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落實婚後財產共有不就沒問題了
我看一堆在吵錢的事情,
其實有一種方式是夫妻用公帳制,
雙方收入都在同一個帳戶,
支出也是,
我跟女友也是aa,
但是婚後覺得每次吃飯都要算太麻煩,
夫妻又常常需要一起開銷,
尤其有小孩的話更難算,
後來結婚就老婆新開一個帳戶當公帳,
老公持有提款卡跟存簿,
每個月底從公帳提款生活費,
反正法律上本來婚後就是共同財產,
瞬間錢的問題就少了很多,
缺點就是儀式感吧,
過節是用自己的錢買禮物給自己,
(變相讓女方不想大手筆過節了)
紅包也是等於沒包,
但花錢在另一半或家人上相對也少了很多剝奪感,
要投資就規定每個月多少錢這樣,
像最近低卡很紅的結婚說女生要給婆家五千的,
他一定沒有財產共有制,
不然哪有什麼問題,
還有上面那串也是,
共有哪來房貸生活費都誰出的問題。
所以說可以理解為什麼一堆男生說婚後錢都給老婆管,
或是已婚的要信貸投資的
--
兩個人薪資水平不一樣,是要按比例還是齊頭就可以吵
沒有,都是100%
很久了
你以為共有制就會讓雙方對花費產生一致性的看法嗎XD
假設一個年支出100萬,一個只出10萬,是要怎麼共同
帳戶?
要不要買XXX 太貴了 不要 你怎辦
不用過問,都是自己花多少入帳, 只有太大筆才要討論
※ 編輯: school5566 (42.70.145.103 臺灣), 02/04/2025 16:10:32等等會有一堆遠離AA的推文XD
男方認為是“女生想要小孩”,而且男方喜歡“一切從
簡”,消費習慣不同,財產共有一樣會吵
兩人想要的差太多了,一個要儀式感 一個極簡主義
女生要的儀式感(花錢的那種)通常意思是要別人花錢給他, 但如果男生的錢也是女生的錢, 我花你的錢買禮物給你, 這樣女生還會想要很貴的嗎?
一個喜歡小孩 一個沒有,那這樣怎樣都喬不攏
確實財產共有是最不會為錢吵架的方法,好壞一起承
擔
覺得找一個金錢觀互補的更好。我先生就是只管工作
不在乎錢的,但我很在乎錢,尤其投資生財。我從沒
當然是沒問題,問題都是有人不當人
跟他要求過什麼房子登記我名下或錢給我管,是自然
而然就由我管了。反正都是我自己投資賺來的錢,我想
買什麼就買,不需要什麼儀式感。
離婚那天怎麼算
共同帳號除以二啊
完全同意
乾脆規定薪水一樣才能結婚好了,不然薪水多的那個
被共產一定不爽,人性造就共產制度一定失敗
家庭的共產反而比較容易, 薪水多的一方具體也沒有影響, 因為花的錢都是公積金出的
都在講安太座了 怎麼作都會有問題der
我們家裡是用公基金制, 我覺得這更理想
二個人都切一部分在公基金, 各自還有各自的私人財產
對的,每月可拿一點零用錢算自己的, 投資要用私人財產投資且盈虧自負, 公帳不可動用
※ 編輯: school5566 (42.70.145.103 臺灣), 02/04/2025 18:43:01婚後沒什麼共同戶頭、公積金,也從沒為錢吵過
其實公基金制或共有制,重點是能找到有共識的人吧
沒共識的,連想拿出來共同戶頭都不一定想.
或是拿出比例就能吵翻天了
沒有比例都是全部
你沒繳過班費系會費嗎…怎麼會覺得這樣就不會吵
一堆社區連管理費使用都能告來告去的…
社區太多人,共產制一定要是家庭才有可能
方法千百種,雙方能不能達成共識才是重點
我就是啊 雙方薪水八成入公用帳戶 剩下兩成自由支
配 好方便 有關家庭支出、小孩、偶爾吃吃喝喝、旅
遊都用公用帳戶、紅包錢,不用切來切去,她想買衣
服、我想買酷東西、或送對方禮物就用自己存的20%。
送禮也要公出才能有效預防鋪張浪費的儀式感
但其實核心問題還是價值觀相近和溝通。例如我想拿
少部分的錢長期投資美股,就會跟老婆商量他可接受
的風險,QQQ還是TSLA還是繼續存著就好
*公用帳戶長期投資美股
法定財產制不是婚後財產共有 各自還是有各自財產的
處分權
並不是沒問題,但老實說,會比較沒問題,因為原本的
問題就是比較出來的XD
1-2
共同帳戶婚後若有一人失業、轉行、育嬰留停時,要賣
腎提撥,還是暫時離婚呀?
財產共有,那月子中心、月嫂、坐月子,這些「看起來
只好到女生和baby的能否支出?男方否決就女方全扛?
男方結紮費用能否從公帳戶支出呢?這也是為了家庭呀
沒有共識就不要結婚啊
那麼簡單早就世界和平了喔
法定財產制是分別財產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這是很基本的常識
難怪很多爸爸或媽媽都需要藏私房錢
要計較 就別結了 總有多付出/多計較的 吵吧 !!!!!
就跟共產制度一樣,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是也會創
造一些問題。
得到的快樂不多 不如...
關鍵是兩人價值觀要一致且能溝通
共產制度 缺點也很明顯啊 都要平分幹嘛要努力?賺多
賺少都是分一半
不會沒問題呀
沒有賺錢就沒有零用錢阿, 只能花生活費
人計不計較的源頭並不是制度造成的
身邊有那種比較計較的夫妻,什麼制度大概都換過一輪
沒啥用,因為問題還是在於人。
然後這個制度要往負面的發揮極致,就是躺平擺爛,或
努力藏錢,有賺多少錢絕對低報,然後確認對方已匯完
這個月的薪水後也可立刻當天把兩人匯的錢花光。
所以要有網銀薪資單佐證, 而且要兩人都有網銀帳密 或是存摺可以隨時查看
說真的,你的方法10個有9個必吵,剩一個是還沒吵
贊成啊,但你覺得這個世界是哪方多?
現在女權膨脹,相對附帶的就是男性意識也膨脹
以前男性賺的錢就是"家用",現在個人賺的錢個人用
要講權利義務公平?那就各憑本事,自己賺自己花最爽
以前很多男性薪水都是老婆管,現在這種XX已經很少了
我也這麼覺得,我家就是如此處理
我家是這個制度,但這個制度得要帳面收入比較多的人
願意先讓步,以我家來說就是我先生得要先相信我不會
亂花他的錢,光是這一步就很多人踏不出去了,我前幾
年也會笑我先生在做大型人性試驗。
你要設機制無法其中一人亂花, 例如寄信通知或簡訊什麼的
其實不管是共有還是分別制,能落實都不是問題
出問題的基本上都是無法落實,東吃一口西吃一口的
這其實是男女版蘇美一直以來的核心
你要平權還是父權都行,但要確欸
年輕人 你真天真 天真的可愛
婚姻點在哪裏?你結婚了嗎
太天真,理想很好,但實際上問題很多
一開始共有,發現算法有瑕疵,就各自管
怎樣瑕疵
像前面有串家庭主夫的,原本講共有是收入均分
男生有收入後,改成要先扣家用在均分
你是均分,我是說入大水庫, 男女都是
※ 編輯: school5566 (42.70.9.32 臺灣), 02/05/2025 12:36:47你搞錯了,設審查機制意思是雙方對另一方的消費有否
決權,這只會讓這個制度崩壞而已。這個制度只能建立
在兩個人絕對的互信,這是不可能強求每一對夫妻都做
到的。
我家是設定一定金額以下不過問, 大筆例如買房買車旅遊需要討論
大水庫太麻煩了,自己的帳就管不完了還管別人的?
然後我也不想讓人管, 想買個東西還會被嫌棄我可不想
至少我是沒聽過真正落實共產的家庭有出問題的
※ 編輯: school5566 (42.70.9.32 臺灣), 02/05/2025 13:07:22廢文
你說你沒有聽過真正落實共產的家庭有出問題的。那是
因為有問題的都離婚啦XD
不是因為這個離婚的
真愛計較
而且你提到前面吵錢的問題的文章,他們那種換成共
產制度絕對還是吵到爆甚至吵更兇呀。
其實有些人是為反對而反對, 真的要拿出例子卻又拿不出來, 自己搞不好也沒真的做過, 自己是有去找資料問親友總結出這是最優解, 除非有預計要離婚那這就不是最優啦
※ 編輯: school5566 (42.70.9.32 臺灣), 02/05/2025 14:36:42你以為會吵的主要根源是制度嗎?完全落實共產制而沒
有出問題的夫妻,最大關鍵主因就是這樣的夫妻本就
不太會為錢吵架、也不太會為付出不甘心而計較。
你是整個倒果為因了。關鍵是在於本就不太會為錢吵
的夫妻 實施共產制沒有問題。
而並不是像你這樣逆向推導為實施共產制-》就不會為
錢而吵解決問題了。
請問你們要結婚或訂婚了嗎?
因為賺得不一樣多,用錢方式不同,不如拆開。共有也
只是按比例,那有小孩留停要如何計算?根本悲劇。
只要一方存在相對剝奪感,那就是消磨。
這個管理方式確實輕鬆很多。但很考驗兩個人對錢的
觀念,還有用錢方式。需要很高的契合度
一個很大的前提是,兩個人都不太會斤斤計較。除了
大筆的用錢之外,其他都不會算的很仔細。反正整個
月結算,整個家庭是有存錢的就好。
你把先後和因果整個弄顛倒了,你看過落實共產制沒
有出問題的家庭,當然是因為他們不太會為錢而吵,
所以不管實施共產制或任何財務制當然都不太會出問題
呀。
會計較的人,就算採用共有制。也會努力的給自己存
私房錢。可能藏在家裡的角落,或是自己父母的戶頭
而且對有些人來說,共有制就是。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我的錢還是我的錢…所有家裡的開銷都得經過我同
意。碰上兩個人的觀念不同,照樣吵翻天哦
落實後會有什麼問題不好說,但至少規則清楚xd
薪水落差大 高的那方可能有剝奪感或覺得對方吸血
很多人會有很多但書,但我覺得這是相對最好的方式了
不過我覺得是各提撥某個金額,不是全部
那這個怎麼算AA
跟你講啦,花在自己家庭身上就算了,如果有一邊要拿
錢給娘家或婆家,理由可能還很廢你看會不會吵
簡單來說就是會為錢吵的夫妻,不管用共產制或任和財
務制度都會吵起來;不太會為錢吵的夫妻,不管用共
產值制度或其他制度都會算順利。
以時序上來說,也可以說是感情不穩定的夫妻、財務上
和付出上無法信賴的夫妻,用共產制度或其他財務制
度,都很容易為了錢吵架;而感情穩定、各方面信賴感
深厚的夫妻,就有可能逐漸順順走向大水庫共產制。
沒錯,我也覺得AA制可以移植到我家,只是我先生會先
被逼瘋 XD
所以大共產制能走向順利的前提,其實就是在於彼此已
經走到感情跟信任都夠深厚、且兩人本就不太會為錢吵
架的階段。
因果關係是因信任和感情夠深厚且本就不會為錢爭吵,
而走向共產大水庫,自然大致算順利。
而並非因採共產制度有辦法去促成感情及信任深厚、
順利不會為錢吵。
觀念不同就是爭吵的開端
就算妥協了 疙瘩還是在
治標不知本的方式
我跟我老婆錢都自己管,知道對方支出比較多就會主
動自己付下一筆花費,這默契比什麼AA制還舒服的多好
嗎
相處的問題而已,跟什麼制完全無關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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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出在這個婚後財產共有制, 一個賺200一個賺50,財產憑什麼在沒有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就強制是一人125 應該是在達成共識前,完全互不干預,吃飯也完全AA,你吃你的牛排我吃我的麵包,不要嫌麻煩算在一起後又在哀哀叫 家庭支出也很簡單,婚前怎麼過就怎麼過啊,如果薪資高的一方希望對方跟上自己的生活品質,要不就心甘情願自己扛下來多出一點,要不就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啊,兩個方式都做不到就是不適合,門不當戶不對 有小孩後家務分配也很簡單,就是做到完全公平,女生如果要辭職帶小孩,就比照外面家管與保母多少錢,由男方支付薪水後,再由雙方一起負擔,聽不懂嗎我舉個例子40
請問AA制,一講到保母費,為什麼都是男方全責? 女生工作賺七萬,應該是保母費AA付一半,3.5萬,再付AA家用一半3.5萬。 剩下的錢才是女生的錢才對吧。怎麼一提到保母費就是男方全責? ※ 引述《s6307 (亮晶晶)》之銘言: : 問題就出在這個婚後財產共有制,12
有人提到從母姓, 這問題我也想過, 但結論是這種事情對雙方都沒好處, 唯一只有女方爽而已, 然後只有爽報戶口那天,2
我跟我老婆也是類似公帳制 但不是ALL in 就大概計算一下共同開銷 房貸、車貸、吃飯、小孩教育等等 假設大概四萬35
家庭收入、支出,能夠不分你我共同經營, 這種價值觀的人好像越來越少。 我們男方月入18w,女方月入8w, 共同目標就是養兒育女&累積資產不要被擠出中產。 男方每月給女方5萬,剩餘支出主要是平日個人餐費、假日家庭現金花費、房貸、個人投4
伴侶之間關於金錢的事情真的很難, 我思考了很久, 想到這個很像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 理想上大家都想要雙贏, 但問題是會突然發現自私的可以佔便宜,15
其實把這個問題想得太複雜了, 沒有姓氏傳承壓力(或渴望)的人,對於姓氏願意付出的程度自然較低。 這是結構性的問題 所以這問題很簡單, 當姓氏真的變成雙方出籌碼競標時 嘴砲就沒有用了3
: <del> : : 所以這個怎麼辦? : 換言之你認為自己有遠見有理想,
爆
[閒聊] 婚後金錢使用制度統計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原以為多數人婚後的金錢管理方式是大水庫 但最近看了很多討論 似乎大水庫反而是相對少數? 多數是AA或是依比例計算11
[請益] 共同財產制問題小弟明年有成家的打算 打算開始看房子,預算約1500上下 家裡會幫忙出頭期500左右 家人意思是要掛我名下 But20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前文43 在法律的角度上 老婆不是已經佔盡便宜了嗎 結婚一年多 老公願意用他婚前的財產去購買你們以後均分的房產 還負責房貸 那老婆的婚前財產說規劃買以後接小孩的用車 我只覺得贏錢又要贏話,做人不要太超過。 -----13
Re: [閒聊] 日本夫妻共同財產制也太坑了吧台灣目前主要的制度是 1.法定財產制 2.共同財產制 3.分別財產制 實際上還有什麼沒人在用的勞力所得共同財產殺毀的那個先不講7
Re: [婚前] 準備結婚但繳房貸沒有共識不知道大家為什麼會都說女生貪心自私 我倒覺得男生比較貪心 幫大家畫一下重點感覺很多人沒看到 原po: 「 共同持有想表達的不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是未來這間房子賣掉的話,所得可以一起?5
Re: [請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1.婚後財產(婚後才買房),本來就是各有一半 登記在誰下面根本沒差 2.婚前財產,除了預告登記(好方法) 老公如果要給老婆安全感 就抵押權登記設定給老婆房屋價值一半(或全部,隨便)2
Re: [新聞] 年薪200萬男友「婚後堅決AA制」連蜜月也我是覺得這是幻想文啦 但是基於法律的角度來看 我是覺得這女的很蠢就是了 薪資差距這麼大 就算AA又如何 除非他男友跟他結婚要用分別財產制 不然最後最賺的還是她啊 之後吵到離婚 也是她賺到 因為法律規定 婚後財產是平分的 除非是接受無償贈與的部分3
Re: [請益] 共同財產制問題這裡是房板,不是婚姻或法律板,所以只簡單說一下。 夫妻結婚沒有別約定的話,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 有特別約定「分別財產制」的話,還必須去法院登記才生效。 法定財產制是在夫妻離婚時或一方死亡時,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計算原則:1
Re: [閒聊] 大家會很想在台北市買房子嗎?民法1017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第 1018 條- 為什麼沒有標準答案? 在台灣婚姻除非特別約定 就是法定財產制 這就是標準答案 是一堆人,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 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