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苡任提告主張罷免吳思瑤送件不限領銜人
※ 引述《rickcoo (coo)》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193539
: 2.新聞來源︰
: 太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賴苡任提告主張罷免吳思瑤送件不限領銜人 中選會列多條法規打臉
: 4.完整新聞內容︰
: 2025-05-31 20:09 / 作者 林佳鋒
: 罷免立委吳思瑤的「地動刪搖」領銜人張克晉退出該職,更換領銜人行動也受挫。召集人: 賴苡任今(5/31)宣布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二階連署書應該由連署人送件: ,不應限制於單一領銜人。不過中選會列出多條法規回應,《選罷法》規定,領銜人就是: 罷免團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無論是連署送件、補提送件,依法都應由領銜人為之。: 中選會表示,《公職選罷法》對罷免案領銜人(全稱為「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的相: 關規範,如第42條、第49條、第53-1條、第52條、第53條、第55條、第59條、第76條、第: 79條、第80條、第83條、第86條、第104條、第110條、第124條等所定。
: 中選會指出,例如第124條即規定,罷免案之通過或否決,有該條第1項所列情事之一者,: 選舉委員會、檢察官、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得於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 60日內,以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罷免案通過或否決: 無效之訴。
: 中選會說,質言之,罷免團體與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團體相同或相似,皆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負責人等。就《公職選罷法》規定來說,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如前所述可簡稱為: 罷免案領銜人,就是罷免團體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負責人的意思。
: 中選會指出,相關法律為對應於此,則無論是罷免提議送件、連署送件、補提送件等等,: 依法即由領銜人(或其受託人)為之,自不可能無需領銜人即可提議送件、連署送件、補: 提送件,何況罷免案提議人方若擬設辦事處者,依法亦應由領銜人申設,或是在罷免依法: 正式宣告成案後,由選委會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時,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則有親自到: 場發表之權利,領銜人若未到場亦無法由其他人替代之,此等皆為現行法律所定。
: 5.附註、心得、想法︰
: 台灣罷免案實施這麼多年。還沒看過像賴苡任這麼可悲的人。
: 第一階死亡連署被法辦,主要領銜人退出,替換備位領銜人送件700件不合資格沒過。: 這樣還不夠丟臉嗎? 現在還想去行政法院賴皮,大家都照法律規則在走,就你最賴皮
: 可憐,反正國民黨笑話不嫌多。
你叫車手幫你送中選會還受理這件事情我就覺得很詭異了,
如果這樣可行以後我就寄掛號給選委會就好了啊。
為什麼第二階要求領銜人,
因為本件正式進入法律選罷法立案程序,
法律程序要有負責人啊!
總不能叫國民黨或罷團扛吧,
而且公民團體去哪裡找組織負責人,
所以到底你在假處分什麼,
是在嗆中選會什麼,
白紙黑字都寫清楚在哪裡了!
什麼法律是對人的,
什麼法律是對組織的,
什麼時候該用什麼法律這個你都要搞清楚。
不過算了,
連朱立倫砍預算都能告行政部門首長貪污苛扣,
你能相信一個百年大黨竟然連選舉都不懂嗎?
除了犯罪的選法其他對選罷法跟其他的法律都是法盲,
而且中華民國還被你們執政8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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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賴苡任所謂下週迎來轉機, 原來是他要告中選會主委、前法官、前律師李進勇。 因為選罷法規定必須由領銜人送件, 剝奪掉更廣大連署人的權利, 所以他要告中選會主委。![[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 [討論] 賴苡任的轉機是告中選會主委 6/3開庭](https://i.imgur.com/1fTYpM7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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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詹嘉文同意接棒「地動刪瑤」領銜人願意在法律與制度框架下承擔全部責任 並全力配合中選會的程序審查 感謝召集人賴苡任與前任領銜人 在面對無數司法壓力與程序障礙時 仍選擇堅持到底,完成第一階段任務![[討論] 詹嘉文同意接棒「地動刪瑤」領銜人 [討論] 詹嘉文同意接棒「地動刪瑤」領銜人](https://i.imgur.com/9xka96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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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罷免吳思瑤換將失敗!賴苡任提暫時處分 北高行6/3開庭: : ---- : Sent from BePTT 法盲 真的悲劇… 就問國民黨 幾個問題就好4
[討論] 賴苡任劇本:放棄,推給選委會,選議員一階是不是抄的 你知我知,賴苡任也知 他沒膽送,最後會把責任推給中選會 說中選會沒有提供具體更換領銜人程序害的 然後明年爭取國民黨提名議員選舉4
Re: [轉錄] 賴苡任FB 直球對決死亡聯署決不下車賴苡任今天還有幹一件很下幹的事。 罷免吳思瑤、吳沛憶今天去送件。 罷免吳沛憶領銜人李孝亮就怒轟中選會沒給公函。 遭到中選會打臉,是李孝亮因故未收件, 但公函已在南門郵局等待招領,依法已完成送達程序。2
Re: [黑特] 楊植斗:中選會剝奪人民罷免的權利我是建議中選會啦 既然國民黨這麼多人對篩選有意見 那就把這次更換領銜人的同意書,主動交到北檢 讓法律做一次公開透明的檢驗 相信楊植斗跟賴苡任先生也不會反對吧X
[討論] 民進黨玩法律方式,多學著點啦!最近太多民進黨為非作歹的噁事, 但大體看來, 就是在玩法律: 憲法訴訟法覆議? 哦~ 因為在拖時間, 在逼立法院送出選罷法、財劃法, 這二個法送出去, 會立刻公布, 隔天就送釋憲,
Re: [新聞] 罷吳領銜人退了!急衝中選會 賴苡任要笑死 我是覺得不要在罷免這一塊繼續丟臉比較好 按公職人員罷免案提案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第三條第三項規定 罷免案提案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前項被捕領銜人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