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我個人是希望保留此條文
畢竟這條文設計的初衷就是為了想認真討論時,底下被一堆亂七八糟的推噓文搞到嚴重離題。
我也能理解如果想認真討論結果被發文者刪改推文的感覺很糟糕,但是換個角度想,如果真的發文者單純因為個人好惡刪改推文,那也代表他本身就不打算要認真討論,那還硬要在他的文章下面跟他吵然後被刪推文後氣噗噗,本身就不是太明智的行為。
如果真的對發文者文章的內容感興趣,但是討論時跟發文者意見不合不幸被刪推文,那也可以用回文發表你的觀點啊,又不是被刪了後他還有權利禁止你回文。
追根究底就是這次有人濫用這種權利,所以才會有人提出拔掉討論文可以刪除推文的權利,這我就覺得是有點矯枉過正啦,舉個例子就像是今天有上議員把車開上下班中的人行道撞死一堆人,然後就有人提案說車子太危險應該全面禁止開車一樣。
但我也是覺得4-17也是有修正的空間,因為照目前條文來看,只要分類掛「討論」不只可以刪推文,甚至修改推文都沒有罰則,這點倒是可以改成只可刪除不可修改。
另外就是「討論」這個分類有這麼大的權利,使用上應該要給與一些限制,例如:發文後不可把分類更改成「討論」,回文也不可將原文的分類更改成「討論」之類的。
最後如果真的有人惡性使用「討論」分類亂搞,其實也有4-7可以處理,所以我認為沒必要刪除這個權利。
而且「討論」刪除這個權利後,跟「閒聊」有什麼差別?
還是要把「討論」拔掉改成「認真」,代表發文者是真的很認真想討論這個話題,如果在這個分類離題的話可以用4-7送水桶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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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耶 掛討論看板規還能改人推文 太猛了吧w
討論版原則上應該要靠自律來維持,刪改文章這種強制性措
施本來就不該下放給一般使用者
是不至於不該下放給使用者,像巴哈姆特也有刪除留言
的功能
巴哈的已經改掉幾年了
刪除跟修改對我來說就是一樣的
原推文者沒同意 PO文者就不能改
你們大概都不知道站規使用者條款是站方無敵,只要你們除了
私信水球外的內容公開在PTT上,站方就有完全的各種權力,
講難聽點就是就算我ANSI作品被站方逕自那去用也不能怎樣,
跟站方靠北過他們也只敢說讓管理者盡量尊重,嗯...但你們
也知道尊重這玩意兒只對正常的社會人有意義,[討論]以往大
多沒啥問題也是畢竟都是想認真討論的人在用,這次就...嗯~
所以覺得不該刪除,就算要刪除也該要有配套措施
僅推文者遠比發文者多,所以互相體諒這個大概也是不可能,
僅推文的人不會理解發文的人被那種推文亂不能怎樣的感受。
自己無所謂,但不代表別人也是,明明很基本卻很難都做到XD
認同這篇 講直接點在[討論]會在意推文被刪8成的是想
吵架被翻桌不爽 真的想理性討論被刪應該是直接黑名單
根本不會浪費時間陪假討論真亂版的發文
我也認同 我也加黑單了
我是覺得回文/修文改分類不適用外 自己的討論文也
可以加個但書 砍一定行數以上/幾個id以上採報備制
有道理 難怪之前有人講過要各位OO人要懂得趨吉避凶
同意本文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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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一下個人見解: ※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銘言: : (1) 該篇板務提議主要是源於最近有板友較頻繁使用[討論]的分類, : 並且看起來像是專門刪除文章底下的噓文。 : (2) 雖然大致上C_Chat文章是不允許發文者刪文,13
看到這個板務案,個人完全支持廢除[討論]分類可刪除推文的條例。 最核心的問題,在於這種權力本身就是「不對稱」的。 一個健康的討論,應該建立在所有參與者平等的發言權之上。 一旦文章作者(PO文者)可以任意刪除他人的推文, 他就從一個「討論的發起者」,變成了「言論的仲裁者」。4
這件事的起因是 刪除推文,引發民怨 但沒板規可以檢舉他 根據 C_Chat發文注意事項:![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mages2.imgbox.com/d4/b5/uAc6l0VI_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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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條款廢除與否上 我是不支持廢除的 廢除該條款意味著討論這個分類跟[閒聊]已經沒區別 那還不如直接廢了整個[討論]分類 對於事件後的版規更改我認為需要從其他地方下手 其一是需要增加一條規則22
我簡單講講,很多人應該都不知道電腦發文時會有個畫面有寫這項, [討論] 代表你打算很認真的討論一個ACG相關的議題, 故該Tag授予發文者可以刪除太離題推文不違規的權力。 所以原則上從一開始就不是[討論]發文者推文什麼都可以隨便刪, 回文改[討論]也不行,發文轉文後才改[討論]的也要馬都不行或只能刪之後的,15
先說結論 我偏向不改 但不是因為認同"不改派"的論點 我自己其實強烈偏向取消這條 也就是以後討論TAG也不能刪推文 但改不改這條其實沒有根本性的差異 想認真討論 想認真吵架 想認真釣魚 都不會因為這條的改動而有任何影響 還能因為這條規定有變動來大開趴一波 超好玩5
撇開以往不談,不糾結於現狀。 所以我說是時候該改革了,要嘛所有文章種類的推文都給刪,要嘛就通通不准刪,很難嗎?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imgur.com/0moj6L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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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 今天,分類掛討論,發文者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想怎麼刪就怎麼刪 這行為就彷彿一人發一把槍,ok 誰在你的地盤撒野,你想開槍就開槍,“不受任何限制” ,對的 隔壁鄰居路過往你家探頭都可以蹦掉 獲得特權,卻無須付任何責任4
我覺得可以廢掉 目前已經有4-4還有其他版規可以檢舉在文章大量推文的問題了 發文討論者發了文你推文被刪,也很影響討論,你跟其他人討論討論到一半其他人要看你的 推文結果被刪了,不利討論。 為什麼不能離題就可以刪推文,發文者覺得討論的人太少…會不會就是討論者太少?
個人意見認為板友一律不能刪推文 原PO先刪,有爭議再檢舉,版主接著處理 或者 有問題檢舉,版主再做處理 也就是所謂有問題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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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我想用一個實例來討論該不該修改與刪推文 原本的文章在c洽版搜不到了,在google上撈到了存檔 這個連結是一位日V直播時逛C洽版 點進去後可以看到起初推文都很正常,大家開心的開心,聊天的聊天![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https://img.youtube.com/vi/mjpQPz4HSrg/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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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想一想還是決定講點不受歡迎的意見好了 先說結論:強烈認為此條文應該保留 但因為給予的權限僅說能刪除離題推文 單純刪除反對意見或不合己意的未離題推文時 應該屬於4-7可以水桶的範圍26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支持廢除啦, 頂多留當推文者同意刪除或修改原推文時, PO文者才可以動就好, 其他刪推文一律留給版主群, 發文者不也就是普通板友嗎?9
[宣傳] 板務連署 修改 4-17-Ⅰ〔刪除推文違規〕申請發布文: #1Ww5kV7B (C_ChatBM) 板務連署宣傳: #1WuOTWNA (C_ChatBM) [板務] 修改 4-17-Ⅰ 〔刪除推文違規〕 ~~以下主文~~ 看板使用者對於刪除推文的認識應該是屬於板主方的權力![[宣傳] 板務連署 修改 4-17-Ⅰ〔刪除推文違規〕 [宣傳] 板務連署 修改 4-17-Ⅰ〔刪除推文違規〕](https://i.imgur.com/xoTaMkn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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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ya~ 有開趴當然要參與一下啊 先說結論 我覺得其實沒有很重要但其實可以保留 今天的問題點在哪呢? 有個人用[討論]這個分類刪除了他看不爽的推文 雖然我沒跟到全部但是看其他篇的推文 一開始其實是有要跟他討論的 但他把他不滿意的給刪了才引來後續的狂噓跟狂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