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
※ 引述《mcharuko (象)》之銘言:
: ※ 引述《makyan (bbN)》之銘言:
: 這是租戶問題
: 前地主不是說早就沒收你們租金 也早就不續租了
這裡至少都是民國50、60開始的租約,而且是不定期契約,租單都還在
因為是提供給佃農耕作居住使用,農地與建地同一地主與租戶
地主當初說921地震後體恤農民不收租,但居民有積極意願續租且提存法院
: 你們死不搬走而已 被新地主洗臉就怪自己貪小利吧
死不搬走是因為這裡居民至少4-5代以上,是共同生長的記憶且有持續繳納租金
在不了解詳細情況下說貪小利會不會太不公平??
: 人家前地主賣掉土地的時候 你們一定有優先承購權
所以才說不知道詳細情況下不要亂發言
原地主""從沒告知""要賣土地,居民收到的第一個正式文件就是新地主建商的存證信函
直接要用提告的方式逼走這邊居民,而且這裡多的是不懂的老人
: 自己不把土地買下來住
: 免費的住一世人 土地增值稅別人交
上面已解釋沒有免費住
: 現在在那邊喊救命
: 建商願意直接對簿公堂
: 不就看準你們租約根本無效
: 這些人當初根本就應該各自承購土地
建商不是願意直接對簿公堂
而是被居民提告租約存續的情況下要行使優先購買權
而且這裡都還有門牌號碼也有繳納房屋稅
代表地上權是確立的
目前訴訟也還在進行中,建商還惡意拆屋就是故意拆掉,因為地上物是最麻煩的
地上物的存在也是優先購買權的重要條件
更別說明明有同意戶的拆掉後可以堆放廢棄磚瓦,為何要特地開去不同意戶的門口倒?
討厭River&Tree是一回事,但不代表這邊的住戶都支持他
可確實也是只有他這個現職的民意代表有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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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律上有優先權嗎
農地要寄存證信函 其它持分者不買才能賣
有爭議的是建地,當時會有建地供佃農使用就是因為這些佃農同時也承租地主的農地耕作 該筆建地上甚至還有一個""公地埕""做為曬穀用 依照土地法104條來主張是有優先權的
※ 編輯: w744vx9w (114.35.103.154 臺灣), 05/26/2025 01:25:24你前面說地主不收租 後面又說住戶有
繳租金 前後矛盾 該不會住戶繳給詐欺
犯?
上面有說明了是提存法院
※ 編輯: w744vx9w (114.35.103.154 臺灣), 05/26/2025 01:30:30不然你的說法偏向借住非租賃
環團和居住正義團死光 提前熟習中共手法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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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租戶問題 前地主不是說早就沒收你們租金 也早就不續租了 你們死不搬走而已 被新地主洗臉就怪自己貪小利吧 人家前地主賣掉土地的時候 你們一定有優先承購權 自己不把土地買下來住3
這種很明顯是原地主處理不了霸佔土地租霸(?) 直接把土地賣給建商處理阿... = = = 多半一開始是...原地主想把他們無權霸佔的趕走 但是協商後租金補償(連請他們乾脆買下來都不要,想以幾十年前的價格購買)2
司法程序 就是看你有沒有按照法律程序走 霧峰林家是大地主 霧峰林家早年跟這些人有沒有租約關係? 實務上常發生最早時候12
昨天回的有點晚了,這邊還是再回一次 居民都不是租霸,這些都是375延續下來的不定期租約 租地的目的是提供給佃農居住,方便佃農就近耕作附近租的農地 建這些房屋時地主的代理人也有看過,這些地上物也有門牌且繳納房屋稅 租約內容從一開始的佃農繳交規定重量的稻米,到後期改以公告糧價換算價金繳交21
路過看熱鬧的肥宅 公告糧價換算的價金是否有符合當地市況租金? 肥宅我的看法啦 租戶看起來也很認真做了各種功課避免租約失效 通常會這樣做代表這個契約對租客相對有利![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 Re: [新聞]出門買菜一回來「家被剷平」! 台中](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232/e8232090.jpg)
以前我相信居住正義 現在我只覺得這些被趕走的愚蠢 XD 這些刁民會不知道自己房子有問題嗎 土地就不是自己名下的 那就只是租 就不是你們家的地3
老實講 租客們自己捫心自問一下 50年來 房地產價格大幅度飆漲 你們租客給付給地主的租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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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這樣講好了. 如果我們站在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 那苦主王小姐反而是社會的罪人. 精華地帶的土地,你們租給佃農..XD... 然後三十個地主,所以土地要開發幹嘛,基本上都不用談,談成太困難了.![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 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https://i.imgur.com/NnjmeCQ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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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法院強制拆屋遭擋 「番仔路庄」居民放鞭先來科普一下 土地法104條的優先承買權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 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出賣人未通知![Re: [新聞] 法院強制拆屋遭擋 「番仔路庄」居民放鞭 Re: [新聞] 法院強制拆屋遭擋 「番仔路庄」居民放鞭](https://i.imgur.com/EOWjZUa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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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建商要求「拆屋還地」 居民:沒地方去盼台灣新聞老是寫得不清不楚 這群住戶到底是屬於哪一種? 1.當初租賃國有地 或 國營事業土地 然後蓋房子擁有地上權 每半年繳一次租金 2.佔有國有地 或 國營事業土地 久了以為是自己的![Re: [新聞] 建商要求「拆屋還地」 居民:沒地方去盼 Re: [新聞] 建商要求「拆屋還地」 居民:沒地方去盼](https://i.imgur.com/KvvcAA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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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建商要求「拆屋還地」 居民:沒地方去盼沒這麼複雜 原地主和住戶一年一簽租賃契約 原地主後來財務問題 土地被法拍 新地主買下後 要求拆屋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