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不懂北市新光輝達卡在哪?
※ 引述《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之銘言:
: 如題
: 我法盲啦,但按我的理解
: 現在輝達要設廠,遇到的阻礙
: 最主要就是北市府跟新光的合約有寫不能直接賣土地,至少要蓋完廠房才能賣
: 目的也好理解,北市府賣土地是為了讓都市建設更進步,而不是讓財團炒地皮
: 而如果照北市新光的合約走,新光要把地賣給輝達,要嘛把基地蓋好,要嘛跟北市修改合約
: 這兩個方法,輝達不接受新光幫他蓋,新光覺得如果要中止合約要加錢
: 我是不太懂,既然這樣,北市不用「中止」跟新光的合約,只要「修改」成允許直接移轉地
: 上權(也就是允許新光炒地皮)就好啦,甚至北市府還能要求新光加價購買這個特許的權利
: ,分一杯羹
: 這樣問題是在哪?幹嘛弄得一副無解的樣子?
北士科案的相關爭議姑且不論
(有興趣請參看附圖,反正也只是維基)
http://i.imgur.com/VSUlxes.jpg
http://i.imgur.com/Scc5Am6.jpg
http://i.imgur.com/RERq0Ls.jpg
目前
跟新光解約,再把讓輝達來投標
看來是最合法的途徑
但是
新光開價解約的條件是支付140億解約金
而北市府的開價是40億
這就是喬不攏的地方
而新光有提過一個解法
那就是輝達支付新光140億
然後新光跟北市府無償解約
這似乎也可行
但是!
各位要記得
行政行為是不能雙標的
A公司得標土地
但遲遲不開發,
幾年後
B公司支付A公司錢
A公司就跟地方政府無償解約
讓B公司得以得標這塊土地
這種行為,怎麼看怎麼像圍標啊
對,我知道一定一堆人反駁輝達和新光怎麼可能搞這套
我也同意
而我也說了
行政行為是不能雙標的
幾年後,有公司模仿輝達案
完完全全重演一遍
地方政府還要不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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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需要一個防擺爛條款或者防炒作
條款直接解約
還不是靠阿北(反串
柯文哲搞的爛案子
讓人才不多的政黨執政 這種問題很容易
出現
民眾堂垃圾人幹垃圾事
nv被川普逼回美國,早沒錢蓋了
現在只是故意刁難大家
就是柯文哲弄了這個標案才讓後面的人不
敢做事,不要牽拖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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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何不修掉圖利罪放行輝達如題 這法很明顯就有問題了吧,為何不能修掉讓輝達進駐,這條法又不是憲法,難到修不掉嗎 ,真的很疑惑 --![[問卦] 為何不修掉圖利罪放行輝達 [問卦] 為何不修掉圖利罪放行輝達](https://i.imgur.com/D4XtfQ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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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藍白造成輝達困局還想賴給中央?前後任北市府 都沒有民進黨的角色 開發案也是你們標給新光的 現在要解約要賠幾百億 變成一個大困局![[討論] 藍白造成輝達困局還想賴給中央? [討論] 藍白造成輝達困局還想賴給中央?](https://i.imgur.com/OHwBpsz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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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輝達要的土地 就新光合法標到 沒問題吧?如題 當初北士科標了好像好幾次 最後才被新光拿下 也已經簽約了 那現在輝達 也看上那塊 土地 應該要走法律程序合法拿到新光目前的土地吧 怎麼大家現在在怪北市府?10
[問卦] 輝達直接給新光壽140億不就好了?新光壽卡在140億解約金喬不攏 那輝達直接掏140億給新光不就好了 輝達家大業大 現金又飽 不要說140 200都沒問題1
[討論] 才140億要讓輝達跑掉 以後會後悔吧那個什麼智障潛艇一艘就已經花了四百億 現在只要北市府拿140億出來跟新光解約 就能得到世界最先進的AI技術 還會僱用台灣的員工 潛在的收益非常巨大3
Re: [問卦] 依法好 還是破例讓輝達投資台灣好?當初會流標兩次確實是沒人想要 規定要有一定的生醫比例進駐 還要寫計劃書怎麼開發這片土地 然後北市府覺得這樣賣不出去不行 就把這兩條砍掉 土地拆成三塊 (取消生醫產業限制是前兩次流標後由新光集團提出的建議) 中間找了顧問公司來做報告 建議是161718三塊地分開招標 提高廠商投資興趣 降低單次投資金額外也能讓廠商在看到鄰近土地的發展後更有意願 但市府堅持三塊地同時招商(可能是要當政績) 最後1718被新光40億標走50年地上權就放著養地 短期間也沒打算建設 兩年後被輝達看上 新光認為該算五十年的獲利(107億)給他才願意跟市府解約1
[問卦] 身為新光股東,你同意土地平轉給輝達嗎?如題,最新統計新光股東人數76萬,既然新光都說價格不到140億可能會損及股東利益,那為什麼不辦個股東投票,看看是支持輝達的人多? 還是新光的人多? 我先說,身為新光股東,我自己絕對是雙手贊成土地平轉輝達的,畢竟新光旁邊還有別塊土地,輝達產生的周邊效益,甚至給台灣帶來的產業發展,這些未來的收益,絕對不只區區的一百億可以比擬的 --1
Re: [問卦] 新光人壽卡輝達是不是想大撈錢啊?看到網友的思維邏輯 我有時候真的覺得國家會爛,真的就是這些低能搞的 有一點商業知識的人都能知道 人家新光花大錢合法標下的土地,憑什麼拱手讓人? 這段時間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資金成本都壓下去了
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新聞報導有寫 》據了解,新光人壽要求北市府支付50年收益約107億元,加上已繳32億元權利金,總額近140億元才肯解約。 當初是怎麼開標的,竟然以32億元賤賣價值107億元的地上權。新光的毛利有70%,台積電賣肝還不到60%。 辦這個標案的經辦人員應該要好好被查一下。 另外,大家都知道新光的成本才32億元,怎麼可能讓新光轉個手就爆賺?40億讓它賺20%已經很仁至義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