婦人 這本身就蠻奇怪的,他都特地拿去給老婦人了,但上法院時卻說找不到老婦人 我不是懷疑清潔員的口供啦,只是覺得有點怪17
→ cigaretteass: 這案子頂多就是比例原則問題 連這都 台灣 12/03 12:57 → xxxcv: 避免他人餓死健康生命遭受損害阿,不起訴 新北 12/03 12:57 → xxxcv: 很多理由啦 新北 12/03 12:57 → cigaretteass: 要吵地方跟中央是什麼毛病 台灣 12/03 12:57 其實我看不懂這兩個人在說啥6
不太懂這有什麼好吵的欸 有沒有罪是檢察官能判的嗎? 依法送上去判啊 還是檢察官可以自己決定 這個還好啦 決定自己吃案?1
這是有人檢舉的,檢察官沒有別的選擇 這種雞毛蒜皮小事,會去檢舉的都絕對是超級在意 檢察官如果沒有起訴 檢舉人一定會再去申訴檢察官瀆職 本案已經是台灣最美的風景X
檢察官應該抓詐騙重判 這種清潔隊的爛鍋子應該微罪不舉 一定有法條可以微罪不舉,不可能一定要套用五年重罪 例如說可以寬鬆認定破鍋子不算公有財產等 阿不然一顆電線桿螺絲掉到地上,清潔隊員把他掃走,是不是可以說損毀公務?20
首PoCheap FB #清潔隊員淪變貪污犯 簡單說,一位清潔隊員看到回收車上一個還能用的大同電鍋,殘值32元,覺得可惜就送給 一位拾荒阿嬤,結果隊長說那是公家財產,不能送人 他不好意思跟阿嬤要回,買一個新的給阿嬤,然後去自首(老實人)![[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https://i.mopix.cc/wHQN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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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偷幾個勒 看你們討論我都要笑死了 你們知道他是用哪一條起訴的嗎 貪污治罪條例6-1-3啦![Re: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 Re: [轉錄] Cheap FB 檢察官吃飽太閒嗎?](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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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新聞/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代表支持廢死目前死刑的問題是 有死刑這個東西 卻很少人被判死 被判死的也不會執行 然後死刑再來就是無期徒刑 可是台灣的無期徒刑是可以假釋的 所以窮凶惡極的犯人 沒被判死的話 就是被判無期 未來還有機會假釋![Re: [新聞] 快新聞/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代表支持廢死 Re: [新聞] 快新聞/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代表支持廢死](https://i.imgur.com/LaO8CY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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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願接下法務部長 黃國昌:我進去不是當官XD 康乃爾法盲又來了呀 他是不是搞不清楚法務部是幹嘛的 昌粉要不要把法務部的全名念一遍 行政院法務部1
Re: [討論] 黃國蔥484放棄居住正義了?所以你的檢驗標準是 沒有做A行為=支持B行為 確定要用這麼反智的論述? 照這個邏輯 你沒有大聲疾呼該重視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 故得證你是戀童癖 不用辯解甚麼你沒有強調過這個議題![Re: [討論] 黃國蔥484放棄居住正義了? Re: [討論] 黃國蔥484放棄居住正義了?](https://img.youtube.com/vi/LjpKBTrp614/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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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版虐童修法案反而為剴剴案主嫌推 pandp: 如果說法有改要記得通知寶藏巖大師捏,我 1.172.4.112 07/22 16:29 → pandp: 看他最近都還在罵修法變重會害死兒童,假設 1.172.4.112 07/22 16:29 → pandp: 要轉彎別把他甩下車 1.172.4.112 07/22 16 笑死,法盲是不是看不懂中文,人家還幫你作圖示欸!![Re: [新聞] 黃國昌版虐童修法案反而為剴剴案主嫌 Re: [新聞] 黃國昌版虐童修法案反而為剴剴案主嫌](https://i.imgur.com/LzTtrNA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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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囚禁虐殺3人跟換臉Av哪個嚴重當然是換臉嚴重多了 蔡總統去年10月對此表示,「針對換臉色情犯罪等多種類型的網路性別暴力,我們會重新 盤點法規,研擬推動修法工作」。 法務部去年11月提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散布性私密影音罪、製作或散布他人不 實性影音罪、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活動、言論及談話罪,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Re: [問卦] 囚禁虐殺3人跟換臉Av哪個嚴重 Re: [問卦] 囚禁虐殺3人跟換臉Av哪個嚴重](https://s.newtalk.tw/album/news/654/616decb1a76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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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關說司法無法可管黃國昌說 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為了富商施壓檢察官 但法律上關說司法竟無法可管沒有違法 716遊行要求修法關說司法有罪 716人民應站出來要求台上候選人提出解決辦法和承諾X
[討論] 政黑綠畜挺貪污?鄭文燦的案子我完全沒follow啦 政黑綠畜昨天機票翻車後 今天全部改洗鄭文燦案? 奇怪 就交給檢察官跟法官就好了![[討論] 政黑綠畜挺貪污? [討論] 政黑綠畜挺貪污?](https://i.imgur.com/MLqafA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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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笑死!這不是藍白自己主張的修法嗎? 如果一個簡單殺人罪就可以處理的東西,幹嘛要疊床架屋去另立一個新法?藍白小 草的邏輯還好嗎?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刑法修正草案,有關![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 Re: [黑特] 凌虐致死不是殺人](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50604/2000x1051_32592394396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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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公開播放偵訊音檔又不怎樣!2009.2.24 扁案今天再度開庭,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天公布陳鎮慧等人的七段偵訊光碟片段,質疑特 偵組檢察官以脅迫、利誘、教唆作偽證等方法問訊,已遞狀向法院聲請勘驗光碟內容。 扁辦昨天公布陳鎮慧、李界木、辜仲諒、辜成允及梁恩賜(總統府稽核)五人的部分偵訊 光碟內容,指檢方引導式問話,偵訊光碟且都有消音,律師團今天將主張偵訊內容無效,![Re: [討論] 公開播放偵訊音檔又不怎樣! Re: [討論] 公開播放偵訊音檔又不怎樣!](https://digital.jrf.org.tw/assets/jrf-969530ba632663e60ea46b9c539d37def8e459ff02c68756b3906c6ee5bcc26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