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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智賢世界FB 為什麼壯促法必須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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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智賢世界FB

為什麼壯促法必須廢?(1)

1
壯促法是吳春城跟柯文哲處心積慮搞出來,黃國昌護駕保航的聚寶盆法案。
靠此可以屯田,吃上五百代。
可以匆促三讀通過,是因為立法院的惡質生態,彼此護航。

2
因為想要藍白合,所以國民黨立委,全部閉眼舉手配合。
民進黨因為席次不夠,希望可以用壯促法,交換民眾黨的善意,所以極度配合。
最後通過這一條惡法。
如果不是因為吳春城跟黃國昌太得意、太囂張,審預算時,拿壯促法脅迫各單位配合,甚至凍結故宮跟體育署預算。
最後吳春城氣勢洶洶,衝去拍吳沛憶的桌子。

3
台灣社會,才驚覺,竟然有這麼荒誕惡質的法律,被通過。
吳春城棄車保帥,辭立委,想藉此力保壯促法不被廢止。
國民黨立委跟市議員,出來護航壯促法。
柯建銘也說壯促法很好,沒問題。
民眾黨跟黃國昌,更是無恥鼓吹壯促法。

4
我只好把壯促法的危害,一條一條講清楚。
問題不是只在吳春城標政府標案,甚至不只是商標權問題。
而是,這是一個違反學術、反智、包山包海、綁架政府,綁架全台灣世世代代的惡法,必須立刻廢止的即期惡質的法律。

以下是法條,跟我的評論:

5
第 一 條 為因應超高齡社會,促使國家政策制定與產業發展能因應人口變遷所生的新社會與市場結構,翻轉銀髮海嘯轉為國家發展動力,降低年輕世代 負擔,實現世代經濟循環目標,維護壯世代人權與尊嚴,創造跨齡共榮, 韌性永續之目標,特制定本法。

評論:
第一條是包藏禍心,又滿紙廢話。
以高大上的文字,包裹滿滿的私貨。

6
第 二 條 本法所稱壯世代,指五十五歲以上有工作能力及意願之國民。

評論:
這個定義,莫名其妙,完全背離人口研究與學術專業。
也是沒誰了。
55歲到65歲,是中老年。
65歲以上,是老年。
這是兩種人口定義。
這牽涉到推休年齡。
除了特殊職業以外,台灣一般是規定65歲以上可以退休。
你把55歲以上的人口全部打包,上不封頂。
這是什麼玩意兒?
有病得治。

7
然後,他在55歲以上,還必須要加上有工作能力,同時有工作意願,這兩個條件。
這是壯世代的法定定義。
那麼,55歲以上,沒有工作能力,或是沒有工作意願的,就不用管他們?
要不要另外再頂幾個不同的法,來處理55歲以上,沒有工作意願或工作能力的人口?

8
那55歲以下的呢?
45歲的呢?
35歲以下的呢?
就讓他們自生自滅?
所以,為什麼要在完全沒有任何學術定義下,硬是要在所有人口裡面,劃出這一塊?
憑什麼?
這完全反學術,混亂所有政府已有,跟未來要制定的中老年政策,以及老年政策。
而且,政府明明已經有許多政策,壯促法卻直接寄生在現有政策上,吞食現有預算與政策。

9
壯促法是一個巨大的黑洞。
有這樣一部壯促法,政府所有政策跟法令,都必須被迫向壯促法低頭。
低頭是真的要低頭。
只要以壯促法作法源,就可以無止境的壓迫所有政府單位,配合辦理。
吳春城跟黃國昌就是利用審預算的機會,以壯促法為法源,凍結各機關的2億多預算。
甚至連故宮博物院、體育署等,都要被迫配合壯世代。

10
第 三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辦理。

評論:
這一條,可見壯促法涉及所有政府機關。政府所有機關單位,所有政策都要被壯促法"植入”,或是寄生。
這對台灣的傷害,既廣泛又深遠。

11
第 四 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輔助壯世代產業之發展,培植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鏈。

評論:
所以,什麼是壯世代新創及產業鏈?
壯世代這個名詞,是吳春城,無中生有,登記商標的。
吳春城有壯世代協會、學院,相關公司十幾家。

12
政府被迫要”積極推動",要"輔助"壯世代”產業"、"新創"、”產業鏈"。
這是要年年月月,投入多少預算、人力?
甚至配合壯促法,要修改多少法條?
壯促法這一隻吸血寄生蟲,是要永生永世寄生在台灣。
然後,要怎麼輔助?
怎麼積極推動?
是不是都要在壯世代"教父”的指導下,推動政策?

(1)
待續

https://reurl.cc/DKGdEd

好了啦綠妹妹
這個該翻頁了
現在有人在乎嗎
沒有
連罷免都沒人在乎了
壯世代這個小波浪又有多少人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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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ake 03/04 10:49偉哲不要偷用你妹帳號

piggybill 03/04 10:50這個評論比我還爛

tomoko17 03/04 10:58壯世代網軍不敢回

fromia 03/04 11:00去跟柯建銘講啊

mron 03/04 12:19請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