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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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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理論層面來說,「國民法官」制度可說是雙面刃

對罪犯而言,一方面可以是「天使」(給予輕判、有憐憫情懷的),另一邊也有可能是「惡魔」(有罪必懲、毫不放軟姿態的)的化身

畢竟抽選也不易,整個過程考驗的是人性...



不管嚴懲或從輕發落,都會引來社會的議論

但「刻板印象」這東西,倒是不應該有,否則兩極化反應是必定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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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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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o 03/19 08:39嚴懲最合理。因為國民法官沒有法律人的無敵

lono 03/19 08:39星星,國民法官會擔心自己遭到惡人毒手,法

lono 03/19 08:39律無法伸張正義

lono 03/19 08:40如果被害者有法律人,法官就會重判。國民法

lono 03/19 08:40官可沒有這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