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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王大陸如願以償很爽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王大陸如願以償很爽吧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TSLA5566 (青埔撸鐵男孩)》之銘言:
: 王大陸如願以償不用當兵
: 很爽了吧
: 直接吃牢飯 逃了兵役
: 端期內算是勝利組吧
: 有沒有不用當兵很爽的八卦

: 推 zusuki: 關完還是要服役吧? 1.200.49.42 03/04 17:44
呃,怎有錯誤觀念的啊...



《兵役法》第五條第一項明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一、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又《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十條另寫:

「依兵役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核准禁役,原判決經再審或非常上訴改判為未滿五年 有期徒刑之刑或無罪者,司(軍)法機關應於判決確定後四十五日內,通知其戶籍地直 轄市、縣(市)政府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辦理廢止禁役,並補行徵兵處理。
二、替代役備役役男,辦理廢止禁役。
三、後備軍人或補充兵,轉知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辦理廢止禁役。」



如果只是單純的「妨害兵役」,仍需要服役沒錯

但當前加上「殺人未遂」這種天理難容的大罪,基本上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理論上不至於到死刑的地步)

沒能得到減刑的話,結局恐怕一樣。



因此到頭來,王大陸恐怕還是不用服役,但他的星途也將同時毀於一旦

在中國雖然沒有毒品、嫖娼等前科或關聯,可是被當作「劣跡藝人」來看的可能性不可謂不濃厚,原則上「抗中保台」的形象破滅,中國廣電總局也不會再讓他繼續活躍於中國大陸的市場了...



再觀察微博的留言,已經開始懷疑了:

「希望國內也能多用『殺人未遂』,不要總是家暴或者故意傷害」
「這不會是什麼陰謀吧?剛開始因為他逃灣那邊的兵役,好多人誇他。現在又這樣」
「為啥不是故意傷害,而是殺人未遂…」
「教唆打人怎麽又變成教唆殺人了?雖然都違法,但這兩個詞差別很大好不好」

不管怎樣,在不知道實情前

理論上不好置評太多、甚至是任意批判,否則會影響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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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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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201207 03/04 18:49檢察官或許在手機看到的把人幹掉之類

a85201207 03/04 18:49的詞語才用教唆殺人吧

ankial 03/04 20:52剛好為他自己自己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