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電資工會勞教【從情緒勒索到不法侵害】
【電資工會勞動講座】
從情緒勒索到不法侵害:你知道職場正在侵害你的權益嗎!
工作時你是否有遇到/聽說過以下狀況:
主管總是要求我在假日加班,處理不緊急的業務,說是磨練你。
專案期程被提早了,主管卻說是你能力不佳,暗示加班沒有加班費。
剛入職,帶我的前輩總是很不耐煩,說你X大畢業怎麼這個都學不會。
近年,職場的心理健康逐漸受到人們的重視。近日又發生群創、勞發署等,因職場霸凌導致員工自戕的憾事。我們都不願意在工作中遇到這樣的事情,然而身為受僱者,在職場中遇到言語霸凌、冷暴力、情緒勒索等狀況時,難道只能自己「轉念」,跟自己說,工作上遇到這樣的事情無可避免?
本次講座,我們將介紹「職場不法侵害」,這個當受僱者受到職場不當對待時的申訴管道。當職場霸凌發生時,我們該如何蒐證、如何申訴;有哪些可以尋求協助的團體;需要心理諮商,但雇主拒絕提供的時候該怎麼辦?本場講座,我們邀請到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劉念雲專員,她們長期陪伴因身體、心裡受到職場傷害的個案,來跟我們聊聊職場不法侵害以及職場心裡健康的議題。
時間:2024年12月15日,14:00~16:00
地點:臺北婦女館大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3樓)
主持人:洪碧雲(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理事長)
講者:劉念雲(台灣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專員)
對象:凡本會會員及對此題目有興趣之社會大眾,皆可報名並免費參與。
備註:本活動報名者提供下午茶一份,請預先報名以利統計人數。
本次活動因場地限制,人數限制45位。如活動報名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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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 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2024-11-18【公務員要全面適用職安法、職場霸凌防護要法位階保障】勞動部勞發署職場 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 #聯合聲明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台灣書記官工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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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 : 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咆嘯等,造成同仁精神壓力極大,這些都是事實 。 : 許傳盛表示,根據訪談結果,沒有辦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 、2
Re: [問卦] 將人精神霸凌至自殺犯了什麼罪?加工自殺罪、殺人罪、傷害致死罪等重罪,在這情況下根本不適用 且行政層面上,有判決提到窒礙難行、不可行的問題 以下大概節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一一一年度訴字第七十三號」判決內容: 行政機關就職場霸凌之認定,僅屬內部管理措施,並不具行政處分性質: 1.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 「影印就麻煩你囉~」「午餐就交給你處理啦~」 總是還來不及反應,就被迫接受額外的業務了嗎? 明明自己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卻是一直接受別人的請託 有想過自己是不好意思拒絕,還是不懂得拒絕呢? 有餘力幫忙別人的時候,再伸出援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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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 條之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 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 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 職場不法侵害和霸凌通常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或群體遭受他人有意圖的傷害或不公平對 待,可能對心理健康或職業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以下是一些定義和特徵: 1. 職場霸凌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