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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情侶不結婚買房登記如何保障雙方權益?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情侶不結婚買房登記如何保障雙方權益?作者
adam7749
(貓奴一家親)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8

這種案件去銀行做信託會遇到一個問題,委託人跟受益人,沒有實質並且對價的關係,這種信託容易在物權轉移後產生爭議,即便做了公證,銀行很容易婉拒這種案件。

提供一個解方參考參考,房子房貸辦完,房屋所有權人簽本票+設定給想要移轉的人,然後房貸還完也不要塗銷

這樣萬一所有權人身故,家屬跳出來要分,你就拿本票去執行不動產,你有設定就是有債權還會是法院法拍前可提出優先購買的人,而且本票走票據法,同時有設定,債權明確。

風險就是,如果男方只是嘴上說說,哪簽本票+設定的時候,可能就鬧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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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yer03/16 12:42本票要注意時效只有三年,另外如果家屬爭執進入一般訴訟

kamayer03/16 12:42程序的話,法院會查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這筆債務(查金流之

kamayer03/16 12:42類的)

abyssa103/16 12:54那些本票要去執行 外人看起來就像詐騙設局啊

adam774903/16 13:10本票日期不要先壓就好

adam774903/16 13:12而且他們是長期交往,要像一般詐騙靠金流來判,不容易

adam774903/16 13:14只能說沒有明確對價關係,銀行連信託都不願意接,只能

adam774903/16 13:14用這種下下策,不然就是直接過戶給女方,簡單明瞭

noga03/16 22:31這篇回文對我很有價值,感謝您

noga03/16 22:32房子買時已登記在女方(也就是我)名下了

una28303/17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