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 Anvec: 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認為,過往在審 36.231.146.228 02/23 13:46
→ Anvec: 議總預算時,主計總處和立法院合作密切, 36.231.146.228 02/23 13:46
→ Anvec: 但這次據他的了解,主計總處不再提供預算 36.231.146.228 02/23 13:46
→ Anvec: 細目給立法院。 36.231.146.228 02/23 13:46
→ Anvec: 「主計總處是行政院捍衛預算的單位,怎麼會 36.231.146.228 02/23 13:46
→ Anvec: 讓你(立法院)空白授權,自砍 5、600億? 36.231.146.228 02/23 13:47
→ Anvec: 吳思瑤表示 36.231.146.228 02/23 13:47
→ Anvec: 這些其實都有報導 36.231.146.228 02/23 13:47
→ Anvec: 民進黨小動作很多 就是為了挑起糾紛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一直在鬼打牆?
1.什麼叫做預算案?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定義得很清楚,就是
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
也就是按照每個施政計畫(會計項目)所編列出來的經費,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不可能
互相流用。
2.呈上,每一年的預算案都是由政院按照會計項目編列,然後送交立法院審議的,你立法
院要刪減,當然要算出最後結果,告訴行政院哪個機關哪個項目我刪了多少錢,最後數
額是多少,這就是行政院將來執行計畫的依據
3.依照預算法第46條的規定,主計處是預算編列單位,不是預算審議單位,他沒有義務
為你立法院審議的結果背書,這是明顯違反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的原則
第 46 條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預算及其綜計表,經行政院會議決定後,交由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由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4.你這種說法就好比我拿單據跟公司報帳,結果會計說叫我自己算,算出結果拿去呈報,
如果出問題了到底是誰要負責任?負責審議的會計不負擔查核責任,難道要報帳的人自
己負責,那公司付你薪水幹嗎?
5.今天你藍白最扯的就是,你黃大立委提案通過了一個統刪方案,結果個個立委又針對
個別項目提案刪減,導致重複刪減,超過機關編列預算的數額,成為負數,甚至有會
計項目對不起來的,結果你黃大立委拍拍屁股說,這不是你的責任,要編列預算的主
計處自己算,有沒有這麼扯啊!
你自己拉的屎不敢處理,要編預算的單位幫你擦屁股,人家不肯擦你就說別人卸責,
有沒有這麼荒唐的事情,那國家還要你立法委員幹什麼?通通罷掉算了!!!!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笑死!人家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及政治責任之建立,立法院在審查預: 算的時候,只能就機關所提出的數額作刪減,不得就項目變動,而預算法第 61
: 條也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 實際狀況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結果你今天立: 法院審議完成的預算案居然沒有實際的數額要行政機關自己調整,那意思是說你行政機關: 怎麼調整都可以?你立法院不用追究其數額正確性?那還要你立法院幹什麼?行政機關自己: 做就好了!沒見過這麼沒水準的立法委員了,預算案刪到連自己都算不出一個正確的數字: 來,還要叫行政院幫你背黑鍋,人民每個月還要付薪水給你,真是有夠無恥的!
: 第 61 條
: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 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 提前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 度為限。
: 釋字第391號
: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有審議預算案之權,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 ,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及: 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雖得為合理之刪減,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 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 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蓋就被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之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 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 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 不許。
: 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預算案: 則祇許行政院提出,此其一;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 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時限,此其二;除: 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 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預算案: 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 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上為: 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 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而現: 時立法院審議預算案常有在某機關之科目下,刪減總額若干元,細節由該機關自行調整之: 決議,亦足以證明預算案之審議與法律案有其根本之差異,在法律案則絕不允許法案通過: ,文字或條次由主管機關自行調整之情事。是立法機關審議預算案具有批准行政措施即年: 度施政計畫之性質,其審議方式自不得比照法律案作逐條逐句之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 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實質上變動施政計: 畫之內容,造成政策成敗無所歸屬,政治責任難予釐清之結果,有違立法權與行政權分立: 之憲政原理。
: ※ 引述《nsman (恩欸斯曼)》之銘言:
: : 剛剛看到推文
: : 應該是藍白吧
: : 「請問審查通過的預算案,哪一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來?青鳥裡面的法學專家都閉嘴了」
: : 我雖然不是專家但是
: : 做總刪除預算的事情
: : 這種國家大事
: : 真的不用把總刪除預算算出來嗎?
: : 為什麼這位藍白朋友如此大膽地說出這段話??
: : 我們台灣不是法治國家嗎
: : 做這種事不用講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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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這個就無聊了,這種事情就看行政慣
例,慣例是行政院自己算,所以你也找
不到對應的法條,只能隨便貼幾條,笑
死
笑死!大法官解釋就是法律,你看不懂?還在跳針? 釋字第391號
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 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104 臺灣), 02/23/2025 15:39:48
請問慣例是哪來的慣例
有人連釋字都不知道是啥就別出來
下西下景
哪有這種慣例,那我還要立法院做啥
不會是人家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吧
也是啦,畢竟某國沒這東西
藍白狗畜連立委都一堆法律白癡了
難怪藍白一直想搞大法官
慣你媽例啦,還是你說立法院預算中心是
虛設單位該裁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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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看到推文 應該是藍白吧 「請問審查通過的預算案,哪一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來?青鳥裡面的法學專家都閉嘴了」 我雖然不是專家但是 做總刪除預算的事情![[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https://i.imgur.com/jkfXhk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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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家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及政治責任之建立,立法院在審查預 算的時候,只能就機關所提出的數額作刪減,不得就項目變動,而預算法第 61 條也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 實際狀況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結果你今天立 法院審議完成的預算案居然沒有實際的數額要行政機關自己調整,那意思是說你行政機關![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50206/1067x800_38565212878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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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一直看到有人在跳針主計處怎麼不來幫 其實預算主計處下來做你算是幫忙 不是義務 立法院自己就有預算中心要做這塊 既然黃國昌能算出刪除總額 那最後出來的為啥沒有 難道是預算中心的公務員失職嗎49
→ piggybill: 吵這個就無聊了,這種事情就看行政慣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例,慣例是行政院自己算,所以你也找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不到對應的法條,只能隨便貼幾條,笑 42.70.30.231 02/23 15:36 → piggybill: 死 42.70.30.231 02/23 15:36 笑死!你是不是沒讀過中華民國憲法?法條白紙黑字寫的東西還行政慣例哩,真是吹牛11
本院就歲入及歲出之科目與金額作成決議,完成三讀程序並經總統公布,由於係法定預算 之一部分,在不牴觸法律之前提下,對行政機關應有法拘束力 立法院就金額部分必須要做出決議是因為對行政機關有約束力 必須要明確告訴行政機關 甚麼項目有多少錢 甚麼時候可以動支![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 Re: [討論] 藍白:哪條法律規定要把總刪除預算算出?](https://i.imgur.com/iERz6CO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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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至極,今天你老闆說要扣你的年薪,卻不跟你說原因,也不說要扣多少, 只說等時間到你就知道,合理? 藍白果然只能吃屎! --2
這和之前民進黨嗆說沒有規定立法院通過的法案 行政院長一定要簽 邏輯差不多啊 甚至還說沒有規定總統一定要公布 玩這招文字遊戲好像也是民進黨先開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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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 goetze: 依法編列很難嗎? 高雄 10/11 15:12 你說的對依法編列很難嗎?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0 條![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 Re: [新聞] 黃國昌赴和解宴 籲政院依法編預算「莫忘](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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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黃國昌的數學爛到違法違憲前面看了一堆狂草發言,居然還有個槓精說哪條法律規定立法院審議預算要算出刪減總額 ? 我操,法盲嗎?來看教學。 有部法叫預算法,它規定了中央政府預算要如何編列與審議。編列(行政院)的部分寫了 一堆,而審議(立法院)的部份很少,但還是有其規則。15
[討論] 壯世代)預算書之有關手語老師問題請教根據行政院說法 提案案號:6811 提案人:國民黨團 審議結果:通過 提案內容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項下編列51,959千元,提案刪減51,000千元。行政院新聞![[討論] 壯世代)預算書之有關手語老師問題請教 [討論] 壯世代)預算書之有關手語老師問題請教](https://i.imgur.com/NArfFL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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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退預算立院要如何增加預算?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在新會期開議當天,以原民會未編足禁伐補償預算為由,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獲藍白黨團支持通過。 垃圾藍白的官方說法是 因為行政院沒有編足禁伐補償預 所以才退回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請問不智障不法盲的綠粉6
Re: [討論] 總預算三讀後出立院沒?他們現在不敢送的,呵呵…. 結論先說在前面:弄出數字跟項目出現誤差的預算案,行政院拒絕執行,立法院要不乖乖吞下去要不開會重審。 但以上做法等於對大罷免添柴火以及耽擱共產黨侵略臺灣的進程,白藍要怎麼跪共產黨才能被允許重審呢 一些預算法對於立法院的規範如下 以下情形可能構成立法院在預算審議過程中違反法律或憲法規定的疑慮,不代表一定會導致法律制裁,但從法理上可提出質疑或引發後續法律、制度性爭議,主要包括:4
Re: [黑特] 大法官都說了行政院違憲大白話:行政院不加到六萬,下次選不上是它自作自受; 立法院監督是避免浪費預算,但幫行政院改善政策,不是立法權義務。 若想實現六萬,在此引用韓院長名言:選票多的人的贏。行政權就在那,只要你有票。 個人理解摘要(全文於末尾) 第一段3
Re: [新聞] 藍綠推敬老金不排富 柯文哲嗆提覆議本糖國國民覺得啦 這根本連覆議都不用提吧 地方制度法 第 40 條 (第二項)1
Re: [討論] 立院增加預算是違憲行為嗎?這部分如果有看舊制的大法官解釋文,應不難理解 釋字第二六四號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 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 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