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 售二手智能平衡車 搖擺鈴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4)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5) 販賣業者擅自改變化妝品包裝或容器出售
(6) 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化妝品色素販賣業。
(7) 製造含藥化妝品,未登記聘請藥師駐場監製。
(8) 國產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或備查即變更原登記事項。
(9) 陳售來源不明之一般化妝品。
(10) 未申請衛生署核發證明而輸入化妝品樣品,或將樣品販售
(11) 化妝品廣告違規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以下五行必填!
1.註冊文位置(文章號碼/精華區位置/AID碼 三擇一) :#1UvVfVdj
2.是否在雙和範圍內之面交地 : 是
3.是否已看過板規?買賣物品是否非站方違禁品https://imgur.com/SAg6gVb: 是
4.商業文限定周六發文,今天是星期六嗎? 是
5.商品如有化妝品,是否看過置底規定並出示中文標籤照片?
無化妝品
6.組規公告#1YTCAUXb (ShuangHe)禁OTT網路平台會員(Netflix、Disney+等)交易,
交易商品是上述會員團嗎? 否
7.商業文每人限定一篇,如果是舊文重發,原本的商業文是否已刪除? 是
-----------------(審 核 用 請 勿 刪 除)------------------
名稱:智能平衡車 搖擺鈴
價格:$2000元及$300元
物品狀況、照片:如下說明
交易地點:捷運秀朗橋站
聯絡方式:站內信
售二手電動智能平衡車 輪胎為10吋越野充氣胎 非6.5吋實心胎
故大人小孩皆可玩 道路路面皆可使用(馬路,河濱步道,公園...等)
100公斤以下皆可負荷 簡單易學(說實話小朋友比較容易學會)
網路上搜尋即有很多影片教學 附充電線及專用提袋
內建藍牙喇叭 行進照明燈 輪框跑馬燈 多色閃光輪
建議至少2個星期充電一次 久未充電電池易損壞
測試後功能皆正常 售出即不負責維修及保固 高標人士勿入
售$2000元 意者站內信 謝謝
https://imgur.com/Ri4YIRw
https://imgur.com/f0oH7z6
https://imgur.com/b7RFM3R
https://imgur.com/Nsrx6qS
https://imgur.com/GAlOPYR
https://lurl.cc/daoZ7
搖擺鈴--男版 5磅 約2.2公斤 材積:38.6x13.5x13.5cm 售300元
用途
一、有效鍛鍊胸肌及手臂線條
二、雕塑蝴蝶袖,使之緊實
三、作為快速暖身輔助器材
特色
一、不同於市售啞鈴,創新會搖動的啞鈴
二、迅速有效 ,擺脫傳統 “運動=累” 的刻板印象,一天只要 6 分鐘
三、針對強化肌肉線條,但不喜歡把肌肉練得肥大而設計
https://youtu.be/HTIAuJ0bJLI
https://imgur.com/5O1RJ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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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
- 化妝品不得有下列情形 18. 化妝品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統一裁罰基準表 (1) 化妝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未依規定刊載有關事項 (2) 化妝品刊載醫療效能者 (3) 輸入化妝品未經衛生署核准而分裝或改裝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