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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好像還沒有正面守住罷免的案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好像還沒有正面守住罷免的案例作者
Rpck1034
(徐電杆)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25

我發現正黑板很多人不知道法律規定耶

法律規定是要罷免成功
必須要同意罷免的人大於不同意罷免的人
然後罷免的票數 要達到"選區人投票人"人數的25%

但是我發現很多人以為是"出來投票"的人有25%同意罷免
然後同意的人比較多就贏了

這根本是認知錯誤
如果現在投票率是50%好了
那就是要超過一半以上的人投同意票才能成

比如版上覺得罷免很穩的李彥秀
三立民調顯示是一定會去投票的人有李彥秀同意罷免25.5%、不同意12.5%。
這樣遠遠不夠.....

除非是一定去投票的人 同意罷免有51% 可能還有機會
當然投票率要過五成

3Q那一次罷免有過五成投票

※ 引述《misaka0120 (野格炸彈)》之銘言:
: 正面守住的意思是
: 贊成過25% 但反對更多所以擋下來了
: 現行制度罷免失敗的有
: 黃國昌 黃捷 林昶佐 謝國樑
: 這些同意都沒有達標
: 也就是說
: 目前還沒有人從超過25%的贊成票中活下來的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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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6.24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Rpck1034 (223.137.96.24 臺灣), 02/27/2025 17:28:56

integralhsu 02/27 17:3425%是選舉人數為母體,51%是以實際

integralhsu 02/27 17:34投票人數為母體。會出來投贊成票的人

integralhsu 02/27 17:34佔總投票人數的比例較反對高就會過50

integralhsu 02/27 17:34%。

r13974682 02/27 17:36符合提議、連署的條件,最後由有權選

r13974682 02/27 17:36舉高雄市長的市民再次投票,必須同意

r13974682 02/27 17:36罷免的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而且同意

r13974682 02/27 17:36罷免的人數達到原選舉區選舉人的1/4

r13974682 02/27 17:36以上[13],也就是至少要有57萬335人同

r13974682 02/27 17:36意罷免,罷免案才會通過。相較之下,

r13974682 02/27 17:36選舉是多數決;罷免除了多數決,還有

r13974682 02/27 17:37一個1/4罷免門檻的設計。

r13974682 02/27 17:37沒理解錯啊

Rpck1034 02/27 17:39版上一票人看到李彥秀同意罷免有25%

Rpck1034 02/27 17:39就在那邊喊穩了 一定沒問題

Afae 02/27 17:44你的算法不對吧......

Rpck1034 02/27 17:50要有超過五成民眾投票過半同意才能罷免

Rpck1034 02/27 17:50李彥秀這樣遠遠不夠 有錯嗎?

shirakami 02/27 18:04好像錯很大欸

shirakami 02/27 18:04給你一次機會

shirakami 02/27 18:05同意過總選舉人25%,同意大於不同意

shirakami 02/27 18:06哪隻眼睛看到要同意過五成的?

Supasizeit 02/27 18:30且啦 兩者都要達到

Supasizeit 02/27 18:33他下的條件是罷免票數要大於25%且不

Supasizeit 02/27 18:33同意還要比較多,這投票率要超過五成

Supasizeit 02/27 18:33滿多的因為有無效票,謝國樑都沒有到

r13974682 02/27 18:37反對罷免的不出來投,就變成贊成罷免

r13974682 02/27 18:37要過總人數25%

r13974682 02/27 18:37現在不可能裝死,不動員去投反對罷免

r13974682 02/27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