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吳安琪FB 黃國昌告了個寂寞
我看了這篇才知道黃國昌是告民事訴訟wwwww
※ 引述《metro721 (metro721)》之銘言:
: 然後又想躲被告汙告,走民法,於是,告了個寂寞。
高虹安真的學著點,告民法不會吃誣告罪。
這個是法學緒論的範圍,但很多人應該大一唸完考完期末就還給老師了。
誣告罪的第一句就是寫「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走民事訴訟告民法的話,不會讓他人受到刑事處分,所以一開始就不會踩到誣告罪了。
黃國昌不愧是唸法律的,懂得走民法。
唉,高虹安真應該拜國昌老師為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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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沒請律師嗎?
誰知道,高就急忙忙告刑法的妨礙名譽
結果吃誣告,看看國昌老師多聰明
再說一次,民事訴訟不會吃誣告。
黃國昌如果告妨礙名譽,吃癟可能性大
有差嗎? 反正告的成告不成,都可以說民進黨
髒手伸進法院、法院都民進黨開的,balabala
當然有差啊www 法院認證很好笑的
告民事真的太厲害了,完全零風險
他就那種比柯文哲還要高傲的人,文組的
意見哪聽得進去,像賭神3的高傲那樣
↑這是講高虹安
政黑搞不懂完民法的才是高手....
樓上不喝機油高手
狗娼的確是高手寫出7>8法條
a片仔這和誣告沒關係,
垃圾北檢和鏡檢一起合作告刑事覺得是來個不起
訴
告民事才有機會上法院讓證據攤開來讓大家看
樓上法盲ww
台灣法律,不起訴可以再議,還可以聲
請自訴,雲仔法盲真的不要秀下限了
好了啦。a片仔講一堆,最後還不是不起訴有個
屁用
反正垃圾北檢一定是不起訴,到時自訴也要看法
官準不準
光不起訴。政黑綠狗就可以造謠洗半天了
笑死,法盲就是法盲,聲請自訴跟檢察
官無關,是法院判斷。
法院就跟北檢無關了啊,法盲自打嘴巴
不如直接走民事,把證據直接攤開
a片仔看不懂中文嗎?
而且萬一北檢不起訴,不就正好可以讓
你們罵民進黨壟斷司法?受虐兒戰術
證據攤開結果連記者本人都沒告ww
還有我脆又沒發文,你是要封鎖個屁。
法盲昌粉每一句都在自打嘴巴,群組敎
的東西不要公開講出來給人笑啊
所以我說的沒錯呀
t21大概後面使用者換人了,現在這個
程度比之前差好多,可憐
叫之前那個t21出來啦,你太弱了
連刑事更講證據力都不知道我會笑死
換人個屁。a片仔被打臉只會鬼扯
他真的不知道啊,反正現在這個t21很
明顯就是拿後面群組的指示來跳針而已
之前的t21還會獨立思考,現在這個怎
麼看就是個照本宣科的而已
通常會告刑事的都很是很有把握的
告民事比較沒有這樣自信
看黃國昌的訴狀就是刑事完全沒有贏的機會
正常人都知道垃圾北檢怎麼可能起訴鏡檢
a片仔不要跳針了。我說走刑事只是浪費時間沒
錯呀
走民事大家就直接把證據攤開來說。
連用字都要抄襲別人講過的,拜託你們
把之前那個t21叫回來好嗎?現在這個
弱到太好笑了。
北檢一定不會起訴鏡檢。自訴也是要看法官準不
準
輪班也麻煩顧一下平均水準好嗎?
笑死。a片仔說不過人家只會跳針
你看吧我就知道護航又扯法官
被我預料中了吧
你還沒回答。脆沒發文的帳戶
號。你是要封鎖個屁
我只覺得很好奇,高紅安請的律師沒跟她說
怎麼t21變成這樣,以前那個舌戰群儒
嗎?而且也沒阻止她去竄改證據,她沒去偷
的去哪了?唉。
改那個應該也不會被判刑
高虹安那個很明顯是他自作主張啊
所以T21心裡也很明白告不了
所以才會開始亂扯從檢察官扯到法官
a片仔只會跳針。
現在這個t21沒有以前那個會狡辯硬凹
,除了搬群組的言論就是拿別人的話來
重複複製貼上,弱到無以復加。
你看現在這個t21他打字完全沒有創意
,就是同樣幾句話反覆講而已
請律師打官司還能自作主張?抱歉我沒這方
面經驗還真的不知道
很多人不聽律師的啊
我一直以為請律師就是花錢請專業的,他會
幫你搞好....
那是我們,不是斐陶斐
等我哪天被告或是去告人了有經驗再來試看
看
有些人就電影或者網路上文章看太多了
覺得自己最聰明
民眾黨那群人這樣的特別多
民事可偷偷徹告,所以告民事只是騙小草
的動作
高虹安提告翁達瑞加重誹謗罪 妥妥
的刑事訴訟 她以為選上新竹市長無
敵 蠢到不撤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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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轉錄來源:吳安琪FB 轉錄網址: 轉錄內容: 今天在節目上,獨家秀出黃國昌給鏡週刊的告訴狀,通篇沒有林俊宏,沒有林俊宏,沒有林 俊宏。![[轉錄] 吳安琪FB 黃國昌告了個寂寞 [轉錄] 吳安琪FB 黃國昌告了個寂寞](https://img.youtube.com/vi/zWxDX9W-iNA/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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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在想: 看了在節目上揭露的訴狀,被告名除了「鏡週刊(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鏡電視 (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符合一般訴狀的程式(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營業地址 等)之外,其餘被告全部都沒有實際具名(只是寫「鏡週刊實際撰文、發表之人」、「年 籍資料 待查」),這是要怎樣特定記者身份?![Re: [轉錄] 吳安琪FB 黃國昌告了個寂寞 Re: [轉錄] 吳安琪FB 黃國昌告了個寂寞](https://i.imgur.com/R5AYod9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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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21: a片仔這和誣告沒關係, 南投 11/05 11:17 → t21: 垃圾北檢和鏡檢一起合作告刑事覺得是來個不起 南投 11/05 11:18 → t21: 訴 南投 11/05 11:18 → t21: 告民事才有機會上法院讓證據攤開來讓大家看 南投 11/05 11:19 不是0勝律師現立委民眾黨主席法學博士黃國昌3
幹,我看了三小?在我們恨政板,連這種法學常識ABC都要科普,真的是要把我笑到往生。 人家國蔥老師,咆嘯界的馬景濤,法學界的唯一真理,0勝戰神欸!他的信徒,號稱全台灣智商最高、學歷頂天的 一群菁英,結果連刑事訴訟有「公訴」跟「自訴」兩種都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樣的「新政治」信徒啦? 看這邏輯,SOP都寫好了啦: 1. 「北檢一定是垃圾!民進黨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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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涉 : 嫌加重誹謗獲不起訴後,反控高涉嫌誣告,雙方歷次出庭針鋒相對,高堅稱無罪,批陳 「 : 莫名其妙」、「亂搞」、陳自稱「善盡公民責任的大學教授」、嗆高「狡辯裝笨」,台 北![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 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https://i.imgur.com/dJsalN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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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民事沒有誣告罪刑法第169條第1項明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 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知,誣告者只限於「刑事」與公務員行政「懲戒」處分兩者,並 不包含「民事」訴訟,也就是說在民事訴訟中沒有誣告罪的問題 。。。。。。。 也就是說11
[討論] 黃國昌:依法追究鏡週刊法律責任結果告民事XDDDDDD 真的很怕刑事告下去 最後檢察官不起訴 不但自證自己就是狗仔王 還要反吃誣告罪喔XDDDDD![[討論] 黃國昌:依法追究鏡週刊法律責任 [討論] 黃國昌:依法追究鏡週刊法律責任](https://img.youtube.com/vi/zWxDX9W-iNA/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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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奇怪,我隨便 google 一下 就看到兩篇誣告不起訴的新聞 黃國昌控陳明文誣告 北檢也不起訴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控陳時中涉誣告 不起訴確定![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 Re: [新聞] 告陳時奮誹謗遭反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刑](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politics/nownews/20240205/70711833525264207001_origina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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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存 : 在。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她 臉5
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罪二審判6月 恐丟新竹市長職請問中共的法院會這樣判決(刑) 搞人嗎? 如果會的話 那台灣不就跟中共一樣 根本沒兩樣了? 我是這輩子第一次看過這種判決(刑)就是 請問各位這輩子有看過嗎?1
Re: [問題] 車禍請益以刑逼民大概就是唬一唬沒讀過書的 真的懂的 要亂告過失傷害(刑事) 只會讓自己陷到更麻煩的處境 尤其是真的沒受傷 要無中生有的傷病 如果是小小車禍 對方要用以刑逼民1
[討論] 若高虹安前年告人說她貪汙,誣告會成立嗎剛看板上新聞 高虹安被法院一審判決 誣告罪 刑責是10個月 就法律實務面來說 誣告罪要成罪、難度非常高 我看新聞寫的法院判決書 法官認為說高虹安明知論文就是有抄襲,卻還要告人 有誣告的故意,所以依誣告罪判有期徒刑10個月 那如果說前年也就是2022年高虹安的貪汙案爆發時,有人說 高虹安就是貪汙犯
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遭判刑10月回應了!喊「深感來來來 大家來看看還有誰當初被高虹安告的 目前看起來 至少有鏡週刊和其記者 如果陳時奮的案子 告高虹安可以勝訴 那麼這些人 應該也可以預期會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