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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作者
ssiou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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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關國家機密的問題
2. 有關官員個人隱私的問題
3. 有關合約相關保密規定的問題
4. 有關兩岸軍事戰略的問題

甚麼法案我都持開放態度
但以上幾個問題
要怎麼解決
從正面來說
立法去規避
但從反面來說
官員或法院怎麼判斷相關性?

理性討論一下?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其實我是覺得
: 行政官員可以用緘默權回擊質詢
: 你要想
: 連嫌疑犯都可以拒絕回答
: 那官員豈能連嫌犯都不如
: 緘默權是憲法給的
: 不自證己罪之權
: 一般人都有這個權利了
: 自然官員也是有
: 至少立委不敢把緘默權也寫成犯罪了
: 所以立委的所謂 藐視國會
: 不可能包括沈默不語
: 那官員就能沈默不語不回話
: 如果立委連你官員不回話都視為犯罪
: 那就明顯違憲了
: 我是覺得官員當然有很多手法可以反擊
: 緘默也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手法
: 但我想這不是藍白想要的結果
: 好好的精進自己質詢技巧
: 不要搞這種有的沒的
: 難道要搞到藍白委質詢時都沒人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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