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新壽:期待與北市府合作
※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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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太多
: 新壽快炸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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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壽本來就經營不好 不然怎麼會跟台新合併(吃了)
: 2. 新壽資金就沒有到位 都比隔壁仁寶便宜40億 結果擺了3年半 動都沒動
: (仁寶地基工程都快完了)
:
: 這兩個基礎點看下去
: 請問 這塊土地對新壽來說 是資產還是負債?
: 台北市提了50億 買回
: 新壽提了 140億 誰有條件談價錢?
:
: 今天台北市就跟你說了 價錢太高 我不買 再兩年你直接違約
: 或是
: 因為新壽跟台新合併
: 但是原本合約就寫了 合併成新公司需要台北市政府同意才能繼續(換約同意權)
: 今天台北市不同意了
: 40億完全丟水
: 新壽拿什麼面對自己股東? 甚至台新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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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今天傳出 價錢砍半 140> 60~70 億的原因
: 新壽自己沒有本錢 還背了得罪趕走輝達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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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1.171.12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ucozDrZj5uh4
: 噓 banmi: 140億是就是造謠,錯誤的資訊還討論的那麼開 223.138.144.172 10/13 13:33: → banmi: 心?? 223.138.144.172 10/13 13:33: → banmi: 60~70億,如果你瞭解怎麼算的,就知道140億就 223.138.144.172 10/13 13:34: → banmi: 是有心人放出來抹的。 223.138.144.172 10/13 13:34: 推 sanders: 李四川都證實140億 當然這應該只是新壽喊 59.120.192.196 10/13 13:36: → sanders: 價逼北市多吐一些錢補償 59.120.192.196 10/13 13:36: → turst: 急的是市府吧 從嗆聲片面終止 到昨天突然放 61.220.221.145 10/13 13:40: ~~~~~~~~~~~~~~~~~~~~~~~~~~~~~~~~~~~~~~~~~~~~~~~~~~~~~~~~~~~~~~~~~~~~~
: 是阿 昨天嗆聲終止 今天新壽就直接砍半 6~70
: 再嘴一下是不是就談成了?
: 急的是誰? 開價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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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urst: 軟 "合意"解約 歡迎新壽開條件 笑死 之前還 61.220.221.145 10/13 13:40: → turst: 網軍洗成中央十成 61.220.221.145 10/13 13:41: → banmi: 澄清新壽「開價140億」傳聞 李四川:從頭到 223.138.144.172 10/13 13:41: → banmi: 尾都是107億<---昨天記者會說的 223.138.144.172 10/13 13:41: ~~~~~~~~~~~~~~~~~~~~~~~~~~~~~~~~~~~~~~~~~~~~~~~~~~~~~~~~~~~~~~~~~~~~
: 107 + 保證金 32 是多少?
: 台北市的50 是包含 32歐
"107億元,是新壽及輝達在MOU(合作意向書)上談定的數字,雖然是一旦地上權轉移時,由輝達付給新壽做為補償金,並不是市政府付給輝達的解約金"
這是聯合報的新聞,應該有點公信力吧??
https://udn.com/news/story/124626/9064524?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udnplus&utm_campaign=fbpost
你想想看,根據mou,輝達願意付107億,
新壽現在在權利金的部份,據傳已經付了32億多,
新壽是付了這些錢,才擁有這個地上權,
所以32億多當然不可能退回來。
這塊地我印象中好像是標了41億?
剩下的8、9億是新壽付還是輝達付,
這個我倒沒看到資料,所以如果以mou的結果來看,
輝達就是猜利60~70億之間(因為我不確定剩下權利金誰付的)。
如果你再搭配你說的新壽"砍半"的價錢,就能印證我說的對不對。
一開始的140億,我只能合理的推測是市府方面放出來的假消息,
"北士科T17、T18解約條件 李四川:新壽曾提140億"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510090263.aspx
用意當然是抹黑新壽。
但其實手法很low,發現新壽根本不為所動,又要以新新併強制解約,
發現沒用,才有昨天的記者會。
我一直說,新壽的價錢早就提出來了,新壽不會正式再提價錢,
至於蔣市府前前後後用這麼多招,已經沒牌了,
現在這個價錢,新壽願不願意"合意"或著私底下要再加些東西,
這個就無從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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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昌的下線聯合重工有公信力?本日最大笑
話
那換成中央社好了.... = =
※ 編輯: banmi (223.138.144.172 臺灣), 10/13/2025 14:02:5622
首Po乳題 有關昨日北市府記者會後 新光人壽發出兩點聲明 開頭先說:期待與北市府合作 成就輝達進駐台北市 1. 台新新光金控總經理於10月10日已對外表達希望各方盡最大努力促使輝達留在台灣![[討論] 新壽:期待與北市府合作 [討論] 新壽:期待與北市府合作](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219/e82192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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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現在就是 大家都有問題但是又希望輝達在台北 首先新光解法是 自己趕快蓋 就沒他的事情 但是這塊地北市府跟輝達要 你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 不給 北市府難看 給了 自己佔不到便宜沒賺頭 北市府3
~~~~~~~~~~~~~~~ : 民進黨跟中央在看戲 反正破局跟他們沒關係 想太多 新壽快炸了好嗎 1. 新壽本來就經營不好 不然怎麼會跟台新合併(吃了)
期望利潤是用50年的權利金去換來的, 所以107應該是減32甚或著減41吧? 這樣算起來,跟今天傳出來的數字,剛好相符。 商業的基本的原則就是"供需法則" 我承認真的再等下去,或許蔣市府會贏新壽會輸,
~~~~~~~~~~~~~~~~~~~~~~~~~~~~~~~~~~~~~~~~~~~~~~~~~~~~~~~~~~~~~~~~~ 都講了 期望利潤約107億元 你今天荒煙漫草 再兩年就完全違約 你哪有什麼預期利益![Re: [討論] 新壽:期待與北市府合作 Re: [討論] 新壽:期待與北市府合作](https://cdn.ttv.com.tw/manasystem/FileData/News/be945f88-2c53-43ef-a80b-e4aa53f2f91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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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幫新壽洗的文章就很好笑 現在的問題是新壽一定會違約 1: 建照已經發了 而合約要求的是使用執照必須在 2027年拿到 否則就要回收X
→ assxass: 都是荒煙漫草 但是台北市 +31億 可以再標 笑死,聽你在胡扯,人家合約 罰金上限才 3,000 萬元!加上沒收履約保證金 3.65 億 ,也才不到 4 億元!哪來的31億啊! 依照民法規定,解除契約的效果是要回復原狀的好嗎,台北市政府除了要返還權利金外還 有外加利息,誰跟你說可以直接沒收權利金的啊,靈芝草人又在這邊胡扯了!
爆
[黑特] 新壽要北市府花140億把地買回去李四川證實 新壽開價近140億要北市府買回T17、T18 新壽開出條件包含未來50年獲利107億元,以及迄今已繳交給北市府的32億多元,合計約1 40億元。 賣輝達140億人家不收就要北市府收56
[討論] 北士科記者會懶人包乳題 1. 輝達最優先的還是T17、T18用地 2. 希望新壽現在依法解約歸還用地 3. 因為工程毫無作為,明年新新併後修約 北市府不會同意6
Re: [新聞] 快訊/輝達北士科卡關 李四川宣布:明發重點就是合意解約多少錢? 今天市府用圖利罪當擋箭牌 又用新新併當尚方寶劍 說白了就是想打法律戰 因為知道他們在商業站不住腳5
Re: [問卦] 輝達是不是單純想凹新壽?欸還真不是,以輝達的手骨那麼粗,區區 100 多億台幣左右,不會想要耍手段讓自己惹 上麻煩 現在看起來比較像是北市府想要凹新壽 北士科這塊地要不要轉手,本來很單純,媒體也有報導輝達在內湖的房東就新壽啊,在台 灣找地的時候,就主動找了新壽7
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我就講三個點 一是圖利罪 蔣萬安起初說不敢同意新壽轉移地上權給輝達,怕圖利罪 那現在直接搶新壽合法權利,然後指名要給輝達,這樣就不是圖利罪喔 新壽是財團,阿輝達不是財團,哈囉????![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 Re: [新聞] 蔣萬安:T17、T18將終止合約 收回土地](https://i.imgur.com/AjyuFl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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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事件背景與爭議核心 ‧ 土地權屬:新光人壽於2022年標得北士科T17、T18兩塊基地的地上權。 ‧ 輝達選址: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2025年5月宣布,輝達台灣新辦公室(總部)將會落腳 北士科,並屬意新壽持有的T17、T18基地。 ‧ MOU失效:新壽與輝達隨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MOU),希望透過土地權利轉移,讓輝![[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 [問卦] 新壽輝達台北市政府懶人包](https://i.imgur.com/53g5cvZ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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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總部 新壽已做最大讓步 破局關鍵在北拜託 這題阿肥會 2021年 柯仔用32億把地上權賣給新壽 現在2025年4
Re: [討論] 所以輝達案要怎麼解?解方如下 新壽先跟北市府解約 拿回押金約40億 解約後輝達付補償金給新壽 然後市府依輝達想要的條件(道路合併)重新招標
Re: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目前提到的三個解決方案 1. 新壽把地上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輝達自己蓋 2. 新壽依照輝達的需求蓋好後將建物轉讓給輝達 3. 新壽與台北市政府解約,輝達再從台北市政府手中取得這塊地 其實1、2都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