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結婚之後墮胎要丈夫同意是否不合理?
我國法律規定
女生結婚之後
如果要墮胎
必須要先生、配偶簽名同意
這是否很不合理?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女生應該擁有完整的墮胎權才對吧!
這是什麼落伍過時的清朝法律?
大家怎麼看?
--
精子不是老公提供的也要老公同意嗎
?
都要老公同意
不這樣的話肯定有一堆沒跟老公商量
就跑去墮胎的,或是吵架就威脅老公
要把小孩拿掉
那面臨死亡…可不可以自己決定
我是指已經昏迷在急診室的時候
其實我很樂見於女性將子宮解釋權無
限上綱,為台灣少子化盡一分心力
女權想吃自助餐的既視感,擁有精子
權的男生卻沒墮胎權?
我是覺得墮胎權要跟扶養費綁定。男
方有沒有墮胎同意權我都覺得ok,只
是不要沒有同意權還要強制付扶養費
就行,這有點權責不對等!
要嘛男方沒有同意權但也不用付扶養
費,要嘛男方有同意權但也要付扶養
費~總之權責一致就好!
反之,老公要做什麼,也要老婆同意
嗎?夫妻的義務權利,懂?
滿合理的吧 除非你不要男方的錢
現在社會本質還是從父權體制轉變過
來
如果隔壁老王的需要老王同意嗎?
合理吧 他有法律的養育責任
如果身為夫妻 連要不要留都無法溝通
才是很奇怪的事
結婚就是權利義務共同綁定 不然就
不要結
肚皮女人的 女人自己決定就好
又想要找人付錢養孩子 又什麼都不
讓另一半知情 吃人夠夠
所以精子也是女權自產自銷嘛?
精子他有一半的物權
朋友個案 女生被男生打跑 發現懷孕
只能乖乖回去被打 只因為要叫男生
簽字
應該說受精卵
這議題幾年前有討論過。Google 後發
現全球僅有11個國家或地區有類似規
定
要解決很簡單 尻幾個細胞還他就可以
畢竟精子本身沒什麼價值
更精確是能受精成功的最強精子,隨
便尻87%是淘汰版的
不合理
當然不合理啊,小秘密被發現怎麼辦
?
合理 不然小孩生出來你自己養合理
嗎?
不想生就別行房 別要爽又不想養小孩
也聽過類似36樓的故事,除了家暴還
有外遇的、婚後硬上懷孕,想離婚還
要花一段時間才能處理墮胎,鬼故事
很多,並不是所有的案例都是爽了之
後不要
男生結紮也要配偶同意呀
這時候身體自主權又不見了
那你可以不結婚啊
你可以不要結婚
女的應該要能自己決定要不要生產吧
,所以應該不用丈夫同意才對
不合理啊,被批評很久還不改進,無
言
那為什麼老公結紮也要老婆同意?甚
至有的還要到
丈夫薪水應有完整掌控權,不必繳給
妻子
確實,老公的GG也是她自己的
合理啊
定這些就是要你知道結婚不是隨隨便
便的事情
剛離也要,法律保障
你知道夫妻沒行房也可判離嗎 從生養
到墮胎結紮 都是婚姻責任 沒人逼你
亂結
覺得不合理的不要亂結婚
不懂什麼是婚姻 結了再喊不公平 有
問題的人到底是誰
不合理就不要結
沒頭沒尾
這樣為什麼要結婚?
36樓的真是悽慘
若台女能抽離一半男性DNA 就不用另
一半決定
男人的錢也男人自己決定 不要綁架別
人身上的東西 贊成也剔除男性扶養費
的責任
不合理就別結婚嘛,根本沒共識結個
屁
我覺得懷孕生理上風險都是女方承擔
女生應該要有決定權 而且類似上面
推文 婚姻都不該存續了 對方卻為了
報復或綁住對方故意不同意 真的很慘
小孩也慘
婚後合理
如果隔壁小王的,可以被結紮老公發
現。
不合理
該不會有人以為扶養費是給生母吃喝
玩樂的吧,是那是給小孩的,如果是
生父負責養小孩,生母一樣要給錢
36樓的案例蠻值得討論的,雖然說可
以先離婚再拿,但離婚判決這段時間
不知道要多久,久到小孩都生下來了
都有可能。對男女雙方都會變成一種
情勒工具,但小孩是無辜的。
要綁定DHA檢驗而且由女方付費,免得
男生戴綠帽都不知道
合理個頭 如果綁定女方因先生不同意
墮胎 之後不幸難產死亡 男的一起拉
去陪葬的話才"比較"合理
儘管情理上希望兩人共同決定 但立法
規範須雙方同意 最後實質決定權也只
掌握在男方手上 假公平
風險 100% 由一方承擔 卻是由另一個
只射過幾發的人決定墮胎與否 簡直可
笑
推36樓,可以離婚但法院跑完都太大
拿不掉了
撫養是小孩,贍養才是大人。男生的
錢,法律沒有明訂。女生要墮胎有…
聲稱修法後老婆可能會偷偷去墮胎的
人 如果你老婆會瞞著你做這種決定
你們明擺著有更大的問題了好嗎
不需要同意,但需要告知。男女結紮
也…
告知收到的證明,一樣法院快速認證
就可以了(存證信函之類)
不合理那你結什麼婚 離婚要分錢合
不合理?
不要結最大,隨便妳想墮幾個就墮幾
個
沒錯離婚也不能分老公財產
合理誰叫你要跟他結婚,不結婚你要
拿掉沒人會鳥你
你可以不要結婚 結婚就是一個法律上
關係的結合 共同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
那你要不要也放棄分你老公的財產?
既要又要 又當又立 可以不要這麼不
要臉?
這跟父權有啥關係 現行民法幾乎看不
見任何父權時代的遺跡了 連最具父權
意義的1059都修到原則不是從父姓 協
議不成抽籤決定了
對了 我個人是覺得婚姻制度很荒謬
既違反人性更無益於人類進步 純粹就
是統治階級統治便利性的制度而已 像
馬斯克 霍金 大谷翔平這類人類頂尖
基因就應該多繁殖 像我這樣的社會底
層劣等基因 就應該讓他淘汰才對
你知道男生結紮要老婆同意嗎
但婚姻制度保障了魯蛇也能合法跟人
打炮生出自己基因的延續 但偏偏魯蛇
能遇到的女性也是低端較多 生出來的
自然也是又醜又笨
妳可以不要結婚,想墮幾次就墮幾次
,反正嬰靈什麼的都是騙人的
這塊肉既然在媽媽肚子裡媽媽想掌握
全部決定權 那也要有負責扶養的能力
吧 男生沒有孩子決定權只有扶養義務
那傻男才結婚 聰明的都當渣男肚子
搞大閃人
還有笨蛋以為別人搞不清扶養費是什
麼 笨蛋總是以為別人都是笨蛋因為身
邊同溫層都很笨
放棄先生資產是什麼問題,我還怕資
產被覬覦。但婚姻存在告知義務要法
律約束,如果因為身心狀態無法生子
,也是要先生同意是很殘忍的。當然
外遇懷孕也是強制必須被告知,才能
中止
不結婚這麼簡單 要權利卻不盡義務
那還是單身一人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可以啊!小孩以後自己養,因為是你
自己決定要生的,別賴給男生
這麼討厭義務那就別結婚了吧
只想爽幹嘛結婚
先離婚就好了
孩子的爸要同意很正常吧
那個,應該先驗DNA,如果小孩不是
老公的,就可以不必經他同意了?
主要可以加個但書 只要丈夫知情 即
可 不必要丈夫同意 畢竟 媽媽都不想
要 爸爸硬留下也沒有意義
假設夫妻因為此事鬧翻 那就離婚
那我問你,小孩生下來要先驗DNA你同
不同意
離婚又不一定是男生財產比女生多 ,
一直講分財產的人...
婚姻制度存在很多逆時代反人權規定
所以結婚的女人越來越少了啊
不要小孩為什麼當初要讓他內射?不
是有自主權嗎?
不要小孩為什麼不避孕+1
對未婚女來說墮胎相對嚴重
但已婚女來說墮胎(人工流產或小產)
稀鬆平常 一墮再墮的也不少
統計上多數墮胎其實來自已婚婦女
所以墮胎要經丈夫同意 是一種要丈夫
知悉以方便請款的制度
以前古人可能流一次吃一隻雞
現在怎麼樣補償不清楚
有些人的世界真是單純美好,以為婚
姻中性行為懷孕一定是你情我願啊
非常合理啊,婚後的夫妻會被視作同
一個體,本來就該找另一半商量;否
則婚後的財產各自分阿,不要只想自
助餐
有些人的世界真是單純美好,更多的
是婚後覺得癢,跑去外面討客兄,害
怕被抓包才編出一堆理由
正解就是外遇有了小孩想瞞老公墮胎
他也有份。
結紮跟墮胎應該都自己決定,結婚不
等於對方有所有權吧
有些人的世界真是奇怪 自願嫁給一
個會強迫性行為不避孕的老公 還不
離婚或報警 只想改變法律
有那樣限制你人身自由的另一半 到
底為何不離
一直拿一些畸形案例出來根本講不完
非要把老公講成墮胎的絆腳石一樣
那還結個屁婚
一半一半,會墮胎也有的是丈夫會家
暴不敢再生,或是太窮但一旦說出來
夫家一定會說生下來沒關係,但你要
自己養、自己顧的這種,所以最好不
要讓丈夫、夫家知道。但如果只是要
有成年親屬、同居人之類的簽名可以
理解,因為表示這件事有人知道而且
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下的決定
換成妳很想要小孩 老公偷偷跑去結
紮做何感想
結婚本來就要尊重另一半
單身人:墮胎需男方同意違反女性身
體自主權
已婚人:已經生太多用墮胎當避孕/
為追男孫墮女胎/準備離婚/驗出有遺
傳疾病 等
單身人通常不能理解已婚人邏輯
就當人鬼殊途就好
說到家暴 離不開暴力對象 留在他身
邊一直想自己墮胎 這邏輯才奇怪
這種人首先應該處理婚姻問題 而不是
墮胎權
墮胎結紮都自己決定
如果精子是隔壁老王的那要誰同意?
的確
我也覺得不離開暴力對象,然後任由
被暴力對象中出至懷孕才想墮胎這邏
輯很奇怪,就算離不開暴力對象,明
明就有非保險套以外的避孕方式而且
還很多種,都不用讓自己懷孕到底是
誰有問題?
這樣才可以避免一些女生的小祕密阿
暴力對象有打兩巴掌的也有囚禁的
嗯嗯,暴力對象很好離開吼,繼續活
在單身的美好幻想世界吧
218樓你的世界也很奇怪,很多案例那
些不正常的人婚後才開始出現問題,
除了家暴外遇那些說好不生小孩結果
偷拔套的,甚至還有故意不給離婚的
,那在搞離婚官司的時候肚子裡的孩
子會不會長大?法律本來就會順應時
事和時代改進,至少也要新增事項解
決特別情況。如果你不滿男性被說成
絆腳石,那為什麼就把女性說得像是
偷情找人付錢一樣?
嗯嗯好啊 那以後去墮胎都不用另一半
意見 我看墮完感情也毀了啦 可以離
一離了
照你這麼說 婚姻不幸的人這麼多 制
度整個廢掉不是更快
都不要有責任 也都不要有保障
在婦產科上班遇過太太帶小王來墮胎
醫師檢查雙方身分證發現小王跟先
生照片長得不一樣
這篇在討論結婚後失去部份身體自主
權合不合理,所以說那就不要結婚,
有人要扯到撫養費,那就避孕,撫養
費又不是不結婚就可以不用付
問題是女生自己又不能生 女生的道理
男生就不能用?
有關小孩和結婚都很可怕啊,產檢到
唐氏症或有什麼問題的小孩,女的要
生你就要付錢,丈夫不給墮胎妳就要
生
是很不合理
結紮不用另一半同意阿!
已經分居,為了面子死不簽離婚的也
是超多
以人權的角度來說不合理,目前有這
條法律的國家除了日本以外都不是先
進國家
大部分國家都已經取消了
精子跟卵子,除非你能自體受精
避孕,不然就白紙黑字,不接受就不
打砲
婚姻關係存在下一半是他的啊怎麼那
麼自私
除非妳能證明那不是他的種啊
通常若攤牌表明那不是他的,通常會
同意啊除非妳不想攤牌想偷偷去墮掉
那就是侵害了老公向老王求償的權利
了啊
有什麼原因不能讓老公知道嗎?
這什麼狗屁廢話問題 女權搞到頭壞掉
男生結紮也要老婆同意啊 不然結婚幹
嘛?
不是老公的種還要老公同意很奇怪是
吧
有這種問題蠻可憐的
乾脆立法台男永世為奴 不能有意見
一切台女說了算 這樣好不好?
台男外遇,老公的ㄐㄐ讓小三懷孕了
,小三的墮胎權也不在元配手上啊。
結婚後男人外遇的風險遠比女生低,
但也沒有因此每個台男都拚命外遇生
小孩,外遇本來就不是善良風俗可以
接受的事情,不是一旦解禁大家就會
瘋狂去做。而且墮胎不是拉屎,這本
身就是極傷身的事情。
懷孕涉及小孩,如果女生寧可忍受墮
胎的副作用也不想生,那就算生下來
,大概率也不會愛那個孩子,與其製
造出不能得到愛的悲劇,墮胎與否的
權利,應該由承受懷孕/墮胎過程的當
事人做主。
女生要求身體自主權 但懷孕過程是
二個人合作 不是母體單性繁殖
墮胎牽扯到扶養費用和離婚時的贍養
費,女方自行墮胎剝奪男方付扶養費
的權利,曾經墮胎與否也會用於離婚
訴訟的判決條件。
附帶一提,男性結紮也需要妻子的同
意。
那你結婚幹嘛 蠢幾點的 笑死 自助餐
標準範例
沒有配偶女生生得出小孩??別人的
,那就當我沒說啦
結婚不就共同生活共同體,大事共識
決不合理??那不要結婚啊
法律的訂定初衷包含了社會安定與家
庭安定,這部分要回歸到立法意義去
看,而不是單純的探討身體器官自主
權
那個什麼MoonHalo 男生未婚搞大女生
肚子 拍屁股走人就是不用付扶養費啦
懂嗎.. 唉連查一下都不會憑感覺就可
以發言…妳們要婚後男生無法決定小
孩去留 聰明的男生就不要結婚搞大肚
子就好 這時反而才能決定小孩去留
因為可以選擇認領或不認領 變成負責
任結婚的男生無選擇權 不結婚的男生
才有選則權 妳們真的覺得這樣是對的
??女權人士可以再白癡一點
法律預設是婚生子女啊 我覺得如果加
上規定必須對幼兒屍體做生父親子鑑
定 而且女方要簽切結書確認非男方小
孩 那其實女方單人決定墮胎也沒什麼
問題 如果女方偽造文書的話自然有相
關刑事責任
超不合理 害我都只能讓老公養小王
的孩子
合不合理姑且不論,只能說結婚有很
多義務,權利卻很少
不認領就等變被告啊,唉連查都不查
一下就急著發言
樓上 那女方必須有證據提起訴訟 但
要弄到這步 沒幾個男的後續會真的
乖乖負責一輩子
已婚男如果除了atm功能 沒有任何參
與決定權 結婚的意義是什麼 給女生
剝削專用嗎
法律很難為了少部分案例 修法影響大
多人的權益 想要自由的人可以等伴侶
法啦 雙方拍拍屁股隨時走人 什麼都
不用負責
最保險的就是不婚不育,想要生育的
女性就去做人工生殖,男的也不用當A
TM 皆大歡喜
這偏就是標準操你媽的雞巴台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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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求助] 該生嗎?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61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小弟不才 剛好有接觸一點相關議題的經驗在這邊跟大家分享: ※ 引述《jimabc (Je t'aime)》之銘言: : 既然這話題是在討論墮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 民法對於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權利:22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既然這話題是在討論墮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民法對於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權利: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表明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權利人專屬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負不得侵犯的義務。配偶權的基本內容是: (1)夫妻姓氏權;4
[討論] 通姦除罪 約妹卻有可能被關?!我越來越看不懂我們的法律了 過去通姦除罪 說這種家務事上法庭不合理 好我接受 再來老婆墮胎不用經老公同意11
Re: [新聞] 優生保健修法/已婚女性墮胎 擬不須不管是正方在吵什麼女性懷孕影響健康多大 還是反方在吵外遇無限中出 其實都跟這次的修法無關吧 先看看法條再來裝彈開砲啊 有這兩個問題的話女生根本不用配偶同意也能墮胎欸6
Re: [問卦] 昨晚有話好說墮胎跟女性自主權我覺得女權, 很愛拿特殊案例來討論通則, 最後演變成大家就拿千奇百怪的案例來吵, 根本討論不出個結論。 女權想拿被強暴懷孕來討論墮胎權,- 原Po貼的新聞裡頭提到以下這段 太太外遇懷孕想墮胎 仍要坦承告訴丈夫才不會破壞家庭和諧 個人是不認為如果坦承了 丈夫會默默吞下去裝沒事就是了...
- 又是這種萬年女權議題 嘻嘻 要探討這個問題 我覺得要先探討一下 墮胎的動機為何 為什麼要墮胎 被強暴有小孩要墮胎這是沒什麼問題 很同意 但在有配偶的情況下 說被強暴 但選擇自己去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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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我推154 文字情報 渣欸推 AdwaSgibin: 這涉及到借種在道德上人們是怎麼看的問題了 07/01 17:29 → AdwaSgibin: 雖然就男女互換來看男方一定是渣,但本來女方就享有懷 07/01 17:31 → AdwaSgibin: 孕的最終決定權,從這角度來看女方借種本來就是我情我 07/01 17:31 → AdwaSgibin: 願的事,跟男方說實話可以完全無關的 07/01 17:31 推 xkj22355: 所以才說不要跟有病的交往,後面都很痛苦 07/01 17:39- 原po討論到如果是女方想要小孩 男方不想要應該要法律上制定一些不用付扶養責任的條文 但最近看一些新聞 父母付出的扶養責任要很低要擺爛真的可以很低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