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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作者
P00832129
(微妙)
時間推噓 X 推:1 噓:2 →:4

※ 引述《zxcelephant》之銘言:
刪一些

: 法務部強調,修法草案是經行政院縝密審查後,於今天院會通過。將來立法通過後,肇事逃
: 逸行為最重仍處7年有期徒刑,因此,再次呼籲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如有
: 致人死傷情形,無論自認有無過失,均應留在現場,採取必要救護措施,以降低傷亡。

最後這個才是重點吧?

不過阿肥我想問個問題


以下假設情境題


如果我開車有保持行車距離,結果前面出意外我緊急剎車

後面駕駛沒保持安全距離而自摔或自撞到其他地方,

但完全沒碰到我(我也不知道,是對方報警後我才知道)

我就這樣開走了,這樣算肇逃嗎?

如果真的算肇逃,根據修法前的法條,我真的會被抓去關?


承上題,如果修法後我還是要被罰錢嗎?


如果這樣都算肇逃,是不是亂告人就無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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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fOREVER04/08 18:43對,先告先贏

freeclouds04/08 18:43你發現有肇事就是了 如果完全都不知道沒看到當然不是

LAWfOREVER04/08 18:44所以接下來行車記錄器又要大賣了

amilkamilk04/08 18:44還是要有主觀認知有人摔車,沒認知到就沒事

knml04/08 18:55要怎麼認知有摔車?檢察官知道有認知?

freeclouds04/08 18:57https://bit.ly/3wGwHr0

感謝解答

JH1004/08 19:40@freeclouds 你這樣違停致人死傷怎麼解釋?

※ 編輯: P00832129 (61.64.27.61 臺灣), 04/09/2021 2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