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
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3條五項啦!任何一個刑事閱卷裁定都會有禁止散佈的限制,小草法盲不讀書,還要到處自曝其短,真是可悲!
第 33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被告於審判中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之前提下檢閱之。但有前項但書情形,或非屬其有效行使防禦權之必要者,法院得限制之。
對於前二項之但書所為限制,得提起抗告。
持有第一項及第二項卷宗及證物內容之人,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上易字第 492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6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上易字第492號
指定辯護人? 朱育辰律師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492號),聲請閱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易幼倫於預納費用後,准予付與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492號案件(經隱匿易幼倫以外之第三人個人資料)之全部卷證影本,但不得散布、轉拷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理 由
一、「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持有第1項及第2項卷宗及證物內容之人,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即被告易幼倫具狀聲請閱覽本院114年度上易字第492號案卷,本院審酌聲請人為上開案件之當事人,現在本院審理中,其所為之聲請核屬有據,爰裁定聲請人於預納費用後,准予付與本案經隱匿聲請人以外之第三人個人資料之全部卷證影本,但聲請人於取得後不得散布、轉拷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作成本裁定。
※ 引述《keyin ( )》之銘言:
: 請問播放偵訊的錄音檔,
: 到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 你說違反偵查不公開嗎?
: 你不知已經偵查終結嗎?
: 之前偵辦民進黨貪污案,
: 民進黨也認為不當問訊,
: 也直接公開偵訊錄音檔,
: 那時候民進黨一片叫好,
: 怪不得一直被人叫笨鳥。
: 推文有人造謠刑事訴訟法第245條
: 規定不得公開偵訊內容
: 請你們仔細看一下條文
: https://ibb.co/BHpzXND7
: 2012年民進黨立委追緝惡檢,
: 還播放偵訊光碟,鼓掌叫好。
: 其實,當初是民間司改會舉辦
: 至少5場「追緝惡檢」記者會,
: 還曾播放偵訊音檔,有檢察官
: 恐嚇被告「妳想在監獄裡生小
: 孩嗎?」最後還有兩位惡檢遭
: 到監察院彈劾。
: 2009年3月13日
: 扁辦公佈偵訊光碟
: https://tw.psee.ly/7rpc8d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F9560.
--
小草第一行看完就左轉出去惹
大師您太看得起小草的耐心了
這個一審恐怕因為這樣直接延到明年
他們會說這是正當使用
最好可以這樣主張啦,任何一個准予閱卷裁定都會有禁止散佈的限制,只有草鳥律師才會 以為可以任意對外散佈。
但聲請人於取得後不得散布、轉拷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6/19/2025 18:43:38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6/19/2025 18:46:03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6/19/2025 18:47:30
阿伯還沒處理完國蔥跳進來一起處理
大律師出來講解一下這張為何馬記者沒
事,當初案子剛搜查羈押不久,過沒幾
天馬記者丟出這張,然後起訴書上的確
也有。
北檢查自己查無不法。
不要雙標啊!
我是覺得沒必要為上面那種刻意來鬧
的推文浪費發文額度就是了
那個真的槓精 面對啟楷怎麼說的吧 偵查光
碟 反反覆覆 聽了好幾次你主子律師團要滅
了
大哥 你要看違反效果好嗎?
就洩密罪啊,那麼多律師被起訴的案例沒聽過?
名律師王晨桓當詐團軍師「指示妻洩密」 創律師夫妻同案遭懲戒首例※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6/20/2025 00:20:4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6/20/2025 00:21:45
還在當小草的都名宇沒智,你做什麼都沒用
的
爆
[問卦] 北檢可以用刑法132條法辦了吧?說好的偵查不公開 結果天天都公開 幾乎已經是天天都洩密了ㄟ 根據刑法132條 第132 條![[問卦] 北檢可以用刑法132條法辦了吧? [問卦] 北檢可以用刑法132條法辦了吧?](https://i.imgur.com/UtONtjvb.jpg)
39
[討論] 外交部居然是告刑法132條?!外交部認為徐巧芯違反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因此今天到台 北地檢署告發徐委員。 刑法132條 第 132 條![[討論] 外交部居然是告刑法132條?! [討論] 外交部居然是告刑法132條?!](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5/07/realtime/29618106.jpg&s=Y&x=0&y=28&sw=3757&sh=2504&exp=3600)
35
Re: [新聞] 黃國昌:檢起訴柯文哲不是秘密 請公布起請問這位叫做黃國昌的 是法盲嗎?? 來來來 刑事訴訟法第264條: 第 264條 提起公訴,應由檢察官向管轄法院提出起訴書為之。 起訴書,應記載左列事項:23
Re: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吧用屁眼想一下就知道,一定是柯文哲律師把偵訊錄音給民眾黨的。 然而法律上,不能用屁眼當證據。 事實上能接觸到偵查音檔的,除了柯文哲律師,還有檢察官法官,甚至同案其他人的律師 都可以。人數太多了 這種小罪,也不可能申請到搜索票或者羈押來逼供。10
[討論] 徐巧芯用「公務員」洩密去辦?看新聞外交部說徐巧芯涉嫌違反刑法第132條第1項 刑法132條洩密其實有三項。公務員跟非公務員刑度有差。 1.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 2.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討論] 徐巧芯用「公務員」洩密去辦? [討論] 徐巧芯用「公務員」洩密去辦?](https://i.imgur.com/X2YxT39b.jpeg)
7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吧如題 薯條哥說他手上有柯文哲案件的偵訊錄音 那這個肯定是柯文哲律師給的吧 不可能是別人給的 但是這種偵訊光碟是業務的秘密11
Re: [新聞] 鏡週刊遭譙「垃圾」發聲明喊提告!黃國昌對於一個偵查不公開的案件內情 到底是要怎麼樣子「查證」 並且在「查證」後才進行報導阿?? 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 9 條![Re: [新聞] 鏡週刊遭譙「垃圾」發聲明喊提告!黃國昌 Re: [新聞] 鏡週刊遭譙「垃圾」發聲明喊提告!黃國昌](https://i.imgur.com/wkq60sLb.jpeg)
2
Re: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吧請問播放偵訊的錄音檔, 到底是觸犯哪一條法律? 你說違反偵查不公開嗎? 你不知已經偵查終結嗎? 之前偵辦民進黨貪污案,![Re: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吧 Re: [討論] 柯文哲的律師犯了洩漏業務秘密罪沒錯吧](https://i.ytimg.com/vi/-ksOyedroXI/mqdefault.jpg)
7
Re: [問卦] 北檢今天偵查女記者什麼 會被洩出來網路傻鳥盛傳"洩密罪"只適用公員 來來,先上法條 第 132 條 1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 以![Re: [問卦] 北檢今天偵查女記者什麼 會被洩出來 Re: [問卦] 北檢今天偵查女記者什麼 會被洩出來](https://i.imgur.com/rAWswTPb.jpeg)
5
Re: [討論] 外交部已經去提告徐巧芯洩密罪了法 : 等,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及資助,進行刺探、蒐集及洩漏國家機密、國家核心關 鍵 : 技術或發展組織等,以及從事製造、運輸、販售毒品及槍砲、引誘他人吸食毒品等惡行 ,![Re: [討論] 外交部已經去提告徐巧芯洩密罪了 Re: [討論] 外交部已經去提告徐巧芯洩密罪了](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