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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首轟球需要歸還給球團嗎?

看板Baseball標題[分享] 首轟球需要歸還給球團嗎?作者
hunng5
(かすみ[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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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旅外球星張育成回台加盟富邦悍將,今天初登場先發指定打擊第四棒。而球團也在社群上宣布,在張育成敲出中職生涯首轟後,撿到球的球迷可以跟球團交換禮物。

但如果你幸運撿到球,這時候球團來跟你要,你可以不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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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要還

1920 年代以前,打上看台的球仍是球團財產,觀眾撿到球必須還給球團。但是,仍有球迷試著將球「偷渡」回家。
有些球團開始沒那麼堅持留著這些球,但仍有球團堅持要球迷歸還,否則會把球迷趕出球場並報警。

或許難以置信,但美國警察有一段時間會逮捕幹走界外球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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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ben’s Rule

1921 年,紐約巨人隊的比賽中,球迷 Reuben Berman 接到一顆界外球,巨人隊的工作人員要求 Berman 把球交回。

但 Berman 拒絕巨人隊的要求,為了表達對球隊規定的不滿,他把球往場外扔。

球場工作人員把 Berman 帶到辦公室質問,並威脅要報警逮捕他。最後球團沒有報警,而是把門票錢退給 Berman,並將他請出球場。幾個月後,Berman 對紐約巨人隊提出訴訟,控訴他們非法拘禁和恐嚇,請求 2 萬美元的賠償。

法院審理後判決巨人隊須賠償 100 美元給 Berman,金額雖然不大,但也足夠讓球團反思球場的界外球規定。

之後,巨人隊不再堅持留住界外球,其他球隊也跟進修改界外球規範。允許球迷帶走界外球的規定,被人們稱為「Rueben’s Rule」。

1922 年,11 歲的球迷 Robert Cotter 拒絕交還界外球而被費城運動家隊帶去警察局,遭到警方拘留。

隔天提審時,法官釋放 Cotter,並痛斥費城運動家隊:「如果他是 Cotter,他也會做一樣的行為,他不會為了球團的 1.5 元美金而在 Cotter 身上貼竊盜的標籤;如果球團想要藉由這個案子,測試法院對界外球問題的態度,那這就是法院的決定。」

這也更加確立 Rueben’s Rule,球團再也別想拿回球迷們撿到的界外球。各個球團也會
把界外球的歸屬在球團主場政策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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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有類似的規定嗎?

翻閱中華職棒規章,以及各隊的票券定型化契約,都沒有對界外球所有權有任何規定,那打出去的界外球或全壘打球到底是誰的?如果球團要求撿到球的球迷把球交回,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球迷買票進場看棒球,買的是「在觀眾席上欣賞該場比賽的權利」,而不包括意外飛來的界外球,界外球的所有權仍應歸屬於聯盟或主場球團。如果球團今天要把球要回去,似乎說得過去。

但售票比賽中,聯盟和各球團都不會收回打上看台的球;如果是不收費的學生或業餘比賽,主辦方則多半會要求球迷把球交回,這樣的做法也行之有年。

從民事習慣法的角度來看,「界外球、全壘打球歸撿到的球迷所有」已經成為職棒的比賽交易習慣。應該不會有人覺得,把球帶走會構成侵佔罪。

不過,像是首轟這種具有紀念意義的球,球團、球員本人也多半會用交換的方式把球拿回來,而不是直接主張法律上的權利。像是這次富邦球團就宣布,撿到球的球迷可以交換選手親簽商品。

如果下次進場撿到具有紀念意義的全壘打球,別忘了和球團工作人員說希望可以跟球員拍張照、換幾顆簽名球,選手可以保留珍貴的紀錄球,球迷們也可以得到難忘的回憶。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除非聯盟有在用球上做特別的記號,否則出了球場,那顆球就和一般的界外球沒什麼兩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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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全文請上法白官網閱讀:
大谷翔平的全壘打球算誰的?球團有權把球收回嗎?(作者:陳玠宇)
https://plainlaw.me/posts/who-owns-homerun-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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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張育成 #富邦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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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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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abby0107/13 11:36可以不還啊,你有買票,但是你不還沒認證過這就只

flowerabby0107/13 11:36是一顆普通的實戰球

poz9307/13 11:37MLB是聯盟人員一定會幫你認證 中職就不知道了

poz9307/13 11:38我個人是覺得球迷撿到了 那要不要給球員就是他的自由

poz9307/13 11:39用情勒的方式 一定要球迷交出來也不好

rewq061807/13 11:39那這樣球團根本也不用換,隨便拿一顆出來說這顆是首轟

rewq061807/13 11:39球就好了,反正認證最大

AccLaborGo07/13 11:40台灣會很多情勒

poz9307/13 11:45如果我第一次接到全壘打球 不管是一般球員的一般HR 還是明

poz9307/13 11:45星球員有紀念價值的HR 我應該都不會交出去 因為這球的價值

poz9307/13 11:45在於我第一次接到 就算不沒認證 我還是會留做紀念

ludoren07/13 11:45這棒球問題連結法律知識還蠻有趣的

ludoren07/13 11:47想到吉田正尚首轟接到首轟球迷就堅持不歸還

apestage07/13 11:47挺無聊的 一顆球弄這麼複雜 弄到法律XD

apestage07/13 11:49我相信台灣六支球團也沒這麼小氣 而且送東西拍個影片

apestage07/13 11:49還會有流量 對雙方都挺不錯

ludoren07/13 11:49不過球團隨便拿一顆球宣稱說是首轟球問題也很大 到時候

ludoren07/13 11:49接到的當事球迷也上媒體說也有首轟球不就尷尬了

mazinger07/13 11:531921年 100美元很大欸

Shiang122507/13 12:07那足球跟籃球是不是也可以不還?

HOLYXXXX07/13 12:26厲害你球團再找一顆假的認證啊

ruffryders07/13 12:32丟回場內

yban6307/13 12:42紀念這個一定交給球團,讓他們放在展示區,大家分享喜悅,

yban6307/13 12:42類似博物館的概念,自己的話希望得到值得的實質獎賞

EIZOL76807/13 13:00有的聯賽不是界外球都跟你要回來

zxcvbnm0031607/13 13:16不歸還轉賣的話 球團應該也有對應手段吧

KY8707/13 13:21不跟球團換而要轉賣 也難證明就是當天那顆收轟球

pschao07/13 13:22第一次,真的沒有很重要

pschao07/13 13:25個人意志高漲的時代,紀念品的意義不再

jyunwei07/13 13:25這算慣例,但不曉得球團可不可以事先宣布這位球員首轟不

jyunwei07/13 13:25遵循慣例,提出設定好的交換條件(無論觀感與否)

jack3033807/13 13:44球團一定給的很大方啊 球團真的想要就要有球迷不還的備

jack3033807/13 13:44案啊

LCJ090307/13 13:46直接在門票上寫,張育成打出的全壘打球為球團所有就好了

LCJ090307/13 13:46,同意再購買

pw08032504307/13 13:51球團沒認證就是一個普通球

TONY707/13 13:553C錄影這麼普及.誰撿到第一時間大家都知道.球團不認證是騙

TONY707/13 13:56自己嗎!最好方式就是球迷/球團都大方點.大家都開心才是正解

chenghe07/13 13:56大約八年前,新莊中外野沒球迷的看台上,撿到林智勝全壘

chenghe07/13 13:56打球,就被工作人員勒令收回,說不歸還可能會被黑名單,

chenghe07/13 13:56以後無法進場。

chenghe07/13 13:57當時只是大學生,所以乖乖還了,但現在長大後超後悔…

chenghe07/13 14:00球場工作人員說,中間沒觀眾席的地方,是屬於聯盟的,所

chenghe07/13 14:00以不能爬進去撿。他們之後會把該全壘打球還給林智勝。我

chenghe07/13 14:00還為此去臉書問過智勝老婆,問他有沒有收到,並表示希望

chenghe07/13 14:00能跟他取得該球,畢竟算是我第一次撿到全壘打球的經驗。

chenghe07/13 14:02結果,智勝老婆回我說,根本沒有收到該球…

openlion07/13 15:035包統一脆麵換 敢不敢

ives52207/13 15:12好啊 不要認證也沒差啊 反正首轟球永遠就不見了XD

chuegou07/13 15:20看來你黑名單的理由是因為翻牆

tue67807/13 16:45不還行啊 出球場就是顆 毫無價值的球

chenghe07/13 19:34翻牆過去的大概20個人吧…

chenghe07/13 19:35所以我也不懂是爬牆不行還是撿球不行,還是爬牆撿球不行

chenghe07/13 19:35